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班费赔偿标准?
一、上海加班费赔偿标准?
1:2021年元旦假期,1月1日加班的,另支付三倍工资,1月2日 3日加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先给于补休,不能补休的另支付两倍工资。
2:2021年春节假期,2月12日至14日加班另支付三倍工资,2月11日 2月15日至2月17日加班的,实行标准工时至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另支付两倍工资。
3:2021年清明假期 4月4日加班的,另支付三倍工资,4月3日4月5日加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企业支付两倍工资。
4:2021年五一假期,5月1日加班的另支付三倍工资 5月2-5人加班的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另支付两倍工资。
5:2021年端午假期 6月14日加班去,另支付三倍工资 ,6月12-13日加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另支付两倍工资。
6:2021年中秋假期,9月21日加班的另支付三倍工资 9月19 20号加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另支付两倍工资。
7:2021年国庆假期,10月1日至3日加班的另支付三倍工资,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企业另支付两倍工资。
二、公司辞退加班费怎么赔偿?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公司辞退员工,不管是合法还是违法辞退,员工已经加班的工资,用人单位都不得克扣的,必须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交通事故伤者要求额外赔偿他3000元,该不该赔偿?
第一个问题,你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赔,在这件事上法律没有规定你需要额外赔偿。
第二个问题,不会。
保险公司会少掉部分赔偿,但是不影响主体金额,打官司反而能拿到这些少掉的钱。
其次诉讼可以要求判给保险公司,然后你可以免掉绝对免赔额(主要是医疗费,不是不计免赔,两者有区别的)的坑,尤其是某人要扣掉10%。
四、交通事故假肢赔偿?
如果是需要安装假肢的,可能涉及两方面的赔偿。
第一,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要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二,需要安装假肢的,可以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这个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主张。
五、东莞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东莞护理劳务报酬:25元/天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10542.84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396.3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8.56元/年。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东莞市201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01元/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交通事故赔偿上浮的规定?
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汽车的人群越来越多,面对如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因此,车辆保险上浮标准就有其重要的作用。
很多车主可能对于车辆保险上浮标准不大了解,其实这一上浮标准是与车主的交通违规现象和出险次数密切相关的。交强险的保费是根据上一年来投保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而有所浮动的。如果车主上年发生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没有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就会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则会上浮更大比例。而商业险的续保费用则是根据车主在上一个保单年度内的出险次数进行适当浮动的,只要车辆的出险和理赔次数比较多,那么下一年的保费就会上浮。
车主面对车辆保险上浮标准可能会感觉到压力,因为如果车辆保险逐年上浮,对于车主来说也是一个经济上的负担。难道车主就没有办法应对这一上浮标准码?其实车主朋友最应该做到的就是安全驾驶,只有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才能切实避免这一上浮标准。每个车主都应该知道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一次危险的驾驶可能就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另外,在中国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为车辆进行投保,还可以享受“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价格优惠。对于投保车险的车主朋友应该可以节省一笔费用,把它作为应对车辆保险上浮标准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如今网上投保车险的车主越来越多,问其原因就是网销平台有其强大的服务功能。车主使用平台的车险计算器就能在1分钟内获取准确的车险报价单,即使是完成整个投保的程序也只是需要10分钟的时间,十分的高效快捷。车辆保险上浮标准是保险公司的重要条款,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更要规范自身行为,做一个安全的驾驶者,安全驾驶是对自己与他人负责任的表现。
七、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与残疾赔偿区别?
一、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不一样。残疾者受到伤害而导致的生活资源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后者是包括于一种精神方面的赔偿。而且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在民法当中和交通法律当中。
二、具体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及其性质的认定,有着不同的规定,体现出不同的态度。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八、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
交通事故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当人们在道路上行驶时,无法预测突发情况,因此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于受害者和责任方来说,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探讨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由交通工具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根据交通事故法,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
责任的确定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责任有三种:
- 全责:当一方完全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无责任。
- 主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行为中存在部分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也有责任。
- 次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行为中存在轻微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负主要责任。
在确定责任时,交通警察、保险调查员和法院会进行调查和判断。他们会考虑交通规则的遵守情况、速度、路况和双方是否有饮酒等因素。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并进行赔偿。
赔偿的程序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该采取以下步骤:
- 及时报警并等待交通警察的到来。
- 寻找目击证人,并取得他们的联系方式。
- 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和修理费用发票等。
- 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一旦责任确定,受害者可以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会对索赔进行调查,并给出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受害者对赔偿不满意,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医疗费用: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和康复费用等。
- 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往往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 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交通事故,责任方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残疾程度、年龄和职业等因素而定。
- 死亡赔偿金: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责任方应支付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包括丧葬费、抚养费和扶养老人费等。
常见问题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还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 保险公司拖延赔偿: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拖延赔偿时间,给受害人带来困扰。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受害人可以向保监会投诉,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
- 责任争议: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责任的确定可能存在争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 索赔金额不公平:有些保险公司可能对索赔金额进行减少或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了解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和责任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受害人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本文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进行了简要介绍,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九、怎么和人事谈离职赔偿说加班费?
首先,你需要准备好你的加班记录以及相关法规。在和人事谈话时,需要谨慎、礼貌且坚定地表达你的想法和请求,并说明你的加班确实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最好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
你可以先提出你的想法,让人事知道你的目的是要得到合理的加班费,然后再沟通如何实现你的要求。最后总结谈话内容并要求将协议写成书面文件。
十、租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按照租车协议赔偿。在签订租车协议时,一定要明确,该车除了交强险还有参保了什么险种,发生事故后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报险、报警,都应写进租车协议。
如果发生事故,并且参加了相应的险种,属于己方责任的就可以走保险。如果没参保或没有参保相应的险种,承租人就得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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