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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 2024-10-08 03:19

一、伤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伤情鉴定费先由受伤人支付,获得赔偿时由赔偿方一并支付。

二、伤情鉴定病历由谁提供?

伤情鉴定如果住院了按原则应该提供住院病历,这个应该是出院约一周以后拿着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去调取,但是如果着急或者病情不是很复杂,可以让医生给你在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一般都是派出所给出)写明伤情后来法医做鉴定,还有就是如果有骨折应该提供影像资料及其报告单。

如果是涉及到视力、神经、肌腱、关节的功能,法医一般建议你等3个月。

三、伤情鉴定费应当由谁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伤情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伤情鉴定者承担

四、伤情鉴定申请怎么写由谁写?

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人受伤,并且根据案情需要,由法医进行鉴定。

申请书一般都是由受伤者本人或家属向办案人员口头提出,不需写申请,办案人员根据案件的情节,经批准,出具伤情鉴定介绍信,本人或家属拿着介绍信到法医鉴定中心去即可,

五、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交通事故伤情签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公安法医鉴定,只是伤害程度不同,伤害程度较轻,无后遗症无法评残,就只能签定伤情(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伤害部位骨折截肢和后遗症等,按相关规定评伤残鉴定等级。

六、伤情鉴定介绍信应该由谁开?

司法医院开,或者司法机关指定做伤情鉴定的医院开。

七、报案后,是否用做伤情鉴定?费用由谁出?

1. 打架,伤情鉴定不收费。它是根据伤者住院的病例为依据,根据法律条款,鉴定出来的。

2. 比如,造成人体表面积受伤,大于人体总面积6%的,就是轻伤。

3. 又比如,皮肤裂伤长度总和大于8CM,就是轻伤。等等很多

八、交通事故伤情证明由谁去医院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没有明文规定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必须要诊断证明,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交警会要求提供,因为伤者的病情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交警对责任的认定。

至于谁去拿合适这个问题,一般医生只提供给伤者本人或者家属。看题主描述的,伤者应该是住院了,如果已经出院,那病情证明应该在伤者手上,如果还没出院,医生有可能不会开,即便开了也不会盖章。

九、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

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综合评定:

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十、交通事故中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主要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

伤情鉴定又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而其中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可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伤残鉴定则是指对当事人因受伤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鉴定标准不同。伤情鉴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则应不同的致残原因,分别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进行鉴定,因工伤致残的,则应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一般应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由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