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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不赔营养费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4-09-07 07:55

一、保险赔不赔营养费是什么?

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也属于交强险医药费项下包含的费用。如医药费已经超过一万元,则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不负责赔付。  举证  营养费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有“增加营养”内容的医嘱,至于购买营养品的票据,虽然伤者会作为证据提供,其中包含的费用也五花八门,如餐票、超市购物票、药店购买补品的发票等,但法院很少有全部认定的,一般以酌定为准。  法院认定通常尺度  法院认定营养费是以医嘱结合病情综合认定,如果伤者病情较轻,即使医院有增加营养的医嘱,法院大都也不会认定。如果伤者病情较重,或者属于未成年人,即使没有医嘱,法院也会根据伤者的主张酌情判决。  

二、交通事故为什么营养费只赔30天的?

交通事故营养费只赔30天的是不对的。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期限并不是固定的,因为要结合伤者的受伤情况确定,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而能够主张营养费赔偿的也只是部分情况,不是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就一定能要求赔偿营养费。一般对于年老体弱受伤较重的人、不能正常进食的人等等,才可以主张营养费的赔偿。

三、座位险赔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吗?

座位险出车祸后赔付的是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的人身损失,像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均在赔偿范围之内。

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南宁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

  

  说明:指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伤残情况”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

  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裁判。

  没有住院的,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河南省一般是10元/天。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二七区法院和郑州市中院判决的有按10元/天计算的。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五、淄博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

淄博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付,在城市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平均月收入乘以赔偿月数进行赔付,在农村就按照上年度的最低生活标准进行赔付。

六、2021年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每天二十元至四十元,具体的赔偿金额是由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受损害人的伤情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营养费的应赔偿人员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轻伤以上的受害人,而且需要有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七、交通事故营养费证明怎么开具?

因交通事故 营养费的证明并不是由交警部门开具 而是由医院进行开具 ,通常伤者可以到自己就诊的医院找主治医师, 对自己的伤情恢复状况是否需要营养支持恢复, 要求医院开具 病情证明 ,医生通常会在出院小结中 注明加强营养 不适随诊。

八、景区受伤误工费营养费一般怎么赔?

景区受伤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一般根据景区管理或者旅游套餐合同中明确的赔偿条款进行计算和赔偿。 对于受伤所导致的误工费,可能会根据对工作的影响程度和受伤后所需治疗及康复所需时间等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营养费方面,一般也是根据景区合同或者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例如景区可能会规定每日的餐费标准或者是提供符合营养标准的特别餐食,被伤害人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九、交通事故营养费陪护费也要划责任吗?

是的,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赔偿,不区分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超过部分,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十、交通事故没营养费护理费怎么算?

有关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和护理费赔偿数额问题,应当分别解答。

一是,营养费,各地法院在掌握赔偿数额标准不一样,但一般在每日以15元到50元来确定,时间确定在住院期间和出院一定时间(这个时间一般由医院病历来确定,并由法院酌定认定);

二是,护理费,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人员的因护理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计算,比如护理人员月收入为3000元,每天为100元,其护理时间为60天,护理费应当为6000元。

护理人员的收入应当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并出具因护理他人误工被扣除工资的证明。

如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是,护理时间,分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护理。一般伤残不重,而且能够恢复生活自理的,按照住院期间的时间来计算护理天数,以一人为限,如需二人以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证明。出院后护理是指不能在一定期间内恢复,需要长期护理的,如一、二伤残并且伤者不能自理,一般情况下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护理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