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阳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一、2021年贵阳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什么?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必要增长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样平常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体系功能停滞者,如胃肠部分或悉数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悉数切除;
(4)其他缘故原由致消化吸取功能停滞者;
(5)不能正常进食,必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晕厥;
(6)较大面积烧伤者。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害的自然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或者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对其遭受的损害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补助费、营养费,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等,但是要注意,索赔时要准备好相应的索赔材料,如医疗机构的鉴定意见等。
二、贵阳多车交通事故可以快处快赔吗?
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今起在交警支队一楼大厅投入运行 轻微车祸 监控自行帮你取证 当事人不用担心责任无法认定 无责但不撤离现场,要遭罚款200元 30日下午,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告,从今天14时30分起,设置在贵阳交警支队一楼大厅的“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今天起早7点至晚9点,在贵阳市南明、云岩、小河、金阳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可在24小时内前往该中心进行处理。 该中心由贵阳市交警支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贵阳市13家保险公司联合设立,办公地点设在金阳新区金朱东路贵阳市交警支队一楼大厅。同时,今日起,每天7时至21时期间,在云岩、南明、小河、金阳四辖区范围内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应不再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必须快速撤除事故现场,需进行保险理赔者,可前往“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保险理赔。快处快赔流程图 1、13家保险公司集中服务中心责任认定有监控录像取证 成立“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是新“快处快赔”机制最大的特点,有了该中心,事故双方就不用再担心发生事故后快速撤离现场而难办理相关的赔付问题。 据贵阳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欧筑新介绍,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设置了一名主任,由交警支队民警担任,一名副主任,由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担任,一名值班主任,由组成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的13家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轮流担任,负责每天所有的车损事故赔偿事宜。“把13家保险公司集中在同一个地方,在发生车损事故后,事故双方所有的理赔事宜在贵阳道路交通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解决,这种一站式的服务可以为市民节约很多时间。”欧筑新表示,同时,服务中心由保险公司老总轮流坐庄,司机最为担心的事故方分属多家保险公司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按照新事故处理“快处快赔”的规定,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应立即撤除现场,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进行理赔。 但如果双方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呢?新办法将利用科技手段予以解决。 欧筑新说:“车损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也应该迅速撤离现场。有争议司机可利用手机拍照,所拍照片到服务中心也将得到认可。如果司机双方手机都没有拍照功能,司机双方也不用担心,报警后交警监控中心将通过现场附近的摄像头会记录下整个事故过程,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的交警会根据摄像头所记录的影像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据了解,目前贵阳市老城核心区(一环线以内含一环线)所有主干道都有电子监控设备,可对发生在主干道的交通事故进行拍照取证。电子眼监控二期建成,次支道路也将通过电子眼进行拍照取证。如果事故发生地点却无监控设施,司机双方也无法拍照取证的,司机双方应该用粉笔或石笔对车辆轮胎十字定位后(即用粉笔或石笔在轮胎处画十字,每个轮胎都画一个,如果轮胎超过4个,只画前面4个轮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处,交警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勘验。 2、无责但不撤离现场罚款200元 明日起开始实施的“快处快赔”机制设置了相关的奖惩规定,无责但不撤离现场的要被罚款200元。 据贵阳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宋锦松介绍,对于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事故,当事人不主动将车辆撤离现场的,交警抵达现场后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强制撤除事故现场。“有的当事人会认为自己无责就不快速撤离现场,这种情况下也要被罚,无责不撤离现场本身就违法,我们会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事故处理新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宋锦松说。 新机制在范围上从两城区扩大到4个城区,同时增加奖惩制度,设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新机制将减少大量人为堵点,提高贵阳道路使用效率,同时也可使贵阳交警警力得到更高效地使用。”欧筑新说。 3、相关证件随车带事故发生后互换驾驶证副证 快速处理事故流程是怎么样的?司机要准备哪些东西呢? 新办法实施后,司机在车辆上应随时携带五件物品,一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该协议书可到贵阳市交警信息网下载或在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二是保单,这个不用提醒,因为这是机动车司机必备之物,否则将无法上路行驶;三是被保险人身份证;四是车辆行驶证;五是石笔或粉笔,用于在没有带相机,没有监控头地段,十字定位使用。 事故发生后,司机双方确认无人员伤亡后,可拨打110电话在交警处备案,同时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告知您下一步具体该做些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双方确认事故责任无争议,可签订快速处理《协议书》,前往服务中心理赔,有争议的可拍照取证理赔,可定位后待交警到现场确定责任后理赔,但无论有无争议都应第一时间撤除现场。另外,交警建议就算事故认定无争议,双方也应该交换驾驶证副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理赔阶段分为两种情况,六个理赔阶段。 第一种情况: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事故: 办理定损时需提供:(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车辆行驶证;(3)当事司机的驾驶证;(4)保险单;(5)快速处理协议书。 定损完毕,定损人员向客户提供定损单和定损照片; 对于无责方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需无责方签署无责方交强险索赔申请书和交强险赔款索赔委托书。 修车完毕,全责方需到保险公司提交:(1)定损单和定损照片;(2)双方车辆的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3)双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4)全责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快速处理协议书;(6)全责方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对于无责方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除以上材料外,需另提供无责方索赔索赔申请书、交强险赔款索赔委托书。 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被保险人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请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第二种情况:双方同等责任的事故: 办理定损时需提供:(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车辆行驶证;(3)当事司机的驾驶证;(4)保险单;(5)快速处理协议书(无需其他事故证明材料)。 负责定损的一方保险公司向当事人提供材料包括:(1)材料交接单;(2)双方车辆定损单、定损照片;(3)双方保险公司定损联系单(只对于超过2000元损失的情况); 车辆修理完毕,当事人分别到各自的承保公司提交上述材料和以下单证:(1)本车的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2)对方车辆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只对于超过2000元损失的情况); (3)双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4)本车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快速处理协议书;(6)本车承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被保险人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请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旧“快处快赔”运行3年轻微事故仍造堵 “快处快赔”在贵阳并不新鲜,在过去的3年里,贵阳一直在运行该机制,但效果甚微。 据了解,2007年月10月1日起,贵阳开始在两城区运行“快处快赔”机制,但当时没有设立“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主双方若分属不同保险公司,且无法达成协议的,就必须等待双方保险公司的勘验人员抵达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所以很多司机不愿意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在这种情况下,快处快赔机制执行起来就没有很好的效果。”贵阳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欧筑新说,除此之外,市民对车损事故责任认定的了解不够,也是旧“快处快赔“机制难见成效的一个原因。 由于旧“快处快赔”机制实施起来困难,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仍给贵阳交通造成很大压力。据了解,光是2009年,贵阳道路交通事故出警次数就有5万多起,日均130起,在这些出警事故中至少有80%以上是无人员伤亡的车损事故,并且大部分发生在主城区。 轻微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拥堵是非常可怕的,据贵阳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学研究所调查结果显示,在贵阳车辆出行高峰期,任意主干道任一路口,车辆如果堵死5分钟,车流就会排行750米左右。而在此前,处理一起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三、贵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05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7860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综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够得到的赔偿没有固定的数额,因为其标准是要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赔偿,如果当事人只是受伤的话就需要根据伤情赔偿医药费和相关治疗所花费的钱,而出现死亡的话,则需要支付20年的收入和丧葬费用等。
四、2021贵阳市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赔偿标准?
贵阳市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贵州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是,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周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是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五、贵阳三名干部因三荔高速重大交通事故被组织处理,这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不知怎的,联想到了与此毫无关系的多年前的兴宁煤矿事件
关乎人命的新闻事件:
以前:系列报道,专题报道,滚动报道,现场跟踪……
现在:道歉,停职/免职,完结
六、想回贵阳工作 想问问贵阳如何?
我只去过两次,一次是去参加学术会议,另外一次是去面试。它的最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交通。其他方面不太了解。
七、如何评判贵阳这座城市和贵阳人?
贵州毕节人,目前贵阳定居。
看了好些回答,从我自己的角度和经历举一些例子来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我的立场是:不否定其他答主的批评,也不否定贵阳这座城市的价值。
世界太大,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会遇到衰人,但是你不可能因为遇见了他就把这个地方说得一无是处。同时你也可能会遇到让你倾佩的人,你也不可能因为遇见了他让你觉得这座城市就光芒万丈。
我作为一个贵州人,早年北漂务工时,也产生过意识上的鄙夷北京人,当时人正值20几岁,刚出校门,有些判断容易跟随周遭人的视角与留言形成固定思维,简单举几个例子:
1、觉得老北京当地人优越感强。
观念来源:这个观点的来源是在于当时周边都是外地来的北漂族,同时租住当地人的房子,自然会有人见不得人家本地人的现实生活条件,不经意间的摩擦或者细节产生了一种认为别人装优越的感觉,然后你和我聊天这样一说,我也会不自主的带入到观点中去。
个人感悟:经过几年的北漂后,想想当时的想法,才发现当时的自己由于心智的不成熟缺少自我判断意识,过于武断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真实的北京本地人有的确实有少数人会展示出一点自我优越感,但能代表大多数或者全部吗?不见得,分享两段与北京人相处的真实经历。
我其中的两个房东,租住他们房屋时,起码没有从他们身上感觉到这种其他北漂族口口相传的优越感,当时他们都非常喜欢我。
租第一个房东的房子时,我隔壁与对门的夫妻租户经常不注重卫生,房东特别讨厌他们,我的房间东西少,平时也经常保持整洁,所以房东经常串门对我映像特别好。
另一个房东的房子当时租住的二楼,楼梯上去后有一小片自搭建阳台,养了三条狗,一条金毛一条二哈还有一只小狮子狗,房东有时经常忘记来喂狗,那三条狗整天拴着,有时候渴得不行,见人就吠。我去了以后,整个二楼7、8家租户,没人给狗添过一次水,我每天下班回去看着没水了都要添一下,有时候还给狗带点吃的,那房东当时也看到我做这些细节的小事,也说我是住他那里的第一个贵州小孩,对贵州人的映像特别好。有时候派出所要办暂住证和一些其他东西的时候,其他租户他都是通知去,我的直接把证件给他他就给我全部办好了。这对于其他租户来说,可不就是口中的北京人太有优越感,瞧不起外地人吗?但是我能跟着这样想吗?细思一下,不成立是吧?
PS:第一个房东大爷,我搬走时还问过我有没有工作上的不顺利?租住上的不开心等等?让有空了回去看看之类的话。第二个房东大爷我后来回贵州搬走时,大爷直接说他家的狗不认他了,他上楼有时候狗都认不出他来,我一上楼好家伙,三条狗想见了亲人一样的扑我,舔我。
2、北京人嫉妒外地人
观念来源:沿海一带的人传的最多,当时刚去北漂时,在四季青桥的那个西郊汽配城打工,汽配城中很多精品销售、汽车装饰等生意广东和福建人居多。这些人中传得最多的一条观点就是:北京人嫉妒外地人。他们这个观念的说法由来是讲他们沿海人在北京做生意,抢了本地人的饭碗,挣了本地人的钱,买了本地人的房,甚至有些人还娶了本地人的女人,所以北京人嫉妒他们,讨厌他们。
个人见解: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赞同这个观点的,毕竟在北京,我和广东人福建人的身份应该归属于外地人,所以自然要站相同的队伍。但是几年后,根据我身边的北京同事接触下来,其实我才了解到其中一些真实的意见,否定了这个看法,并问过一个北京本地人(一个店的同事)对这个观点的看法,他当时的说法我记忆犹新,他是这样看这个观点的:一部分北京人不是嫉妒沿海人,而是有些讨厌沿海人,原因是沿海人当时的普通话口音听着很别扭,而这种沿海普通话造成的一些沟通不畅,有时给本地人传递出来的感觉就是缺少礼貌,在交流映像上首先打了差分;其次是沿海人做生意的算盘太精了,在生意交流中,太多的弯弯绕,对于喜欢直来直去的北方人有点烦这个,所以也把这种映像反向的添加到沿海人身上了。
PS:绝对没夸张,我这个同事老婆也是北京的,双方家都有几层楼,都是独生子女,当时他说了,他孩子出生就起码身价过3000万(2012年),后来肯定不止。而且他来上班就真的是体验生活来着,不冲那一个月的小3000块工资。
3、那个时代对河南人的极度偏见
观念来源:这个应该很多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不过多叙述。但是当时这个观念确实给河南人带来了很多不便,我真的见过什么招工不要河南人、招租不租河南人等等,那个时代的偏见真的很可怕。
个人真实感受:2011年我去中关村该做数码产品销售,很巧的是我公司的一位大我3、4岁的老哥就是河南人,两年的相处下来,我真的体会到了偏见的可怕,也被这老哥夫妻俩的为人所折服,我这位老哥哥和嫂子,那真是一对特别好的夫妻。
真实举例:我单位的一个兄弟当时和女朋友分手,然后女朋友不让进门,在外面回不去,当时这位河南的老哥夫妻俩让兄弟去他们家住了两三个晚上,老哥他们家就一间床,老哥夫妻俩和这个兄弟三人就同睡一间床上,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和素质?真的把我折服了,从那以后,我就特别讨厌别人说河南人怎么怎么的这种话,见了我也会去争论一番。而且这老哥夫妻俩也会经常邀请我们其他人去家里吃饭,现在过去10来年了,大家都还是很好的朋友。
以上三个例子,我觉得应该能说明一些东西了吧?
我想表达的是:不管是看待人或地域,都难免会陷入一些外有思维的影响,导致你产生了主观上的臆断(不管是偏见还是褒扬)。
但是想想我那个北京人同事的例子,在你对一个地区或人产生偏见时,这个地区的人何尝不会也对你或你的地区也反向产生了另一种偏见呢?
就比如上面的一些答主觉得贵阳诸般不好,但是你有没有产生过这样一种看法呢?
比如你有一天去吃早餐时,一碗牛肉粉,那天店家不知怎么的就给你多加了些肉,导致了你和别人有一种不相同的待遇,你发现这个事后,从而对这个地区的人就此多了一份好感?
再比如你某天去买菜时,卖菜的大妈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普通妇人,身份、地位、文化程度都远不及你,你买了不多的菜,突然想到某个菜还需要再买个西红柿,大妈看了一下,觉得一个西红柿也值不了多少钱,就直接送你了,你会不会因为这个事对这个地区的人又多了一份好感,从而因为这个人让你对这个地区的评判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呢?
以上这些就是我对这个问题浅显的看法,我是个贵州人,常驻贵阳让我有更多对这个城市的了解,它有欠缺的一面,也有美好的一面,有诸多形形色色的人,外地的、本地的、宽容的、狭隘的…诸多这些人,组成了贵阳这个城市,不止贵阳,哪怕是北上广深,我相信很多东西都是共通的,没法可以给予它一个真正的定义评判。
八、贵阳猫咪?
贵阳市给公猫节育要多少钱,在什么地方?
九、贵阳贵阳秀丽的贵阳是什么歌?
《贵州我深爱的家乡》秀丽的贵州,我深爱的家乡
生我养我的地方,家乡的哥儿甜
家乡的米酒香,家乡的人们好客热情善良
远方的朋友欢迎来我家乡,我们热情的欢迎你
家乡的生活美,家乡的稻儿黄
家乡的风景秀丽让你永不忘,贵州啊贵州 神奇的贵州
贵州啊贵州秀丽的贵州,你那雄伟的山川你那清清的河流
让世界的人们都把你游走,远方的朋友
欢迎来我家乡,我们热情的欢迎你
家乡的生活美,家乡的稻儿黄
家乡的风景秀丽让你永不忘,贵州啊贵州神奇的贵州
贵州啊贵州秀丽的贵州,你那雄伟的山川
你那清清的河流,让世界的人们都把你游走
贵州啊贵州神奇的贵州,贵州啊贵州秀丽的贵州
你那古老的城墙,你那历史的悠久
人们永远把你追寻把你守候,人们永远把你追寻把你守候
十、贵阳站是贵阳东还是贵阳北?
贵阳站就叫贵阳站,在遵义路尽头,贵阳东老站在现在的嘉润路舒家寨那里,以前是货运站,现在贵阳东站在龙洞堡属于高铁站,离市区比较远,以前的贵阳北站在三桥方向,在贵阳站和都拉营站之间,是贵阳市的粮食转运站,现贵阳北站也是高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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