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愿承担次要责任后能更改吗?
一、交通事故自愿承担次要责任后能更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能变更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交通事故五五责任司机承担啥责任?
五五责任在交警下达的认定书中叫做对等责任。也就是一人一半。司机就承担50%的赔偿责任。首先由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超出交强险额度的,所产生的费用司机和伤者一人一半。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伤者和司机一人一半。
2、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伤者和司机一人一半。同样,机动车的维修费,伤者也要承担一半的赔偿。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交强险最高赔偿11万。超出11万的部分还是伤者和司机一人一半。
四、交通事故20%责任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五、交通事故承担刑事责任,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吗?
刑法中有关交通肇事罪写的很清楚,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至一人死亡,或者两人包括两人以上重伤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主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的,造成死亡,及两人或两人以上重伤的就要负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具体的责任认定也要符合法律法规,不仅包括刑法,也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
六、雇佣司机开大货车,在高速公路出事故,被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车主会承担那些责任?
你们之间如果 是雇佣关系,你付司机钱,那么开车过程中司机出现任何事故都是司机来承担责任,
七、准驾不符承担全部责任吗?
不是,事故责任认定是看谁的过失、谁的违章。
1.比如,对方车辆闯红灯或者逆行发生了相撞,那肯定是违章的全责。但是交警可依法追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责任,处扣车、罚款、吊销驾驶证。
2.另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处罚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穿高跟鞋驾车,出现交通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百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 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 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九条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 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一条 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 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九、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承担什么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2、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十、交通事故破坏现场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于暴雨等受到破坏,则由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如果在现场遭到破坏后,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那么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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