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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请司机帮我开车,现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死亡我应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4-10-05 05:08

一、车主,请司机帮我开车,现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死亡我应负什么责任。?

首先确定你和所谓的司机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果是雇佣关系而且司机负事故的全责则推定司机是有过错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到第十一条的规定,和《道交法》的规定,你的车如果有保险的话,应该现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份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你和司机负连带赔偿责任。

你在向受害人赔偿后是有权利向你雇佣的司机追偿的,但是现在司机已经死亡了,你可以向他的财产继承人要求他们在继承范围之内进行赔偿。

如果司机没什么财产留给继承人,那你就自认倒霉吧。希望对你的事情有帮助!谢谢

二、雇用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主还赔司机吗?

题主提问的问题涉及到受害司机的请求权竞合问题,这个问题在司法实务界存在非常大的争议。一般情况下,雇佣的司机会选择雇佣法律关系起诉雇主,也有可能选择侵权法律关系起诉对方肇事车辆的车主或司机。一旦选择起诉对方肇事车辆,理论上不能再起诉雇主。但是雇主道义上的赔偿责任有,应该对受害司机提供一定的帮助。

三、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车主怎样赔偿?

  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赔偿方式如下:   一、损失确定   1、财产损失。

包括车辆财产损失,造成的其他设施财产损失。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准。  2、人身伤亡损失。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身伤亡的赔偿要综合死者的户籍性质、所在地、年龄、被抚养人数等情况判定,不能简单说赔偿多少。  二、赔偿责任划分   1、司机是车主的。司机负全责自身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就是自己赔给自己。  2、司机是雇员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司机负全责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减轻雇主赔偿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3、司机属于车辆借用人的,车主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借用人即负全责的司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如车辆手续机制不全、明知司机无证醉酒还借车的,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三、保险赔偿   车辆和人身损失只有车损险、车上人员险可以在保额内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的,只能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是车主支付还是司机支?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和司机谁处理签字?

司机签字,谁驾驶的车辆?谁签字!这个字是不能代签的,当事人双方谁驾驶的车辆谁签字,这是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当中的必要流程和手续,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不能他人代替签字,如果当事人发生车祸而导致无法签字的,要需要他人代理的,那么,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也一并写上

六、司机自己开车导致翻车死亡,车主怎样赔付?

  无论单方事故或双方事故,只要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统称为交通事故。车辆发生碰擦后,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不定义为事故。  驾驶员如是职业司机,除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外(必须投保车上人员险),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兼得。

七、雇佣司机无证肇事死亡车主有什么责任?

  雇佣司机无证肇事死亡,车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其雇佣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仍“指使”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事故,车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法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该规定的“指使”应理解为“指挥、唆使”的意思,通常用于“上级对下级”、“雇主对雇员”、“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等情形,在案件中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与肇事人的关系应为从属关系、雇佣关系、承包关系或者纯粹的服务关系。车主明知司机无证仍雇用其违法驾驶自己车辆,司机是基于车主兼雇主的“指使”而违法驾驶车辆,故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其雇佣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仍“指使”其无证驾驶导致发生事故,属于违法犯罪。

八、交通事故车主可以起诉司机吗?

  车主与司机,属于雇佣关系;在车主承担对外的全部赔偿责任后,如果司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司机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可以向司机追偿。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对外赔偿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也规定,先由公司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三、用人单位向第三人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1、《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上述法规,如果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2、追偿的比例,如果双方在用工协议中明确了对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责任及追偿比例,可以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情况下,对于员工故意的侵权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追偿全部的损失;对于员工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由于员工在经济地位上处于明显弱势,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这种情形下的员工职务侵权行为的追偿问题应由双方进行协商,用人单位应承担较大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公平解决。

九、驾驶员交通事故死亡,车主如何赔款?

一、单方交通事故出现司机自己死亡车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之中若是有一人以上死亡的,此时没有死亡的一方车主就会被认定为是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其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该费用需要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同时死亡人的年龄也会影响此费用的具体金额。若是对方不愿意支付该费用的,此时死亡家属可以起诉该肇事责任方。

十、交通事故司机不是车主保险怎么索赔?

1、车主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有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2、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尽了义务。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3、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

盗抢车在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主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又在交强险期内,保险公司还是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但如果是交强险保险期已过,车主因车辆被盗没有续保,车主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某法院已有过判处车主承担赔偿的判例,但对此判决结果,因为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显然,被盗抢车不再续保,车主并不存在过失,而且是合法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转让但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规定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第五十三条规定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