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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垫付用完了肇事方必须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24-08-22 21:40

一、交强险垫付用完了肇事方必须垫付吗?

交强险垫付用完了以后 ,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 垫付医药费 ,但一般肇事方有责任的话 ,都要垫付一部分钱, 即使你没有垫付全部的医药费 ,多少要垫点 ,记住,要保留好医院的交费单 ,剩余的由对方自己先垫付 最后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 ,你垫付的医药费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打到你个人的银行卡号 。

二、民事诉讼费必须由原告方先行垫付吗?

官司呢一般流程是诉讼+执行。一、诉讼阶段产生的费用。

1.诉讼费,立案时就产生,由原告先行缴纳,最后判决下来,诉讼费会确定到底收取多少,由哪一方承担,具体承担多少。

2.保全费,这个不是每个案件都有,产生保全的案件才会有。

3.公告费,也不是每个案件都有,如果你的被告需要公告送达的话,才会产生。

4.鉴定费,需要鉴定的案件产生。最后,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案件就是产生这几项费用,毕竟不是专业做民事案件的,如有问题欢迎指出。

上述费用都是由原告先行缴纳的,最后由谁出,出多少,看判决。二、执行阶段产生的费用大体来讲执行阶段所有的费用都是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有些费用需要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比如说你的被执行人找不到,需要公告送达,那么就需要先行垫付公告费,如果需要拍卖,那么还需要先行垫付评估费,登报费等等,执行过程产生的费用,都是由申请执行人垫付,算到执行标的里边,等执行标的执行到位把所有的钱款都返给申请执行人。

三、交通事故必须保险垫付?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四、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是出院后结算还是肇事者先行垫付?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交通事故全责如何申请商业险先行垫付?

1、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商业险支付垫付抢救费通知书、病例、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医院账户及户名、欠款通知书、个人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2、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商业险所属的保险公司提交垫付申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用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对该商业险进行垫付。

六、交通事故死者的丧葬费必须车方垫付吗?

最后都是由车方来承担,因此前期为了避免纠纷扩大,车主垫付比较普遍,车主垫付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交通事故先行垫付款退款不退会怎么样?

交通事故先行垫付款退款不退会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会造成强行占有罪,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是不能强行占有的。

八、交通事故全责方最多垫付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患者,一般都是需要由自己来垫付医药费的,这是由于在事故刚发生时,并不确定具体哪一方是事故的责任方。若是患者、患者家属都没有经济能力去支付医疗费的,那么就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司法机关提出垫付请求。

九、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谈判技巧?

你好,1. 保持冷静:在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谈判中,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不要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2. 收集证据:在谈判前,收集证据非常重要。包括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报告等。

3. 分析责任:在谈判时,需要分析事故的责任。如果肇事方完全责任,他们应该为全部损失承担责任。如果责任分摊,需要根据比例分配赔偿责任。

4. 制定计划:在谈判前,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需要考虑到双方的需求和利益,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5. 谈判技巧:在谈判时,需要运用一些技巧。比如,掌握主动权,尽可能让对方向你靠近;不要立即接受对方的要求,要适当地反驳;尽量争取更多的赔偿。

6. 确定最终协议:最终协议需要明确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时间,以及可能的后续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在签署协议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

十、肇事方垫付医药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我不明白为啥很多驾驶员发生事故以后都像你这样,不垫付,不探望。

既然你车子有保险,也自愿承担全部责任,那就应该和车主关系搞好,因为只有那样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赔偿,没有伤者的配合你也不能顺利的得到赔偿。

我看到很多驾驶员聊到发生事故以后都不会垫付,其实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

伤者不严重花费不多的话,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让对方写收据,并及时保留医院收费票据,没有原件复印件也要,尽量让对方签字,到时候方便保险公司报销。

只有和伤者搞好关系,让对方感觉到你的诚意,让他知道大家是一个战线上的同志,目的就是共同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大的赔偿。

在这个问题上你不要想着去反制对方,真的没有任何好处,不信你可以试试,只会把自己的损失增大。

对方现在能知道保全车辆,说明有内行人在指点,你如果再不拿出点诚意,到时候给你来个诉前保全,拖着你打个官司起码一年半载,那损失是不是更大。

再说说这个探望的问题,换位思考一下,自己的亲人被撞以后肇事者不理不睬,咱会怎么想,咱会怎么做?

探望,探就是打探,望是看望。探望伤者的主要目的是打探受伤情况,根据伤者情况判断大致所需要多少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看望伤者来查看对方的态度,以做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态度好的话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双方尽量配合,以后保险公司的赔偿会快一些。真的遇上蛮不讲理的,那也就不用多说了,随便对方怎么闹腾,大不了最后两败俱伤。

但是发生事故以后肇事方态度一定要好,主动和对方沟通,在可控范围内垫付医药费,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

所以不要一味的迷信什么不垫付,不探望,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

最后说一句我不是什么专家,这是个人一点经验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