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要赔误工损失费吗?
一、追尾要赔误工损失费吗?
追尾了一般没有误工损失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在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所以车辆追尾了,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原则上是没有误工费的。
二、精神损失和误工赔偿标准?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误工费和医疗费,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失费,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三、交通事故孕妇误工多久?
那要看孕妇是否在歇产假。
如果孕妇在歇产假没有误工费。如果孕妇没有歇产假还在正常上班,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单位没给开工资,可以索要误工费。误工期多久有两种区分办法,一种是不构成残疾,由医生开具假条,建议休息多长时间,另一种是构成残疾,做伤残鉴定时同时做三期鉴定。由鉴定机构确定误工期天数。
四、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五、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怎么结算?
有人伤的情况下,伤者是可以主张营养费和误工费的。
一般有人伤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如下项目:
1、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住院);2、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残疾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情况下);3、精神抚慰金(伤残情况下)、财产损失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以上项目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项目和金额,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
误工费用赔偿,一般需要提供误工(漏发工资)证明、在职证明、事故前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完税证明。并且有误工事实(如医嘱,住院记录),以及以上材料,才可赔偿。
六、交通事故停车损失标准?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
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因此,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要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这个没有统一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停车费用本人是不需要承担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停车费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拖车应是公务性行政服务的一种,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应由财政拨付支出,不能由车主承担。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七、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一直是争议不断的话题,对于受害者来说,获得合理的赔偿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由法律规定的,但具体标准却因地区而异,因此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清晰的了解,以便在受到损失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这包括因伤势需要治疗而导致的工作时间缺席,以及因伤情严重而无法从事原有工作或需要转岗等情况所产生的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伤情程度以及治疗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而确定的。一般来说,误工费的计算是以受害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为基础,结合伤情情况和治疗时间进行合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的差异
在不同地区,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成本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导致的。因此,受害者在要求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时,应该根据当地的标准和规定来确定合理的要求金额。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
如果受害者需要申请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首先需要保存好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然后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
法律援助与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
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可能无法负担律师费用或不清楚法律程序,这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来获得相关帮助。法律援助机构会协助受害者进行法律程序,保障其权益,帮助其获得合理的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获得不仅可以弥补受害者因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还可以给受害者带来精神上的安慰和保障。因此,受害者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合理的赔偿。
八、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表?
按照你的提供的工资表的百分之七十给你,没有的就按80一天给
九、交通事故韧带损伤赔偿误工多久?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误工时间,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是出院后的复查,确需休假的,都要记得要求医院开具明确的休假证明,一般是一次休假7天。7天期满后复查伤情还需休假的,仍必须要求医生开具继续休假的证明。
当然,如果是在住院治疗期间,就不需要单独的休假证明了。因为只要有住院凭条,住院期间就认定误工期间,无需受害人另行就误工时间再举证。
十、云南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
265元每天。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收入不稳定可以用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最新标准是每天265元。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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