交通事故火化费多少?
一、交通事故火化费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各地的交通事故丧葬费标准和数额,可能因为经济等因素有所差异。但是还是要补偿,所以开车请小心,也许就在一个不经意间你就能毁了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这种亲人失去的创伤是无法被金钱而取代的.
二、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尸体的火化,是交警在检验尸体结束后,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交警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希望采纳。
三、泰王葬礼为何要持续一年,为啥一年之后才火化?
那是泰国的习俗,听说这个国王还不错,很受人爱戴
四、交通事故中火化证明有什么?
事故火化的证明,需要家属签字,如果家属不到场就强制火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来办理
五、交通事故不火化不赔偿吗2021年?
赔不赔偿是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定的,不火化是不能的。
六、北京哪一年开始火化?
1952年东郊火葬场建立,1958年西郊火葬场建立。
七、交通事故为什么一年才被拘留?
一年才做出行政拘留,说的是依照【行政处罚法】做出的,【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说行政拘留是一年多才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明显的是指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一个行政机关不得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多次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已经实施罚款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再次罚款。
八、交通事故理赔没有火化证明能报保险吗?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不一定要提供火化证。
可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受害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事故受害人身故证明书;若事故受害人未宣告死亡的,保险理赔申请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九、火葬场一年火化多少人?
只要根据各地的情况,有的人有的地区火化场 大一点,像昆明市的大城市,一天要火化几十集一体的 所以说一间都还要火化 如果是小的地方,人口少的地方,那么一天有时候一天都轮不到一句一体的,我是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的 我们县现在一天要和花两到三季一体现在都是新火葬了所以大家说话的人也比较多啦
十、交通事故怎么才算结案?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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