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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案件判决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 2024-09-30 09:54

一、缩短案件判决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要缩短案件判决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来实现。

二、经济案件的诉讼时效?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区别:(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之时为事由终止。

三、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包括直接起诉期间、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诉讼期间的延长,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1、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2)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诉讼期间的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四、立案的案件有诉讼时效吗?

打有输送时效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练的按键是有输送失效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民事案件都有,是送失效期。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起算时间是从约定还款自日期三年内,如果权利人不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三年以后。就过了诉讼时效期。此时如果你起诉到法院,。法院有可能。驳回你的起诉。

五、交通事故案件法律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

当我们谈论交通事故时,我们承认这是一种不幸的事件,但它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部分。然而,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了解有关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一些重要知识至关重要。本篇博文将介绍一些与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相关的重要信息以及你需要了解的一些要点。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定义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是指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它包括了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

在进行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研究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关各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全责:当一方完全违反交通法规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事故发生时,该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主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法规或道路交通规定,但其他各方也存在一定过错时,主要责任主要由违法方承担。
  • 同等责任:当多方在交通事故中都存在一定过错时,各方要承担相应的同等责任。
  • 次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但其他各方也有一定过错时,次要责任由其他各方承担。
  • 无责任: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存在其他原因导致该交通事故发生,与交通事故当事人无关时,该方无需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程序是一系列法律步骤的流程,用于解决交通事故案件。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程序如下:

  1. 报案: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第一时间报案给当地交通警察或相关部门。
  2. 勘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会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
  3. 调解:在勘查完成后,交通警察会进行案件调解,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4. 立案:如果调解未能解决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将会立案,由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5. 理赔:交通事故案件立案后,各方可以进行保险理赔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注意事项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牢记在心:

  • 及时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要确保第一时间报案,以保证案件的及时处理。
  • 保留证据:在交通事故现场,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供日后使用。
  • 保持冷静: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目击者,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
  •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对交通事故案件法律不了解,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正确的法律指导。

结论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了解与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相关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更好地配合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进行处理。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六、已过民事诉讼时效案件可以起诉吗?

2017年3月《民法总则》颁布,民事诉讼时效已经是三年了,超过两年,不超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七、交通事故公诉案件流程?

回答如下:交通事故公诉案件流程一般如下:

1. 接到报案:警方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会前往现场调查,记录证据和相关情况。

2. 立案:警方确认事故责任后,将立案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3. 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可能需要采集证据、询问当事人、目击证人等。

4. 提起公诉:如果经调查确认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5. 开庭审理:如果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6. 判决:根据案件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八、交通事故案件流程查询?

法律分析:1、迅速报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如果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替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2、立案后由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车辆痕迹鉴定意见书》、《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车辆有保险的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3、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或由交警催促司机进行垫付,以救人为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九、交通事故案件全称是?

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有哪些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十、人身损害案件撤诉后可否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那要分清两种情况。

如果原告起诉立案后,法院已经把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已经收到传票,此时原告撤诉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从撤诉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如果原告起诉立案后,在法院还没有把传票送达到被告手里之前,原告撤诉了,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人身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