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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亲子鉴定的理由?

交通事故 2024-09-08 20:50

一、法院支持亲子鉴定的理由?

这个鉴定对证据有直接关系。对案情的判决有作用,能解决双方矛盾。

二、交通事故复印病历是否支持?

交通事故复印病历是允许的。

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伤害,医保不允许报销,其住院属于自费。

病历是患者因病情需要住院,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如实书写患者病情,并记录治疗情况,且医院有义务保存病历,正常为三十年,患者在出院之后,本人有权持个人有效证件去复印病历。

三、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法院多长时间通知伤残鉴定?

  

1、是否作伤残鉴定是受害人自己的事情,按规定没有人应该通知受害人去作伤残鉴定,受害人应该主动申请伤残鉴定。  

2、法院受理伤残鉴定申请后,大约在1个月左右(各地法院有区别)会通知你选择鉴定机构。然后鉴定机构会通知你何时做鉴定。

四、交通事故怎么鉴定对方是否超速?

一.目击证人:包括后车,行人,监控等等.二.根据车辆受损情况做车速测试.还要注意如果对方没有刹车,可能还有采取措施不当的问题.你说对方做手脚,那也是常事,真这样那就相当复杂了,交警如果出具了鉴定书,里面没有超速说明,你也可以不理他这个结论,直接向法院起诉.到时你要就举证了.所以关键还是要有证据.你还可以向更权威的机关进行车速测试.

五、法院已经判决的笔迹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

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六、法院不同意申请笔记鉴定,是否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这种说法是说不走的,当事人凭什么给对方一张盖了章的白纸?这不符合逻辑。意思就是说法院认为与本案关系不大,或者认为无需鉴定的,可以拒绝申请人要求鉴定的申请,并不违法。

七、农机事故鉴定报告是否可以法院驳回?

可以,鉴定是一种重要的证据类型,用于解决争议、确认事实或评估财产价值等。然而,有时法院会拒绝受理鉴定申请,即驳回鉴定申请。本文将探讨驳回鉴定申请的定义、

八、二审是否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对方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和在法庭审理中一直不提起鉴定,等到二审时再提出鉴定,显然已经过了举证期限。

但是司法实务中,法官为了让法律事实尽量接近客观事实,只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理由正当,且待证事实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将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在案件终审判决之前都会予以考虑。

二审中法官同意对方鉴定后,要是我方提出反对意见,且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我方在征得法官允许后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在二审开庭审理后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官也同意的,是适用哪种程序,一审?二审?或者是审监?在我看来,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实务中都会在二审中重新审理,最后作出终审判决!但我认为,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鉴定申请,二审法院认为应当鉴定的,原则上应当发回重审,由一审法院针对鉴定问题提出方案,再判决,不服的话可以通过二审来解决。

鉴定一般是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重要事实,关系到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保护,且还涉及到许多与鉴定相关的基础性证据材料,对重要事实及其证据的认定应当经由两级审理程序,以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在程序上得到保障。

否则就会出现二审开庭审理后,法官不允许对方当事人提出重新鉴定的现象,剥夺了当事人的权利!

九、侦查机关是否可依职权重新鉴定?

侦查机关可依职权重新鉴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认为鉴定结论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也可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十、法院要求重新伤残鉴定要等多长时间?

  伤情鉴定,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