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就近中队领取吗?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就近中队领取吗?
可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实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子版如何领取?
1第一步,打开手机“交管app”。
2第二步,在交管app首页面中,打开业务中心“更多”选项。
3第三步,在业务中心页面中,打开“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选项。
4第四步,是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页面中,输入“事故编号及编码”,点击“查询”选项,即可领取电子版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领取怎样办理委托?
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事故当事人本人签收。
2、如果当事人本人因特殊的原因不能亲自签收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
在委托他人代为签收时,应该向交警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现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情况、由代理人代为签收责任认定书的授权,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署明日期。
2)代理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交通事故中领取了责任认定书就代表结案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可以提车了,也就意味着交警这里是结束了。但交警会给双方进行一个调节,调节成功的,签订协议,就是案件彻底结案了。但要是调节不成功的,交警这里也是结案了,但不能算是案件整个结案了,只能市交警这部分假案了,接下来就是法院起诉了。法院判决后赔偿都到位了,才算案件彻底结案了。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效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效应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
交通事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件,当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被用来确定责任方和赔偿事项。但是,很多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存在一定的疑惑,对此,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权威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会被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参考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权威性在于其由国家机关出具,并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因此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应。若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划分的意义
交通事故认定书涉及到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权威认定的重要证据之一。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可以确定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方。
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应体现在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引导交通事故责任的界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有助于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赔偿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赔偿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它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之一。当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可以凭借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索赔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被保险公司视为重要证据,也是事故双方在处理事故赔偿时参考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受害人的维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法院判决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依据事故现场勘查及证据的分析、当事人陈述等情况认定事故责任的文件。
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行政机关认定事故责任的结果,并不能替代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产生异议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律规定以及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独立公正的判决。事实上,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应。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申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果有异议,认为认定书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时,可以对认定书进行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是一种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提出异议申诉申请。申请人在申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详细的陈述和申请理由。
在接到异议申诉后,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交警部门会重新对事故进行审核和认定,并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作出新的认定结论。因此,异议申诉对于修正事故认定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法定的证明文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应。它可以在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法院判决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依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如果对认定书的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能替代法院的判决,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要及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
六、交通事故认定书范文?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文) 第××××号
时间××××年 ×× 月××日 ×× 时 ××分地 点××市××路××路口××市××有限公司司机王××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在××路由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适有××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李××驾驶“切诺基”吉普车以八十多公里时速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李××临近路口发现前方横穿的小客车后虽踩了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快,停车不及,吉普车前部撞在小客车右部,造成小客车内乘车人赵××当场死亡、两车均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是:王××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车先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的规定,李××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王××负事故主要责任,李××负事故次要责任,赵××不负责任。
(公章)
承办人:宋××郭×× ××年××月××日
此认定书,已于 ××年××月××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出?
1、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4、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下载?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无法下载的,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格式是可以下载的,既然是认定书,肯定由公安机关认定的事故而作出的判定,具有合法性的,一般情况下是保存的,不对外开放,而认定书的格式是可以下载的,对外是开放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九、杭州交通事故认定书查询?
第一步,打开手机“交管app”。
第二步,在交管app首页面中,打开业务中心“更多”选项。
第三步,在业务中心页面中,打开“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选项。
第四步,是事故处理进度及结果页面中,输入“事故编号及编码”,点击“查询”选项,即可看到电子版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死者***之妻),女,汉族,70岁,***人,住**市**区**乡**村,公民身份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第44080**201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44080**201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号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1、《事故认定书》里基本情况一项中遗漏重要路面情况。事故现场记录为南北向的一般乡村道路,水泥路面,全宽3.5米,道路稍弯,有坡度,视线良好,附着系数0.7。而根据现场照片来看,事发路面大部分已被锰沙土所覆盖。这样的道路状况不可能有0.7附着系数,且有一明显的对反映案件事实至关重要的障碍物――土丘没有记录。
2、事故现场图中绘制的车辆位置,其中一处已经超出路面与事故现场照片明显不符。从照片中可以看出现场有很多老百姓站在事故车辆与路边之间,可以证明事故车辆并不在道路以外。
二、《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实真相。
1、事故认定的证据之一***的证言,其前述其听到碰撞声音后才到达现场看到的是事后现场,而后述中又表述事故前两辆车的行驶方向,前后表述不一致且相互矛盾,只能证明事故已经发生和事故发生后的情况,却不能证明事故发生之前和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其证言不能作为认定事故发生位置事故车辆行驶方向的证据;
2、交警大队对同一方当事人***、***的询问记录中讲自己的车行驶在本方右侧且车速不快,因其两人即是母子关系、又是同一方当事人、还是对案件处理结果承担责任的人,其对案情的陈述证明力较弱,且对自身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事故认定的另一重要证据现场图中标识不清,不能正确反映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情况。一是事故现场图中标识的摩托车与道路边缘的位置距离,其没有注明测量的车轮位置是车轮的中心还是车轮的边缘至道路边缘的距离。二是事故现场图中标识的车辆与道路边缘的距离与现场照片中对比参照物判断的距离明显不同。三是事故现场图只标识了事后车辆的位置,却未标清车辆碰撞前和碰撞时的痕迹位置。
证人证言未能明确碰撞发生的位置、现场图标识的位置距离又不清楚且与照片不符、车辆碰撞时路面痕迹又未记录,致使车辆碰撞位置这一对事故责任认定最重要的事实未能得到科学的证明和合理的解释,应当对碰撞车辆自身的痕迹结合事后车辆和人员的位置进行全面鉴定,然后通过对证据的综合分析查清事实的真相。
三、《事故认定书》程序错误,严重影响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该案中即不存在国家秘密也不存在商业秘密更不存在个人隐私,但交警大队从未通知也未组织过证据公开。这不得不使当事人对交警队以不公开证据的方式做出《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的公正性提出质疑。
四、《事故认定书》法律适用错误,严重影响过错认定和责任划分。
1、《事故认定书》在过错及责任认定中对***的行为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三项之规定,认为罗**做为下坡车辆未让上坡车辆先行,应当承担责任。我们认为,这是办案人员对法条的错误解读。该法条原文如下:‘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首先,法条中所设定的假定条件为,在狭窄的坡路上。这个假定条件应当理解为,有坡且路面狭窄不能或不利于相对两车交汇通行。在此假定条件下,下坡方应让上坡方先行,而不是在路面宽度足够相对两车轻松顺利通行的情况下要求一方让另一方先行,因为即已可以轻松交汇通行,又何须让行。
2、《事故认定书》在过错及责任认定中没有对彭**的行为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二项之规定(有障碍物一方应让行无障碍物一方)进行认定。交警大队即不在基本情况中真实记录路面大部被锰沙土所覆盖,且在彭**行驶车道有一明显障碍物――一锰土丘的情况,又不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对该行为进行分析认定。是为明显的不公平,且似有刻意隐瞒之嫌。
综上所述,**公交认字【201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死者罗**负主要责任,彭**负次要责任。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明显偏袒彭爱国,而致死者的利益及其家属的感情不顾,严重背离法律的公平、正义本质。作为死者家属我们对这一结果十分不服,提出复核申请,请求上级领导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公交认字【2012】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号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彭**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以抚慰死者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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