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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双重户口处理细则?

交通事故 2024-08-21 18:25

一、山东省对双重户口处理细则?

山东对于双户口的,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公安局查到了双重户口会对其中一个户口核实后进行注销处理。

双重户口的解决办法是注销一个:

一般是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一是先定出申请,然后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出具注销证明。

二、山东省工龄认定细则?

1、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时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应提供如下有效证明作依据:

(一)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二)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三)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

(四)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数字标准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数字标准

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其繁忙的道路交通网络每天承载着大量的车辆和行人。然而,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有效地应对道路交通事故,山东省制定了一系列数字标准,以规范事故的处理过程和提高处理效率。这些数字标准涵盖了事故报警到事故处理完毕的全过程,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数字标准将整个处理流程分为多个关键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是事故报警环节,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需及时派员前往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和处置。

其次是事故调查阶段,此阶段需要确定事故责任方并采集证据,以便后续的事故认定和赔偿。接着是事故处理环节,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做好善后工作。

数字标准的重要性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数字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数字标准的出台可以统一各级部门的处理标准和流程,避免出现各自为政、不规范处理的情况。

其次,数字标准可以提高处理效率,使得事故处理更加有条不紊,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保障当事人和现场的利益。最重要的是,数字标准可以提升事故处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每起事故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严重问题。未来,山东省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数字标准,提高其及时性和科学性,以更好地应对事故处理工作。

四、山东省延退方案细则?

企事业单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

延迟退休的适用条件 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6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3.

延迟退休的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2个月,由本人向单位提出。

山东指出,副高级职称以上可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延迟1至3年,一般不会超过65岁。

按“迟退休一年增加3个月”的例子,我国现行职工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推算出延迟退休后的退休年龄计算公式:

女职工退休年龄=50+3×(50+出生年份-2021)/12

女干部退休年龄=55+3×(55+出生年份-2021)/12

男性退休年龄=60+3×(60+出生年份-2021)/12

答:山东延迟退休最新信息:

山东省人社厅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专家,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延退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最晚不得超过65岁。

山东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1.

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2.

新学科和特殊专业、重点学科急需的;

3.

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

4.

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无人接替的;

五、山东省2021年调资细则?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凭据山东省经济社会生长和职工程度增长等环境,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核,确定调解如下:

1、调解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2、月最低工资标准实用于整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用于非整日制就业劳动者。

3、调解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实行,鲁政字〔2015〕39号文件同时废止。

4、各地要增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本地重要媒体上宣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元、劳动者和民众广为相识。要进一步增强对用人单元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环境的监视查抄,对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举动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与2015年相比,2016年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数值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山东省2016年的整体经济是下行趋势,工资的增长要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工资指导线的增长幅度下降,并不是指工资下降,只是工资的增长相比以前有所减低而已。

六、山东省省直医保报销细则?

答:山东省省直医保报销细则: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七、山东省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二)各级各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1.实施全面监管。所有县(市、区)对每个单位都要明确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决不能失管漏管。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加强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深入了解各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及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

  3.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查细查全。

  4.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省级督导核查、追责问责。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督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1.参照“四进”攻坚工作做法,从省市县三级机关部门单位抽调干部,组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核查组,入驻各县(市、区),深入基层、企业、单位,督导核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2.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专家及省直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核查组,对各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效进行督导核查,核查单位自查和各级各部门检查的效果,并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3.督导核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单位,一律从严处罚,按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其获取政府补贴和政策支持进行限制;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山东省最新职称评审细则?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省最新职称评审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评审时间: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 12 月底前完成。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的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

2. 评审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评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 200226 号) 及相关规定执行。

3. 申报条件:申报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4. 评审流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由同行专家评审,注重社会和行业认可。申报评定流程包括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竞争性推荐、填写评审表、提供相关材料、专家评审等环节。

5. 岗位聘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当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进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由学校 (单位) 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符合岗位条件后,可以参加竞聘推荐。

6. 动态管理:职称评审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考核、晋升等重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教师,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职称资格,并予以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评审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系列和专业有所差异,申报职称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九、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