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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勘查师算不算职称?

交通事故 2024-06-25

一、交通事故勘查师算不算职称?

你好,公安机关没有这个职务,交通致死的都是交警大队有一组人专门处理,每个交警都有权力进行事故勘察。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规范?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现场保护措施:在现场勘查前,需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安装路障、警示标志等,确保勘查人员和路面行人的安全。

2. 拍照录像:应对现场进行全面、准确地拍照和录像,并标注好时间、地点、方向等信息以备后续分析。

3. 记录勘查数据:对现场物证、车辆损伤情况、路况等进行详尽记录,并采用绘图等形式汇总整理。同时要严格保密有关信息。

4. 交通指挥:在处理事故现场时,在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并指挥车辆通行。

5. 证物收集:对涉及到的典型车辆零部件和其他物证进行收集、保存,作为后续鉴定的依据之一。

6. 整理报告:根据勘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和整理,撰写详细的事故勘查报告,以供后续司法程序使用。

三、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需注意什么?

一、接警问清案由。

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比如:接到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轿车沿国道直行,摩托车由小道驶入国道左转。对这样一个警情,民警在接到后去现场途中就会考虑到,要勘查小道的宽度及摩托车轮胎行驶的轨迹等重点。当然,报警人叙述的事故经过还需要到现场勘查后来确定真伪。

二、环视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要急着用尺子丈量、绘图、照相,而是要在现场及周边仔细查看,确认勘查范围。首先要查看车辆是什么部位接触的,即车辆的痕迹。车辆互相接触的,比对两车痕迹,明确受力方向,并看是否相对应,车辆与行人接触的,还要在现场结束后,立即派员到医院提取伤者外衣、检查受伤部位。其次,辨别路面印痕及散落物等,要分清路面轮胎印迹、路面划痕、散落物等是那辆车那个轮胎或那个部位遗留在路面上的,走向是什么,是否相关联?最后,明确痕迹的起、末点或折变点,确定接触点。当然,在现场环视完后,还要结合现场初查情况。

三、现场初查与分析。

这要求民警到现场后首先确定驾驶人、当事人,查验有关证件,寻找证人,问明案情,了解事故大致经过,并与现场环视情况综合分析事故成因,作出合乎实际的推理判断,揭示现场上各种元素的本质和内在联系。只有在现场初查情况与现场情形相符情况下,方能着手进行现场勘查。那么在现场勘查之前就必须掌握或查明车辆的行驶方向、路线或轨迹,明确车辆接触的形态与接触点,明确各种痕迹、物证的关联性。

四、实地勘验。

勘验事故中队每次出现场,绘图、制作勘查记录、照相等工作均做好分工。在实地勘验中,有五点需要注意。

一是全面,要对现场中与交通事故案件所有的元素,包含道路、建筑、设施、标志、标线、车辆及痕迹与附着物、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等,全面测量与记录,并且各元素之间必须有关联,即不能孤立,便于以后能恢复现场全貌。

二是细致,表现在车辆及其他物体痕迹面积形状、离地高度要详细勘验,明确受力方向及痕迹专向;对路面轮胎痕迹,要分清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痕;对路面挫划痕要查明车辆或物体,那个部位与路面所形成,对路面印痕的各种形态,起末点、变化点等均要细致勘验;对车辆及物体表面附着物的勘验;对人体伤情、衣着、鞋底等的勘验。

四、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顺序及其适用?

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顺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同时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其次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最后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内容是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进行其他调查工作。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二、事故现场勘查一般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同时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其次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最后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五、地热勘查报告

地热勘查报告的重要性及应用价值

地热勘查是研究地下热能资源类型和分布、储量和储层特征以及热储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地热勘查报告是对地热资源进行科学评价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它是地热勘查过程中的产物,通过对地热勘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和综合评价,对地下热能资源进行准确的描述和预测,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地热勘查报告的内容

地热勘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地下热能资源概况:报告应对地下热能资源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资源种类、分布情况、储量估算等。
  2. 勘查方法和数据:报告应对勘查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获取的数据进行介绍和说明,包括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等。
  3. 地热资源评价:报告应对地下热能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地热能资源的质量、开采条件、开发利用前景等。
  4. 地热开发方案:报告应对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论述,包括开发方式、开发规模、开发周期等。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提出环境保护和治理对策。

地热勘查报告的应用价值

地热勘查报告对于地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首先,地热勘查报告可以为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具体的科学依据。通过对地下热能资源进行详细的勘查和评价,可以确定开发利用的资源潜力和可行性,为地热能的科学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其次,地热勘查报告可以为地热能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在制定地热能的产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中,地热勘查报告可以提供重要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为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再次,地热勘查报告可以为区域能源规划和布局提供参考。地热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其开发利用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规模性,地热勘查报告可以为区域能源规划和布局提供重要的依据,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

最后,地热勘查报告还可以对地下热能资源进行现有条件下的有效评价,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依据,节约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益。

结语

地热勘查报告是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对于地热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地热勘查报告的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六、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在什么时间进行?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在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一面抢救伤员,一面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几乎同步进行,在事故现场勘察完成后,交警将事故当事人和车辆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先查事故当事人有无酒驾醉驾行为,然后做询问笔录,最后车辆做技术签定

七、交通事故后报案后多长时间做现场勘查?

车辆出险后第一时间就应该报案,车险公司的客服会马上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一般来说,半个小时就有可能到场进行勘查。但具体时间要看你出险的位置,要是在偏远地方那等待的时间要长一点,另外还要看勘查人员当时忙不忙,要是当时有好几个车险需要勘查的话怕是要等待很长时间。

八、勘查工程与技术属于资源勘查吗?

不属于,勘查技术与工程是工程勘查,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工程方向,也包括钻井工程,钻探工程方向;资源勘察工程是矿产资源勘察,油气资源跟固体矿产资源勘查。 

九、侦查人员勘查是否需要勘查证?

勘验、检查,是刑事侦查中发现和获取证据、查明案情侦查行为,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至一百三十五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公通字[2015] 31号、《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及处置制造毒品案件现场规定》公禁毒[2010]333号、《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8条-216条、《检察院刑诉规则》第209-218条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勘验、检查时是否依法进行的,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庭审质证时除了对勘验、检查的证据本身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性进行质证外,还可以就其程序违法进行以下的质证。

1、依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二十八条“执行现场勘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持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由公安部统一样式,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发。”从法条可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进行勘验、检查时,必须持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且是公安部统一样式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不能是公安机关自己用电脑随意打印的或者是书写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如没有持有《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那么所有勘验、检查收集的证据来源是不合法的,证据的来源不合法,明显的违反了勘验、检查的法律程序,公安机关就要作出合理解释,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审查勘验、检查侦查人员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以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的规定,勘验、检查必须是由侦查人员进行,不能由其他人员进行,比如是辅警、协警等不是侦查人员。如是辅警、协警等不是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收集的证据,证据本身就违法了《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证据不合法。不合法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以从这一角度充分提出质证意见。

3、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物品是否与搜查笔录的记载的物品以及和查封、扣押的物品清单一致。因为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均是侦查行为。而案发现场留下来的物品是一致的,如每一个侦查行为均导致了案发现场留下来的物品均不一致,可能会是存在侦查的主体不一样所导致的,如出现这样的情况,对证据的真实性就存在合理的怀疑,公安机关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从这一角度充分提出质证意见。

4、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勘验、检查的过程须有见证人的见证,而见证人的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见证人的资格,故在质证时,应依法质证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人的身份信息等。如见证人不符合见证人资格的要求,那也可就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质证意见。

5、勘验、检查笔录是否完整的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录与实物或者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伪造、有无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如勘验、检查笔录没有完整的记录,且记录与图片或视频不相符,导致对勘验、检查笔录的真实性产生质疑,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七十、七十一条的最佳证据规则。即《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七十一条“据以定案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副本、复制件。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原件及其内容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6、勘验、检查笔录从形式上是否完全具备形式要件,比如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等,如没有,公安机关是否需要作合理解释等等来质证。

除此之外,还可以对固定、提取、封装证据的形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是原始现场(第一现场)如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有矛盾,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等问题提出质证意见。

十、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

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是一种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场地勘查和分析的先进方法,已经在多个领域取得成功应用。这种技术不仅能够增强勘查过程的效率,还能提供更直观的视觉展示,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场地情况。

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的优势

利用VR技术进行现场勘查,可以有效地减少实地勘查所需的时间和成本。通过虚拟仿真,用户可以快速浏览整个场地,并对不同区域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并提前制定解决方案。此外,VR技术还可以模拟不同方案的效果,帮助用户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应用领域

  • 建筑行业:在建筑项目中,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可以用来检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优化施工流程,预防安全隐患。
  • 城市规划:利用VR技术,规划者可以更直观地了解规划方案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提前发现潜在的问题。
  • 工程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VR虚拟仿真可以帮助工程师优化施工计划,提高施工效率。

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将会在更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未来,这项技术可能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结合,实现更精准的场地分析和预测,为各行业提供更全面的决策支持。

结语

VR虚拟仿真现场勘查作为一种创新的现代化技术,将为各行业带来更多便利和机遇。借助虚拟现实技术,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现实世界,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