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要证明自己已经办过医疗保险?要证明?
一、怎么证明要证明自己已经办过医疗保险?要证明?
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证明获取方式如下:
1、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2、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3、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打印;
4、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扩展资料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二、工伤医疗证明要怎么开?
工伤医疗证明实际就是医疗诊断证明,可以带身份证到原来治疗的医院找到原主治医生,他会找到你的病历档案,根据病历档案和现在的身体状况给开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诊断证明都有现成的模板,主治医生给开好后打印出来,然后盖医院公章即可。
三、交通事故出院要证明吗?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
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
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
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
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四、职工医疗期要哪些证明?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1。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 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 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4。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 号)执行〕。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5。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 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6。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医疗诊断证明向哪个部门要?
去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但是最好先把证据留好。
到当年经治医院去复印病历;
保留15年、16年和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的病理诊断和会诊报告原件。
在北京治疗的病历复印件或诊断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另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所以您还要尽快留存证据,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先去卫计委咨询一下,目前是否还可以提出申请。
六、交通事故轻伤要医院的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的医疗费证据有些什么: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及费用清单,光片、CT片及报告单,以及相关收费单据。
药品清单及票据,其他医疗凭证,以及出院后医院出具的发票,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会出现不同的责任方,然而判断责任方的依据就是交通事故的医疗证明。这份证明由医院出具,对于评定责任的大小至关重要。
七、村上要合作医疗证明有啥用?
现在农村一般都会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你在外地工作,但是户口还在农村,当你生病需要报销时它需要你的合作医疗本。
还有就是你在外打工,单位给你缴纳五险一金,你可以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单位证明给村子,村子可以不给你交合作医疗保险。
八、单方交通事故证明怎么?单方交通事故证明怎么?
如果属于故意行为,也就是自杀的情况,这个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果只是因为出事地点非道路而不开认定的话。有派出所证明可以处理。打到法院也认可这个证明。当然前提是事故发生时没有酒后,无证等违约情况
九、医疗证明怎么开?
方法/步骤
1.各类医疗诊断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
2.病人确实存在疾病,医生确诊后才会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3.医院有规定:各类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上要有记载,不见病人不开病假、不跨科开病假、不开人情病假、绝不允许开假病假或疾病诊断证明。
4.病假休息的时间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但医院一般会根据急诊、一般疾病、严重慢性疾病而做相应的休假时间规定。
5.一般医院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盖章。
6.医院提供证明主要有: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医院应当提供证明,其中护理的期限,住院的时间,医疗费用等其他住院期间医院能够证明的支出,同时残疾者医院还应提供最后的恢复情况证明。
十、医疗证明包括哪些?
医疗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
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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