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孤儿叫什么?
一、古代孤儿叫什么?
古时候,没有父亲的孩子叫做“失怙”,失去母亲的孩子叫做“失恃”,父母双亡则称作“孤露”、“弃养”。
古时候的孤儿院又叫做:“慈幼局”,“癸亥,诏给官田五百亩,命临安府创慈幼局,收养道路遗弃初生婴儿,仍置药局疗贫民疾病。”
古时候的养老院叫做:“孤独园,”“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
二、婚姻古代说法?
婚姻在古代又称“昏姻”或“昏因”。一个意思是指男娶女嫁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另一个意思指结婚男女双方的父母。《说文》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婚是女方的父母,姻是男方的父母。“约为婚姻”的意思就是“结为儿女亲家”。古时对婚姻的雅称也有喜结连理、秦晋之好、结发、结缡、结丝萝、结朱陈等等
三、古代婚姻法?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
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
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01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四、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
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
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01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五、古代婚姻知识科普?
一.结婚需要符合三大原则
中国古代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需要符合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符合此三者的婚姻皆视为非礼非法。
所谓“一夫一妻制”,严格地说当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古代男子可以有妾(甚至妻方过门之时会带有侍婢作为嫁妆,共同服侍丈夫,即所谓媵嫁制度),但是法定妻子只能是一个,即为正妻。正妻在家庭中法定地位较高,也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且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
所谓“同姓不婚”,是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能结合。古代社会之所以提倡“同姓不婚”,主要基于两点考虑:首先,根据长期的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番”,同姓男女成婚会影响整个部族的发展(最初部族规模不大,同姓男女成婚实为近亲结合,于子女不利);其次,禁止同姓婚姻,多与异姓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进一步巩固宗族势力。需要强调的是,“同姓不婚”与现代意义上的“禁止近亲结婚”有着本质区别,古代社会重视血缘,讲究“亲上加亲”,男女双方虽为异姓,实为近亲。
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古代包办婚姻的典型特点,简而言之就是子女的婚姻大事有父母家长决定,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往往是不能见面的,洞房花烛夜男子掀开妻子盖头的那一刻,喜剧也好,悲剧也罢,只能认命了。如果男女双方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自行结合,则被视为“野合”、“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的认可。
二.婚姻“六礼”
说过了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接下来说说缔结婚姻的程序,即所谓的婚姻“六礼”。凡是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简言之,“纳彩”,即男方家庭请媒人向女方家庭提亲;“问名”,即女方家庭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即男方卜得吉兆后与女家订婚;“纳征”,即男方送聘礼至女家,又称为纳币;“清期”,即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方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三.婚姻关系中的“七出”与“三不去”
无论是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婚姻实属大事。古代社会既然有婚姻缔结的原则与程序,当然也少不了婚姻解除的原则了,这就产生了所谓的“七出”与“三不去”原则。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丈夫或公婆可休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具体而言,“不顺父母(公婆)”是为“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为乱族;“妒”是为乱家;有“恶疾”则不能共祭祖先;“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
与“七出”原则相对应的还有“三不去”,即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就不能离异休弃。所谓“三不去”,即有所娶而无所养,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具体而言,“有所娶而无所养”是指女子出嫁之时有娘家可依,休妻之时已无娘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弃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弃;“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孝三年,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弃;“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之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按礼制夫妻本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后休弃,义不可取,不能休弃,所谓“糟糠之妻不可弃”呀!
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尤其是在婚姻解除问题上的“七出”与“三不去”,是宗法制度下夫权社会的典型反映。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婚姻制度是古代农业社会的产物,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具有明显的时代性。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这种婚姻制度也必然为新的制度所取代。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古代婚姻制度主要源于文献记载,属于理论层面,实践中也更多的反映社会上层的婚姻状况。正所谓“礼不下庶人”,社会底层普通民众的婚姻形式则不能完全依次而论,有待进一步研究
六、古代婚姻的社会作用?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古代婚姻概念:婚姻的——意义,
中国古代“崇嫁娶之要”,婚姻处于极高的地位。《礼记·昏义》说:“昏礼者,礼之本也。”这就在崇尚礼制的古代社会中,把婚姻制度看成了全部社会制度的根基。
七、古代婚姻定亲几个杯子?
在古代,婚姻定亲时会用到三个杯子,分别代表父母、子女和媒妁的意愿。
第一个杯子称为“合卺杯”,代表着父母的意愿。在定亲仪式上,男方家长会将一杯酒倒入合卺杯中,然后递给女方家长。女方家长会将自己的酒杯倒空,然后将合卺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表示接受男方家长的提议。
第二个杯子称为“交杯酒”,代表着子女的意愿。在定亲仪式上,男女双方会各自将自己的酒杯倒空,然后将对方的酒杯倒满,表示彼此之间的交情深厚、相互扶持。
第三个杯子称为“谢媒杯”,代表着媒妁的意愿。在定亲仪式上,媒妁会向男女双方敬酒,表示感谢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男方家长会将一杯酒倒入谢媒杯中,然后递给媒妁,表示感谢媒妁的牵线搭桥。女方家长也会敬一杯酒给媒妁,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
八、古代婚姻承诺书?
月老庙,佳侣共许愿,福缔良缘。
夫妻礼,红绸花双牵,四拜洞房。
花妆红,新娇乘鸾轿,紫箫声起。
三生缘缔海之东,两筱无猜志亦同,事业鸿基今奠定,荣华富贵日如中。
葭月欣逢合卺时,关雎赋就共熙熙,灵匹成偕老,定叶良宵入梦罴。
两颗丹心同锦织,一支红杏依云栽,良缘夙缔成佳耦,永生福乐主恩培。
良宵羹给两清谐,海誓山盟白首偕,为祝兰闺春画永,月圆花好唱吟怀。
九、古代测婚姻的机构?
官媒,亦称“ 官媒婆 ”。
官媒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官方的媒人,古代称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出现在西周。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看来,媒氏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自秦至清,官媒的权力仍然很大。私媒则是我们熟悉的媒婆形象,但古时私媒做成的婚姻也还是要到官媒处登记,接受官媒的监督,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十、古代婚姻有哪些形式?
古代婚姻中的男女没有自由,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多产生于官宦富豪之家.门户相当.当双方家属同时怀孕,即指腹为婚,如一方生男,一方生女.长大后结为夫妇.这种婚姻历代相沿此俗.
二.娃娃亲,亦称小女婿,或小丈夫,旧时,为尚处于幼年时期的儿子娶媳妇.女方从小就嫁到男方家生活,以弟呼其婿,昼则为之著衣,如保姆一样,长到成婚再合卺,有的娃娃亲是双方家长相处甚好,在孩童时期,以媒说合,定下婚约,成人后再举行婚礼,,结为夫妇.
三.童养媳,即童养的儿媳.旧时一种从小领养人家未成年的幼儿,做儿媳妇,待成年后再与其子完婚.
四.买卖婚姻,这种婚姻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女方家贫.子女多,无法养活女儿(2)男方残缺,难以说亲而买妻.(3)年长者因纳妾而买女.(4)贫穷地区无人肯嫁(5)人贩子贩卖妇女从中牟利.
五.抢婚.也叫抢亲,有二种情况:一是无约抢亲,二是有约抢亲。
六.交换婚姻,称"姑换嫂"或叫"调亲".双方采取互换婚姻,也有好几户人家辗转调换成亲,名为三换亲,四换亲,婚礼与结婚相同,嫁妆视各家情况而定。
七.冲喜,冲喜是旧时婚姻习俗.男女双方约定,此时未婚夫患病,或未婚夫父母患疾,未婚妻暂时归夫家,或者说与夫成亲,以象征性地举行婚礼,,用办喜事的形式,来破除不详.
八.抢丧;也叫“闷丧".旧时婚姻风俗,未婚夫的父母亡故.男家暂不发丧,先从简迎娶新娘.
除以上情况外,另有、“抱牌位成亲”与“望门寡”,鬼攀亲,赘婿,再婚,填房,并亲,纳妾,典妻,不一一赘述。
在旧时的婚姻礼俗中,由于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礼教的束缚,男女青年完全失去了婚姻自主,自由造成了无数婚姻悲剧。多少人失去终身幸福,多少人妙龄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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