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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4-10-16 01:04

一、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重要性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指针对工伤事故中造成一定程度伤残的劳动者进行赔偿的一项法定标准。在劳动保障领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工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的公正性。

了解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基本原理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依据劳动者伤残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它通常是根据伤残程度评定表来进行测定的。伤残程度评定表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的,用于评定劳动者因工作造成的伤残程度。

根据伤残程度的评定结果,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将劳动者的伤残分为多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通常情况下,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就越高。这样的设计是为了确保被工伤影响较大的劳动者能够得到更多的赔偿。

为什么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对劳动者重要?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对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 权益保障: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存在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工伤不仅会带来身体上的损失,还可能对工人和家庭的生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实施能够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
  • 社会公正: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公平和公正原则的,它提供了一个公正的评定伤残程度的标准,使劳动者在不同伤残等级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样的制度设计能够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减少由于不公平赔偿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 鼓励安全生产: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设立,对于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企业如果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就能减少对劳动者的伤害,降低无等级伤残赔偿的支出。因此,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实施与执行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实施主要依靠劳动部门和相关法律的支持与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劳动部门要加强与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大众之间的沟通与指导,确保标准的正确执行。劳动部门要积极推进伤残程度评定和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宣传,提高大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同时,相关法律对于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实施具有法律约束力。企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按照伤残程度评定结果进行赔偿。一旦企业存在不按标准执行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或法院投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在劳动保障制度中的改进与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劳动保障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作为劳动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

首先,可以考虑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增加赔偿标准的灵活性。由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工资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相同的伤残等级下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现象。因此,可以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在伤残等级评定和赔偿金额确定中,可以加强专业的技术评定力量。通过提高评定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流程。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伤认定的效率,减少劳动者因为等待审批结果而导致的损失。

结语

无等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存在与实施,为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公正的赔偿,并为推动安全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江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46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96元/年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714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497元/年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4)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公司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该笔费用由肇事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截肢需要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

(12)精神抚慰金:(一个等级3000,最高不超过50000)

三、昆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2020年昆明车祸赔偿内容: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8、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四、荆州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关于荆州地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标准,主要参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 造成受伤人员死亡的,按照荆州市人均劳动收入的20倍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4万元。

2. 造成1-4级伤残的,按照荆州市人均劳动收入的1-4倍进行赔偿,最高分别不超过4万元。

3. 造成5-10级伤残的,按照荆州市人均劳动收入的5-10个月进行赔偿,最高分别不超过2万元。

4. 临时伤残期间的丧失收入,按照荆州市人均劳动收入进行赔偿。

5. 医疗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按照荆州市相关标准执行。

6. 如果责任比例存在争议,可以申请鉴定,由荆州市交通事故损害鉴定中心进行评估。

7. 需要定期赔偿的,可以向荆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8. 赔偿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为准。

以上内容可作为荆州地区交通事故赔偿的参考,但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五、西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2021年西藏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六、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的赔付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诉法院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七、佛山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多少和你的伤残等级相关,例如你的伤残评定为10级伤残,赔偿金大概9到10万左右,不包含其他比如误工会等赔偿金。

八、山东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2022?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九、临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2019?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十、2021安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安徽省13年标准97.54元/天)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安徽省标准30元/天,合肥市中院指导意见标准20元/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安徽省标准30元/天,合肥市中院指导意见标准20元/天)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标准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

6、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按需据实。

7、精神损害抚慰金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

(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8、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安徽省23114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安徽省8098元)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100%)×赔偿年限。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安徽省/16285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安徽省5725元)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可见建通事故的严重性,因此驾驶人在驾驶时一定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去行驶,不做危险的驾驶行为,没有侥幸心理,认真驾驶,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