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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能认主责吗?

交通事故 2024-09-21 21:58

一、有保险能认主责吗?

交通事故因为有全险可以主动认全责。侵权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事故车辆投保全险的,通常情况下由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对方的损失在保险限额内,事故车辆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对方的损失数额超出了保险限额,超出部分应该由侵权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主动认主责要注意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付认主要责任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三、交通事故被单位认定为工伤,可以报销几次?

一次。工伤保险只能报销一次,如果再有商业保险,再找商业保险报销。

四、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责可以申请工伤?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

1、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责任认定期限为多长时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五、交通事故自己次责,工伤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可以报销。你在工作中出了交通事故,不论是主责还是次责都属于工伤。你将治疗的诊断书病历等所有手续备齐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了,并且根据签定评定工伤等级。最后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就完了。记住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险,公司给每个员工都要上,否则违法。

六、伤人交通事故认次责后期会反告吗?

答:交通事情伤人本来是主次责,主动承担全责到后期对会有影响,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全责理赔,你需要自己承担,可能还涉及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的变化。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公安机关在受理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公安机关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七、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可以要交通费吗?

是可以的。很多时候我们开车被其他车辆碰了,如果是对方主责,我们可以让对方负责车辆的维修,身体有受伤的,还可以让对方负责相应的医疗费用,现在我们上班都是自己开车,车坏了也给我们出行造成很大不便,我们可以根据车辆维修天数和对方协商沟通,让其承担一定交通费

八、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我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应该怎样理赔?

准备好医疗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鉴定报告、误工凭证、护理凭证、鉴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责任认定书、修车发票,以及一切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票据等,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要求两被告按警方认定的对方责任,赔偿总费用的对应份额。

九、肩袖拉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不能,关于肩袖损伤工伤鉴定的问题,并非突发病事故造成,也非职业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十、交通事故中,本来主责,跟对方协商担责后,事故认定书是同等责任!可以再报工伤吗?合理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认定事故责任的单位是公安局交警部门,其他单位或者是无权确认事故责任的,所以,应当以交警部门认定责任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属于工伤。所以,可以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