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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 2024-10-08 19:11

一、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在家庭中,有时候会出现多个被扶养人需要照顾的情况,这时候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需要考虑到每个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因此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方法。

确定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首先,计算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我们需要先确定每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基本生活费用包括食品、住宿、交通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方面的花费。根据每个被扶养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可进行一定的估算和核算。

例如,对于老人来说,主要的生活费用会集中在食物和药品上,因此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重点考虑这些方面的开支。而对于小孩子来说,主要的生活费用则会集中在教育和日常用品上。

此外,还需考虑到被扶养人的健康状况、年龄和性别等因素。身体健康较好的被扶养人,在食品和医疗方面的开支可能会相对较低,而有特殊需求的被扶养人可能需要额外的费用。

考虑被扶养人的收入和负担能力

在计算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时,还需考虑到他们的收入和负担能力。如果被扶养人有一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该承担一部分生活费用。可以根据被扶养人的收入和负担能力,进行适当的分摊。

例如,如果家庭中的被扶养人有固定的养老金或租金收入,那么这部分收入应该被计算在内,并从总的生活费用中扣除。同时,还需要根据被扶养人的收入比例,确定每个人应该承担的生活费用。

此外,还需考虑到家庭的整体负担能力。如果家庭财务状况紧张,无法承担全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那么可能需要与被扶养人协商,并寻找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或申请相关的社会福利。

考虑被扶养人之间的差异

在计算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时,还需考虑到他们之间的差异。不同的被扶养人可能有不同的需求和支出,因此需要对每个人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例如,对于有特殊需求的被扶养人,可能需要额外的费用用于医疗和康复。而对于年长的被扶养人来说,还需考虑到长期护理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此外,还需考虑到被扶养人之间的关系和依赖度。如果某个被扶养人对其他被扶养人有较高的依赖度,那么在计算生活费时可能需要考虑到这个因素,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制定合理的生活费分配方案

根据以上的考虑因素,最后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生活费分配方案。这个方案应该能够满足每个被扶养人的基本需求,并公平合理地分摊生活费用。

在制定生活费分配方案时,可以借鉴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例如,某些地区或国家可能已经有规定了对于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标准,可以参考这些标准来制定合理的方案。

此外,还需充分考虑家庭的整体财务状况和支出情况。如果家庭财务状况紧张,无法承担全部生活费用,那么可能需要寻找其他的辅助支持或寻求社会福利的帮助。

总结

多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考虑到被扶养人的基本需求、收入和负担能力以及他们之间的差异。

通过合理的计算和规划,可以确保每个被扶养人得到足够的生活费用,并在家庭中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这不仅对于被扶养人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于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详细介绍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由抚养人负担的被扶养人的生活、健康、教育、保障等具体支出。其计算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测算,关键因素包括:

  • 基本生活费用:包括食品、住房、日常用品、交通等基本生活开支。
  • 医疗保健费用:涵盖医疗保险、医疗支出、购药费等医疗方面的开支。
  • 教育费用:主要是指被扶养人的教育、培训等相关费用。
  • 其他特殊费用:如习俗性支出、特殊照料费等其他特殊开支。

对于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按照被扶养人的实际需求和抚养人的经济实力进行综合考量。需要综合考虑被扶养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水平等因素,以及抚养人的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因素。

此外,在实际计算生活费时,还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测算,并可结合当地生活成本指数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并非固定的公式,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合理测算。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

三、被扶养人为多人如何计算扶养费?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医疗费

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证明

确定。受害人因

伤致

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

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期限*受害人工资

2、受害人

无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期限*受害人近三年的平均工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期限*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2017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433元(折合月平均工资为5619元)

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护理期限*护理人工资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

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

交通费=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证,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暂按照20-30元左右/天计算)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或者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标准,自

定残之日

起按

二十年

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

五年

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017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0元;2017年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265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

六个月

总额计算。

2017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433元(折合月平均工资为5619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

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17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0388元;2017年陕西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9306元。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同一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17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

书面

方式

承诺

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

起诉

的除外。

(陕西省惯例:十级=1000元 九级=2000元 八级=3000元 七级=4000元 六级=5000元 五级=6000元 四级=7000元 三级=8000元 二级=9000元 一级/死亡=10000元)

*注意*

1、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3、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重要性

在人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面对家庭成员需要照顾的情况。当某位家庭成员由于年老、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自理时,我们常常需要向其提供扶养。在法律层面,被扶养人有权利获得生活费赔偿,以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制定对于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非常重要。

什么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于支付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费用的金额。这些费用通常包括食物、住宿、医疗保健、交通和其他日常生活所需费用。标准的制定是通过考量被扶养人的具体需求以及社会经济状况来确定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制定可以确保被扶养人能够维持其基本的人权和生活质量。这些标准可以根据各国法律不同而有所差异。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规定通常包含在家庭法、继承法或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

制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考虑因素

在制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1. 被扶养人的具体需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需求,因此标准应该根据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和残疾程度等。

2. 社会经济状况: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标准应该基于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社会资源的可行性。这有助于确保被扶养人能够获得足够的支持,同时也不会给支付扶养费的家庭带来过大的负担。

3. 法律框架:制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需要考虑已有的法律框架和相关法律规定。这可以确保标准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保障。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实施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家庭和社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

1. 政策制定和监管: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监管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确保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得到落实。政府可以设立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这些政策。

2. 资源分配: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经济援助、社会福利项目或其他资源来支持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家庭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提供相应的支持。

3. 财务透明:确保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财务透明度非常重要。家庭应该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记录,以便监督和审核资金的使用。

4. 社会支持:社会应该加强对被扶养人的关注和支持,促进包容性和共享的社会环境。这可以通过倡导平等权利、增加意识和改善社会支持网络来实现。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争议与挑战

尽管制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意义重大,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面临一些争议和挑战。

1. 标准的合理性:人们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合理性往往存在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标准设定过高,会给支付扶养费的家庭带来过大的经济负担;而有人认为标准设定过低,无法满足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 财务压力: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可能成为一项巨大的财务负担。这可能导致家庭难以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

3. 标准的公平性:标准的制定应该公平地考虑各方的权益,并避免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同时,对于不同地区或不同群体的被扶养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

结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至关重要。不同国家的制定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框架而有所不同。实施这些标准需要政府、家庭和社会的协同努力,以确保被扶养人能够获得合理的生活费赔偿。同时,争议和挑战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以实现标准的公正和合理性。

六、2021辽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如何正确理解人损解释第28条?

多个被扶养人如何确定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淮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年;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人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额。”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理解存在差异,因此,对在加害人仅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有多个被扶养人如何确定被扶养人扶养费(即生活费,下同。)实际赔偿金额问题存在三种争议观点。也就是说,对在加害人仅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有多个被扶养人如何计算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问题存在三种争议观点。(“三种争议观点”详见下文“例一”的“第一、第二、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这样计算:”)

  为了论述三种争议观点中,哪种观点正确,有必要举出下列之例。

  例一:2011年8月15日,某甲和某乙在广西某县的道路上驾驶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某乙头颅破裂死亡。经交警认定,某甲和某乙负同等责任。某乙无兄弟姐妹,妻子早逝,儿子8岁,父母均为70岁。某乙父母和儿子均为农村居民。广西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额为3455元。

  对这一案被扶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这样计算:

  (1)某乙之父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2)某乙之母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3)某乙之子的扶养年限为:  18年- 8年=10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三被扶养人被扶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应按如下计算:

  (1)3455元/年、人×3人=10365元/年。

  (2)加害人某甲负同等责任即50﹪责任,其每年应赔偿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额为:

  (3)10365元/年×50﹪=5182.5元/年。

  (4)加害人每年赔偿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额为5182.5元,已超过广西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额的3455元,按年赔偿累计不超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3455元的规定,加害人每年应赔偿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为3455元。

  (5)三被扶养人10年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应为:3455元/年×10年=34550元。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这样计算:

  (1)某乙之父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2)某乙之母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3)某乙之子的扶养年限为:  18年- 8年=10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加害人某甲负同等责任即负50﹪责任,其在上述三被扶养人的同10年中,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

  (1)加害人某甲每年应赔偿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额为3455元。

  (2)加害人赔偿每被扶养人的年限为10年,其赔偿三被扶养人扶养费的年限为:10年/人×3人×=30年。

  (3)加害人30年应赔偿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为:3455元/年×30年=103650元

  (4)加害人某甲负同等责任即负50﹪责任,其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103650元×50﹪=51825元。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这样计算:

  (1)某乙之父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2)某乙之母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3)某乙之子的扶养年限为:  18年- 8年=10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加害人某甲负同等责任即负50﹪责任,其在上述三被扶养人的同10年中,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3455元/年×10年×50﹪=17275元。

  以上是对在加害人仅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有多个被扶养人如何计算扶养费实际赔偿数额问题存在的三种争议观点。为了证实三种争议观点中,哪种观点正确,我们还得举出例二,以便比较。

  例二:除经交警认定,某甲负全部责任外,其他案情与上述例一的案情相同。

对这一案,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1)某乙之父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2)某乙之母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3)某乙之子的扶养年限为: 18年- 8年=10年。

  这说明了某乙之父、母、子在同10年中,扶养年限均为10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关于“年赔偿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额(即3455元)” 规定,上述三被扶养人在同10年中同时被扶养,其每年生活费总额不超过3455元。那么,加害人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3455元是/年×10年×100﹪(负全部责任)=34550元。

  笔者认为,上述“例一”的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第一,经过比较得知,上述例一的第一、第二种观点的计算方法得出的实际赔偿数额(34550元、51825元)等于或大于例二计算方法得出的实际赔偿数额(34550元)。我们知道,在其他案情相同的情况下,加害人负50﹪责任,计算出的实际赔偿额等于或高于加害人负100﹪责任计算得出的实际赔偿额,这显然不符合数学规律,也不符合常理,这说明了上述例一的第一 、 第二种观点的计算方法是不正确的。而从上述例一的第三种观点的计算方法的结果得数比上述例二的加害人负全部责任的得数少,这才符合数学规律,这说明了上述例一的第三种观点的计算方法是正确。加害人负100﹪责任的实际赔偿数额“大于”加害人负50﹪责任的实际赔偿数额,这是起码的常识,也是一个审判法官在其他案件事实相同而加害人应负责任不同的情况下,某种实际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应具备的起码判断能力。

  第二,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379—383页中的“三、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部分已明确写明:“在侵权行为实施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的情况,此为混合过错。所谓混合过错是指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系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所致。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失,未尽到注意自身的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义务……混合过错体现在损害赔偿上,即过失相抵。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在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上也有过失,从而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从受害人蒙受的损害额中减少一定的金额的法律规则。因此说,过失相抵系损害赔偿的原因之一,是混合过错的法律后果……根据以上原则,对于本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物质损失,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按照过失相抵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而计算出赔偿义务人所应负担的物质损失的实际赔偿金数额。需要指出的是,本条只是规定了各项物质损失实际赔偿金的计算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应适用此原则,只是因为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已有相关内容的规定,本解释没有再予具体涉及 ……根据以上的说明,赔偿权利人应获得的实际损害赔偿金为:本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各项物质损失赔偿金之和,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再减去按过失相抵比率计算出的受害人的过失扣减额。用公式表示即为:实际损害赔偿金=(物质损害赔偿总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过失相抵比率)。此公式在本解释的讨论稿中曾经列出,最后考虑到这是大家熟知的数学概念,而予以删除。其中的过失相抵比率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及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根据上述公式,上述案例一中,加害人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

  (1)某乙之父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2)某乙之母的扶养年限为:  20年-10年=10年。

  (3)某乙之子的扶养年限为:  18年- 8年=10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加害人某甲负同等责任即负50﹪责任,其在上述三被扶养人的同10年中,应赔偿上述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为:(……+被扶养人生活费+……)+(……)×(1-过失相抵比率)=(3455元/年×10年)×(1-50﹪)=34550元×(1-50﹪)=34550元×50﹪=17275元。

  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结果为17275元,与上述例一的第三种观点的计算方法的结果得数为17275元相同,这更进一步说明上述例一的第三种观点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例一第二种观点的计算方法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关于“年赔偿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额” 的规定,其将三被扶养人在同10年中享受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变成三被扶养人在同30年中享受的扶养费实际赔偿金额进行计算了,实在不可取,请多多注意。(作者单位:广西河池市大化县人民法院)

八、公职人员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符合条件可以主张。

如果公职人员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没有死亡,但是造成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需要做护理依赖鉴定,经过鉴定如果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可以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与请求权人范围及条件?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消费性支出×需要扶养年限。

2、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夫妻双方都要承担一半吗?

交通事故死亡案中,如果或者父母一方在世,一方在事故死亡,对方只赔偿孩子的一半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