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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交通法规?

交通事故 2024-08-30 01:03

一、新的交通法规?

据我所知交通事故法规中没有规定驾驶员必须穿什么鞋,穿了什么鞋该发生的事故还是已经发生了,责任依旧按照车辆,痕迹,监控,行车记录视频等证据判定,不与拖鞋有直接关系。

对于穿拖鞋开车的情况只能劝诫,告知。没办法进行强制约束或者处罚。

在没有实行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之前,

《交通管理条例》

是明文规定不准穿拖鞋、赤足、赤膊驾驶机动车辆的。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后,没有了这条明文规定,但也指出不得妨碍安全驾驶。

二、保定交通法规哪种情况为闯红灯?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红灯亮起时,整个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或者车身越线部分停在停止线前的斑马线上,影响了行人通行,在这两种情形下,就算司机立即停车,也将被视为闯红灯

三、闯红灯新规?

交通法对闯红灯的车辆驾驶员的处罚措施是扣6分。

新规规定,车辆在驶过停止线,再驶到路口中,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其次,交通部门也会通过视频监控来判定车辆是否有闯红灯的嫌疑。

日常驾驶闯红灯是依据电子眼拍照作为闯红灯与否的依据,电子眼是24小时开机拍摄,图片保留时间一般是一周。交警部门就是凭借这3张照片,开出闯红灯的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

四、交通法规2022年新规定?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五、交通法规里面能从右侧超车吗?

不能。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但是如果同方向有2条以上的机动车道,车辆本身在右侧车道行驶的,可以超越在左侧车道行驶的前车。

六、摩托车交通法规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摩托车的条款: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七、交通法规新规定关于特殊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透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八、闯红灯新规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九、新国标闯红灯拍照吗?

现在马路上的新国际闯红灯也是拍照的,所有的道路已经大型的十字路口,现在都已经安装高清摄像头,所以说不用去考虑新国际红绿灯,或者是老款的红绿灯,旁边都会玩高清摄像头去抓拍的闯红灯是必拍的,都不是抓拍,所以说还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交通法规新规定暴力驾驶怎么处理?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是什么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属于选择性的罪名,做出妨害驾驶的行为后,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妨害驾驶罪处罚,构成严重后果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是有一定的期限和严格的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经过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当事人预期不申请调解的,调解生效不予执行的,或解调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