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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 2024-10-30 10:28

一、伤情鉴定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有法律规定允许伤情鉴定重新鉴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辩护人认为已经作出的检验、鉴定、勘验等存在瑕疵的,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检验、鉴定、勘验。 在实践中,伤情鉴定也属于此类范畴,当有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出现时,原先的伤情鉴定可以被重新鉴定。此外,还有《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允许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结果。这些法律规定为伤情鉴定重新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伤情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伤情鉴定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如果当事人或者法院觉得原先的伤情鉴定存在瑕疵或者需要更新,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提出要求重新鉴定。

二、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伤情重新鉴定最新规定?

二次申请伤情鉴定由“一方有证据反驳鉴定结论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的:

1、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二、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四、酒精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酒精鉴定结论有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五、民事诉讼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中,重新鉴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当事人对原初鉴定结果有异议,认为其不公正或不准确时,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申请的适用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适用情形包括:

  • 原初鉴定可能有错误的情况下;
  • 原初鉴定依据的事实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 原初鉴定结果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情况下;
  • 原初鉴定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

重新鉴定申请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明确了重新鉴定的具体程序:

  1. 当事人对原初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的申请书;
  2. 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重新鉴定的申请书发送给有资格进行鉴定的专家组织;
  3. 专家组织在收到重新鉴定的申请书后,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4. 重新鉴定的结果将提交给人民法院,并通知当事人;
  5. 人民法院将重新鉴定的结果作为裁判依据。

重新鉴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 重新鉴定的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 重新鉴定的结果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 人民法院将重新鉴定的结果作为裁判依据。

重新鉴定的证据价值

重新鉴定的证据价值是非常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证据有以下特点:

  • 重新鉴定的证据具有同等效力;
  • 重新鉴定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初鉴定的结果,对案件的胜负关系具有决定性作用;
  • 重新鉴定的证据经过法定程序,对法官具有更高的说服力。

重新鉴定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重新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2. 重新鉴定申请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3. 在申请重新鉴定时,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
  4. 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申请。

结语

民事诉讼重新鉴定是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当当事人对原初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法律规定明确了适用情形、程序以及效力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重新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需要注意时限、理由、费用以及证据等方面的要求。通过良好的申请和准备工作,重新鉴定的结果对当事人具有重大意义,能够对案件的胜负关系产生决定性影响。

六、不予重新鉴定法律规定?

哪些情形法院准予重新鉴定

1、车祸定残,被告要求二次伤残鉴定,即重新鉴定,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法院会依法准许;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七、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由谁提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人伤鉴定新规定?

你好,根据最新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进行交通事故人伤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伤情程度:伤情程度应根据病历资料、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综合分析,按照轻、中、重三个级别进行评估。

2. 考虑慢性病因素:如果被鉴定人有慢性病史,应该综合考虑慢性病对伤情的影响,评估交通事故对慢性病造成的加重程度。

3. 考虑年龄因素:对于儿童、老年人等年龄较小或较大的被鉴定人,应特别注意其生理、心理特点和年龄特征,综合评估伤情。

4. 诊断标准统一:在伤情诊断上,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医学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考虑损失赔偿:在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时,应充分考虑被鉴定人的损失赔偿需求,综合评估赔偿金额。

总之,新规定强调对被鉴定人的全面考虑和科学评估,旨在提高交通事故人伤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九、如何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伤情的申请?

伤情鉴定原则上应该有告知的文书,即对方做出伤情鉴定以后有告知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对方,如果没有履行程序,这就有问题。 但如果在告知书上签字了,说明认可对方的伤情鉴定,这个比较麻烦了。再说你这个案子都到检察院了,下一步就是检察院诉到法院,追究责任了。所以现在应该去检察院问问谁管这个案子,咨询一下。

十、轻伤重新鉴定期限,多少,如何规定?

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