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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护理费由谁垫付?

交通事故 2024-09-03 00:10

一、交通事故出院护理费由谁垫付?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二、交通事故垫付护理费收条怎么写?

      收              据

收款人:收款人明细,写与身份证相同字的名字。

收款金额:大写金额,小写金额

收款原因:护理某某的护理费。

收款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三、交强险提前垫付护理费吗?

可以。交强险可以提前垫付护理费。交强险包含医疗费用限额,死亡伤残限额,物质损失限额。其中死亡伤残限额用来赔偿第三者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因此如果第三者确实需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护理费,可以垫付。

四、保险公司不垫付护理费吗?

保险公司不垫付护理费。原因如下,在造成了对方的人员伤害的时候,对方去医院住院治疗,这个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膳食费,陪护费和陪护人员的误工费,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是可以赔偿的,但是保险公司作为垫付他就不会进行垫付。

五、交通事故必须保险垫付?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六、交通事故基金垫付条件?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3、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七、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是出院后结算还是肇事者先行垫付?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八、对方全责不垫付护理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的一方,经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初步后,就应该垫付部分费用,以利于事故的善后处理。

如果对方不垫付,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进行护理费垫付。

九、交通事故自己护理费用?

交通事故,自己家属护理也是按护工工资,生活费等计算,责任方赔偿,自己护理,责任方护理,请护工都是一样的计算赔偿护理费。

十、交通事故护理费用明细?

交通事故护理费明细,主要有:护理人工工资,生活费,住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