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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24-10-21 19:24

一、什么叫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观上是“过失”,而故意撞车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故意撞车如果主观上针对的是“人”,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如果针对的“物”,则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故意撞车的行为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应按故意杀人罪判刑。

三、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受伤,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依照现行相关规定,确实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对方先行垫付我方的相关医疗费用,

但是我方可以先由对方的交强险中申请优先理赔10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

2.你接下来要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谓的事故认定,就是交警部份针对这起事故,分析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后续会出据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中会让你知道,这起事故的谁要负起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这样才可以让你在后续索赔时有所依据。

3.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只要对方被认定有任何责任,我方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

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4.一般来说受伤者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5.此外,受伤者后续有可能衍生出经过鉴定后被认定符合残疾的状况。若真如此,受伤者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6.若有其他交通事故问题,或还不知道如何计算求偿金额,

可点我的名字,与我讨论。

7.加油了

四、故意别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报警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中录音录像等。警方也可以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无驾照骑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受害人重伤,构成刑事责任吗?

属于交通事故的,驾驶没有驾驶证的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的,发生交通根据事故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