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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书面审理是否要出庭?

交通事故 2024-09-03 18:21

一、二审书面审理是否要出庭?

不需要。民事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可以上诉到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之内,对一审人民法院案卷材料,审理的法律文书等以书面形式进行审理并直接判决和裁定,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审理。

二、二审不去可以选择书面审理么?

二审不去可不可以选择书面审理,不在于当事人,决定权在于二审法院。

二审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进行书面审理,这个决定权在于二审法院。

如果二审法院已经决定开庭审理,是不会转化为书面审理的,尤其不会因为一方不到庭而选择书面审理。

只要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如果上诉人无理由拒不到庭,可按撤诉处理,如果被被上诉人无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审理后作出判决。

三、二审书面审理还要提交证据吗?

如果有新证据的话,当然要交。

俗话说的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有新证据能支持你的上诉请求的话,一定要按期交到法院。如果没有新证据,而已有的旧证据,即已经在一审时递交过的证据,都在案卷里随卷移送到二审法院了,就不必在二审重复提交了。

证据规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四、二审中书面审理的五种情形?

二审人民法院书面审理方式有几种

二审人民法院书面审理方式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基于此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二审的书面审理的有关情况,是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以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所以有的法院是开一个询问了解庭,来查清案件事实。

二审程序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民事诉讼法书面审理的情形包括了上诉理由不成立、原判决有误需要发回重审等。当事人提出上诉,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由法庭决定是否受理该上诉,如果法庭认定该案件的事实在清楚,证据充分,不需要经过开庭审理也可以作出判决的,才会使用书面审理的方式对案件作出裁决,从而节约了案件的审理时间。

五、书面审理是怎么审理?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六、书面审理原则?

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 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如果有《最高法院解 释》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的:

①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②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第二审人民法 院应当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七、刑事二审上诉书面审理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希望大增!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罪大恶极的刑事案件死刑被告二审面审,一般的刑事案件,二审原则就是不开庭审理,也就是不会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刑事二审案件,则说明一审法院判决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对一审被告是个好的消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八、二审采取书面审理,是不是等于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以刑事案为例。

一审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如果是普通案件,法院会采用书面审理,但会派法官讯问被告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如果没有新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一审判决又没有错误,大多会维持原判。如果是检察院抗诉或重大复杂案件,二审会开庭审理,结果有三种,维持原判(或部分改判)、发回重审、直接改判。

九、书面审理的程序?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如果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

①当事人对原审人民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②第二审人民认为原审人民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第二审人民应当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十、什么是书面审理?

答: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书面审理指的是上诉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不直接传唤有关诉讼参与人到庭,对案情不直接进行调查,只审查原审上报的案卷材料便作出裁决的一种审理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