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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可以卖车么?

交通事故 2024-10-10 01:39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可以卖车么?

这要看你有没有对他的车办理诉讼保全。如果你没有对对方的车办理诉讼保全,在责任认定书下达以后,对方把车从交警队提出来就可以卖了。

如果你怕对方对于你的赔偿没有保证,你也可以到人民法院给对方的车辆办理诉讼保全,法院可以直接封车,也可以对车辆档案封存,对方就不能卖车了。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不要赖在医院?

不要赖在医院。

        不需要治疗的就没必要住院处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三、交通事故车损给对方赔付后,对方还以车损为由要钱?

交通事故发生后后,会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定责,然后双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进行理赔。理赔的范围就包括车损的维修费用,购买保险的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交通事故对方的车损已经赔付结束,那么就算已经处理结束了,对方没有理由再以车损来问你要钱的,你可以拒绝再另外支付。

四、交通事故车要不要留着?

一般事故不大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比如 :事故在后面 .被追尾了导致后备箱变形 ;后叶子板切割 .这种事故一般不影响正常使用 ;还是就是前面换过水箱框架 、机盖、 叶子板… 这也没什么问题 .只要大梁没有动 ,没有泡水 ,没有切割, 没有侧翻 ,钣金不是很严重 ,都没有问题 ,只要自己不在意就可以继续使用.

五、交通事故对方扣车可以报警吗?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私自扣车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到法院,属于非法占有。

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

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这一对非法占有的理解有以下特点:对“非法占有”一词是从静态意义上理解,主要考虑的是对已经发生了非法行为如何进行救济。

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律师的赔偿责任。

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5、而“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1.如果根据法学上的这种通常理解本文论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

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有权扣车吗?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第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根据上述规定,对方擅自扣留你的车辆是违法的,加之这种违法行为已经给你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对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七、交通事故全责怎样赔付对方车损?

交通事故现在应由保险公司进行对方车辆定损后,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八、交通事故骨折对方主责要不要请律师?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骨折了对方主要责任要不要请律师,这要看你骨折在哪个部位,如果伤到主要关节的话,够得到伤残的的,那要请律师了,因为要找司法部门做个伤残鉴定,做了鉴定后赔偿的金额比较大,双方协商的话难达成一致,要起诉驾驶员和保险公司,请律师比较方便。

九、交通事故出险后是不是不要跟对方有接触?

首先,法律只规定了,交通事故后,需要维护现场,积极参与救援,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报警、打救援电话。并没有规定事故后,必须与事故一方积极接触。这是于法!

其次,大量案例证明了一件事:交通事故双方接触越频繁,扯皮越多。至少90%的人在交通事故后不会讲道理,而是“我是弱者我有理”来处理交通事故。导致了很多愿意和事故另外一方沟通的是车主身心受伤,他们发现自己越积极越没道理,所以现在有一个交通事故“三不原则”,不垫付、不探视、不协商。这是也是我给我的车险客户普及的知识。

十、相亲不要跟对方聊哪些话题

相亲不要跟对方聊哪些话题

相亲对于很多单身人士来说,是一种寻找爱情的方式。然而,相亲过程中的交谈可能成为一块绊脚石,阻碍双方之间的互相了解。在相亲时,我们需要慎重选择话题,避免讨论一些可能会引起尴尬或争执的敏感问题。下面是一些在相亲过程中不要跟对方聊的话题,以便顺利地展开深入的交流。

1.财务状况

谈论财务状况往往会让人感到尴尬和不舒服。无论你的财务状况是好是坏,都没有必要在初次相亲中透露太多细节。除非你的对方本身就是一个经济方面的专家或者你们确定要进入更进一步的关系,否则谈论财务状况可能会给对方带来压力或者产生误解。

2.家庭问题

家庭问题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涉及到各种问题,例如家庭背景、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等。尽管家庭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但在相亲时不要过多地谈论家庭问题,尤其是那些可能让对方感到不舒服或引起争执的话题。让这些话题等到你们进一步建立起信任和了解之后再进行讨论。

3.前任和过往感情经历

谈论过往的感情经历可能会给对方带来不安和疑虑。除非对方主动询问,否则在初次相亲时避免过多地谈论你的前任或者过往的感情经历。这样做可以避免引起对方的嫉妒、不信任或者不舒服的情绪。

4.政治和宗教观点

政治和宗教观点是极具个人色彩和敏感性的话题。在初次相亲中,尽量避免讨论政治和宗教观点,以免引起争执和不必要的纷争。除非你们有共同的政治或宗教信仰,否则将这些话题放在相互了解更多之后再进行讨论。

5.疾病和健康问题

谈论疾病和健康问题可能会增加对方的压力和担忧。除非你的健康问题对你们的关系有重大影响,否则在相亲过程中不要过多地讨论这些话题。保持积极的态度,放松心情,让对方在轻松的氛围中了解你。

6.过于个人的问题

在相亲过程中,过于个人的问题可能会让对方感到不舒服或者侵犯到隐私。避免问对方过于个人的问题,例如收入、年龄、婚史等,以免给对方带来压力或者不适。尊重对方的隐私和个人空间,让他们在交流中感到舒适和放松。

结语

相亲是寻找爱情的一种方式,通过相亲可以结识到很多有意思的人。然而,在相亲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避免一些敏感话题,以免给对方带来不舒服或者影响双方的交流。相亲应该是一个轻松、愉快的过程,通过良好的交流和互相了解,我们可以寻找到真正与自己合适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