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低保最新规定?
一、德州低保最新规定?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德州区域划分最新?
现在德州市划分为3个区,即德城区、天衢新区、陵城区。原来的老城区和铁西原运河新区合并为德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和高铁新区合并为天衢新区。
三、德州供热最新规定?
德州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发布通知,即日起该公司辖区用户可以缴纳2022-2023年度取暖费。居民取暖费价格仍为按建筑面积22元/m,缴费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1日(节假日不休)。今冬供暖季中心城区供热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具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每年通知的供暖时间执行)。
收费标准执行市物价局德价发【2008】第101号文件:按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15元/㎡。
四、德州延迟退休最新通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延退。
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对于确需继续延退的,应按程序再次申报延退。高级专家经批准继续延退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退休。
五、德州禁放烟花最新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及其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并能产生烟、光、声的烟花、鞭炮、
礼花弹等物品。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
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所需 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 关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
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教育体
育、民政、交通运输、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 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 (三)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 (四)陵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城区范围由陵城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划定并公布。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区域之外的下列地点,禁止燃
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五)广播电视、通讯线路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体育馆、博物馆、公园、广场、旅
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林地、苗圃、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内; (八)高层建筑物及其周围、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九)重要军事设施; (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地点组织设置统一的禁止燃放
警示标志。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
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
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信息确定 并向社会公布,提示社会公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九条 因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 焰火燃放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安
全燃放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公共绿地抛掷、
发射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点
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未经许可燃放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除燃放垃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
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并看护。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当组织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加大宣传力度。
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在办理户籍登记、婚姻登记、 殡葬服务、产权登记、市场主体登记等业务时,应当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 牌等形式,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 做好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依法、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 传。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 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制定公约(规约), 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酒店、宾馆以及从事庆典、婚 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酒店、宾馆等服务单位应当告
知服务对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责任范围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 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 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内,倡导单位和个人少放或者不
放烟花爆竹。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鼓励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
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 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 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德州开学时间最新通知?
还没有关于开学时间最新通知。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尤其是放开之后,防控疫情工作形势又出现了复杂局面,所以说开学时间一时难以确定下来。
七、德州交通事故复核去哪里?
德州交通事故复核去德州交警大队处理。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八、德州一中开学最新通知?
目前还没有最新通知。
鉴于德州疫情防控形势,德州一中开学时间还没有确定,但教育部门已经在积极论证,反复考虑,并向上级请示,很快就会有最新通知。
九、德州停课通知最新信息真的吗?
是真的,我们夏津公立私立今天全部放假了,全部居家隔离不让出门了,口罩太严重了,病毒看不到摸不到,愿疫情早日结束
十、山东德州开学时间最新?
一、寒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
2023 年1月9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二)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6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二、暑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7月7日至8月31日,9 月1日开学。
(二)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 月1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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