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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和重大责任的区别?

交通事故 2024-10-25 15:35

一、过失致人重伤和重大责任的区别?

答:过失致人重伤和重大责任的区别是两者主观上都属于过失犯罪,主观上没有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是过失。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帮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结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对借车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什么情况算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呢?

①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③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持有C2驾照的(仅限自动挡车型),就不能驾驶手动挡车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在借用摩托车前,也需查看其是否符合准驾车型。

《侵权责任法》中第49条、第50条、第51条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个人理解,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合格的驾驶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可以视为出借车主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仍是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

朋友借车,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一是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明白借车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做到心中有数。在生活中,亲戚朋友们借车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即使借车也要“分人”,借给靠谱的人,心里会很踏实,即使发生了事故,对方于情于理的也会负责到底。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发生事后不愉快的事情。

三、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如何定罪?

刑讯逼供致人重伤的,要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要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是: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浅析寻衅滋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定罪处罚。我国《刑法》中对于寻衅滋事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如何定罪量刑,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此种情况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由于各参与人在客观上均实施了共同犯罪的某些行为,主观上对共同殴打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能有所预见,听之任之,是有放任的故意,应属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中,每一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负责,还应当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即部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过程中致人重伤,不能一律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要具体分析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故意是否包括故意伤害他人的共同故意,其他行为人对致重伤的结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具体如何量刑,还要看实际情况。

六、成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

1、我们需要进行报警处理。假如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以下的任意情形之一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即保护事发现场并且报警:

第一,有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

第二,事故中有财产损失,并且事故的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一个事实有争议,或者是,对事故的一个事实究竟是谁的责任并没有争议,但是在协商究竟应该赔多少的上面发生了争议,并没有达成一致。

第三,事故的机动车辆没有车牌,保险标志以及合格标志的。

第四,运载了有害物质或者气体的车辆。

第五,碰撞到了公共设施的。

第六,没有驾驶证的。

第七,酒驾或者是吸毒、服用了精神药物之后驾驶的。

第八,不能自己移动车辆的。在发生了财产损失事故的时候,并且还具有上述所说的第二到第五点的,车辆可以进行移动,在报警了之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之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是标画停车位,然后再把车子移动到安全并且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交警来进行处理。

2、是事故现场的一个处置。

假如在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的,在经过急救以及医疗人员的确认之后,并且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尸体应该被存放在相关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是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交警进行勘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的照片、绘制现场图,以及各种取证。如果事故发生了三人以上死亡的情况,应该进行现场的摄像。有关的痕迹以及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地点以及气象等等的原因导致消失,所以交警也应该及时进行固定或者是取证。

3、是进行检验和鉴定。

在现场的调查结束的那天起后的三天之内需要进行检查检验以及鉴定的,应该上报上一级的相关部门进行批准。对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的鉴定,应该由省级的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来进行鉴定。

4、是进行认定的环节。

公安机关应该在事故发生的十天之内来制作交通事故的一个认定书。对于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是鉴定的,应该在结论确定的五天之内制作道路的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如果发生的事故有死亡,那么相关部门在制作认定书之前应该召集各方的当事人到达现场,进行公开的调查取证。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一些证据,不得公开。如果当事人没有到场的,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记录。

5、进行处罚以及执行。

如果是专业的运输单位在六个月之内发生了两起三人或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话,并且单位负事故的主要或者是全部责任,那这个单位就需要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后,作出责令期限并且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七、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要拘留?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不一定被刑事拘留,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来判定。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八、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

你好,这种情况已经达到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标准,刑事责任是难免的了,但是否坐牢得看具体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由交警根据各方过错以及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认定事故各方应负的责任。事故责任从轻到重分为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如果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定刑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如果有逃避、醉驾等情形,则可能判处更严重的刑罚。

因此,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并且负全部责任的,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不是累犯,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类似于民间所说的监外执行。即判决被告人有罪,但不需要实际服刑,给予一定期限的缓刑考验期,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也没有违反缓刑期间相关规定的,原判决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不再执行,也就是不需要坐牢。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这类非主观故意类犯罪,如果不是累犯,又能够主动赔偿损失并且得到死者亲属谅解的,争取缓刑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交通事故中致一人死亡并负全责,虽然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如果不是累犯并积极赔偿,争取缓刑不用实刑坐牢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九、公务员发生车祸致人重伤如何处分?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所以,如果甲在这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交警认定),就涉嫌犯罪。

公务员因履行职务之外的原因犯罪,是否开除公职?现行的《公务员法》没有规定。习惯上,非故意犯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被缓刑的,公职应该可以保留。

十、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负主责怎么赔偿?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都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调查。具体调查的标准是看是哪一方导致车祸的发生,具体是看哪一方违法了我国的交通规则。然后根据相关的责任划分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赔偿。但是机动车无论是否有责任需要承担10%的相关赔偿责任。因为行人毕竟处以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