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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 2024-09-22 12:45

一、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要写进起诉书吗?

不需要写进起诉状中,但是需要另行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时,需要同时提交起诉状,并且在诉前保全裁定生效之日起15天内起诉。

三、申请财产保全如何查到对方财产?

一、 查询对方账户信息的方法

1、债权人自行查取线索。这一种方法就要靠债权人自己留意了。在与债务人打交道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搜集和整理来往的信件、合同等文件,还要多注意搜集债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住址、公司情况。或者采取跟踪的方式,了解债务人出入银行的情况、以及经常乘坐的汽车车牌等等,为以后打官司留作备用。

2、请求法院帮忙调查。这种方式需要债权人主动进行申请,在法院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去调取债务人的银行交易信息、房产信息等。

3、请律师帮忙查询。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所以在某些事情上比普通人要方便很多。请律师同样可以查询到很多债务人的信息。(具体信息下面有列举)

注意:也可以选择悬赏的方式。

二、 都有哪些信息可以调查?

1、如果债务方是企业,可以到工商局查取对方的开户情况,还可以查取对方公司的审计报告。也可以去银行的会计科查询债务人的开户情况。

2、查询债务人的生活缴费情况,比如:去电信局查询话费情况,去电力局查询电费账户、去自来水公司查询缴纳税费的账户。

3、对于债务方是企业的,还可以到国税局查询他们的增值税账户、也可以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税情况。

4、查取对方的网络账户情况。比如:支付宝和微信的交易情况,可以请法院对债务人的网络账户进行冻结。

四、申请财产保全以后,分配财产时,和没申请财产保全,同样对待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更没有理由因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取得优先权。

  《最高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在此,并没有明确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属于可以主张优先受偿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申请保全人在参与分配程序中,对经其申请诉讼保全了的财产并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考虑到对积极债权人的公平保护,执行法院在主持参与分配时应比照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优先拨付的制度,将债权人的申请保全费用在分配前现行拨付。

五、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想要保全对方车辆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将对方的车辆查封、扣押。

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应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并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交纳相应的保全费用。

如果是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六、新西兰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新西兰可向法院申请财产冻结令,以利于法院审判。

七、网贷申请财产保全?

为了安全起见别申请,又不是银行

八、仲裁财产保全如何申请?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  

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  

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九、怎么申请对方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借条财产保全怎样申请?

申请借条财产保全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填写申请书**: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财产线索。此申请书需要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2. **提供担保**:为确保申请的有效性,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能驳回其申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可以不提供担保。

3. **选择法院**:根据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选择。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您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而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则应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

4. **提交材料**:将《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状、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

5. **支付费用**: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在某些情况下,如案件审结后败诉方未支付申请费,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6. **注意时限**:如果您在申请保全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可能会解除保全措施。

7. **与保险公司合作**: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找到有资质的保险公司为您提供财产担保。这涉及到将相关材料交给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支付保费,并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