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怀孕番外?
一、何以笙箫默怀孕番外?
萧筱因为怀孕住在默笙家里,萧筱吓得躲到了默笙家,不敢再回去。她向默笙坦白自己在躲路远风,她要在她家住半个月,等把孩子处理了,相信路远风也不会再缠着自己了。
萧筱搬到默笙家日子过得如鱼得水,浑然不觉以琛憋着一肚子气,默笙只得抽得空闲去客房慰藉一下何律师寂寞无奈的心灵。
二、婚姻生活小说番外
欢迎阅读本篇长文,本文将为大家分享一部令人心驰神往的婚姻生活小说——《番外》。
番外之意义
番外,是指在原作之外的额外创作,通常是对主线剧情的延伸或补充。在婚姻生活小说中,番外部分常常是作者对故事进行进一步探索和展开的机会。
《番外》的故事背景
《番外》讲述了一对夫妻的婚姻生活中的点滴琐事和情感经历。故事背景设定在都市中,描绘了他们在工作、家庭和社会中所遇到的挑战和困惑。
爱情的起伏
在《番外》中,作者将夫妻间的爱情描绘得异常真实。他们的爱情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起伏和波折。
彼此之间的矛盾和误会,曾让他们面临分手的边缘,但是最终他们通过沟通和理解,走出了困境,重新擦亮了彼此的心灵。
婚姻的考验
婚姻是一段长久的旅程,中间充满了考验和挑战。《番外》中的夫妻也不例外。
工作压力、家庭责任、亲子教育等问题相继涌现,让他们在婚姻中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然而,正是通过共同面对这些问题,他们逐渐成长,婚姻也变得更加牢固。
婚姻中的小确幸
除了考验和困扰,婚姻中也有着许多小确幸的瞬间。《番外》中的主人公,通过细腻的描写,展现了婚姻中温馨而幸福的一面。
他们一起品尝美食、看电影、旅行,感受着爱情和幸福的美好。这些平凡而温暖的瞬间,让人感动和回味无穷。
塑造立体的人物形象
《番外》中的人物形象生动饱满,每个角色都有鲜明的个性和传奇的故事。
男主角是一个成熟稳重、聪明机智的男人,他对待妻子的温柔和体贴令人羡慕;女主角是一个独立自主、聪明美丽的女人,她对家庭的付出和努力让人感到敬佩。
次要角色也有着各自的特点,他们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情感。人物形象的塑造,为整个故事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情感共鸣与启示
《番外》所展现的婚姻生活,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更是生活的缩影。作为读者,我们常常能从中找到共鸣和启示。
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经营的,只有通过沟通、理解和妥协,才能使爱情长久而美好。
结语
感谢大家阅读本篇长文,希望通过分享《番外》这部婚姻生活小说,为大家带来了更多的思考和启发。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只有真正理解和经营,才能使婚姻生活更加美满。
三、何以笙箫默番外默笙不在的戚年?
默笙不在的七年,何以琛努力工作拼搏的七年,也是思念默生的七年。
四、千帜雪的番外?
深爱 (番外)
番外篇——七出
后来,禁谈君子,已经成为了这个家庭不成文的规定。
君子仿乎成了这里每个人的心病,即使是昔日最疼爱她的姑姑,也不愿意再提及。
我想嫂子的存在是一个原因,姑父的威严也是一个原因。除此之外,我相信还有其他一些我未能知晓的原因。
然而,我始终不认为一个这么善良的女子,应该就这样被遗忘。
现在的嫂子,当初那位我称作素蘅姐姐的女子,嫁过来已经三个年头。闲来的日子里,她经常会陪伴姑姑左右,逛街、下午茶、看歌剧,就像君子当年一样。特别的日子里,她会陪伴表哥穿梭一些重要的场合,在一些杂志里总能见到她依偎在表哥身旁那副幸福满足的表情。认识她的人无一不说她是世间最幸福的女子,无一不称赞她是一位端庄贤淑的妻子,即使是平时严肃的姑父,在外人赞赏他这位娴雅的儿媳时,也会微笑点头表示赞同。如果要从她身上找缺点的话,我想只有一个——她至今未能为表哥诞下一子半女。相信这也是她最大的心事,因为一个妇人若拿不出证据去说明自己的婚姻,或者没有纽带去维系自己的婚姻,是十分危险的。虽然,从来没有人因此而责怪过她。
在这个风格华丽的庄园里,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步伐,过着从前平静的生活。
只有表哥,他似乎越来越忙了。在表哥开始接管叶氏财团后,叶氏旗下的产业版图日臻彰显,叶氏家族的尊贵地位更是无与伦比。只是表哥此时已经很少时间在家了,而且在家的时候脾气也大不如前,即使面对他极为疼爱的子善。
表哥宠爱子善,却不溺爱子善,子善犯错也难免要受罚。
那天,我去看望姑姑,一进门口,便听见子善的痛哭声,一问才知道子善为看世界杯直播,而谎称生病逃课。结果,老师打电话来询问病情,就露馅了。刚好是表哥接的电话,自然不会轻饶。子善一回来便被叫上了书房,却死不肯认错,气得表哥家法伺候。去了好几个人,都劝不住。“难道你真的想打死他吗?”姑姑一直护着子善。
令我不禁想起了君子还在的时候,君子还在的时候,此情此景也偶有发生。
只要君子适时地出现,往表哥身上一偎,柔柔的说,“好了,孩子还小,慢慢教便是了。”
这时,表哥往往会看着子善长叹一声,然后放下家法,搂着君子离开。
令我一直不解的是,无论表哥还是君子好像都对子善有着深厚的感情。
记得君子离开前的那一晚,几次对我总是欲言又止,最后,只拜托我日后好好照顾子善。本想多问几句,然而,看着君子哀怨的表情,便止住了。
前几晚看电视,有一个节目专门讲解一些古代典籍的内容。其中包括古代男子“出妻”或者“休妻”的记载,这种行为被叫做“七出”,即休妻的七条理由:第一,无子;第二,淫佚;第三,不事舅姑;第四,口舌;第五,盗窃;第六,嫉妒;第七,恶疾。
据史书记载,做丈夫的有权以七条中的任何一条为理由,废黜自己的妻子。
当我看完这个节目的时候,很自然便想到了君子。
但我始终想不到当年君子是触犯了“七出”之条中的哪一条而被废黜的。
虽然,君子从没被给予正式的名分,但当年她的确是表哥的妻子,是这个家庭的少夫人,这一点,我想连紫檀都不能否认。
君子是漂亮的,我第一眼便觉得。
如果说现在的嫂子是古典娴雅,那么君子是现代明媚,仿如七月的阳光,璀璨绚丽。
然而,表哥似乎很忌讳别人提及君子漂亮。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姑姑四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君子穿着一件湖蓝色的单肩长裙,婀娜多姿,娉婷玉立,那是一种让人窒息的美。连方原的都不由感叹,“真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表哥面露不悦,啖了一口酒,“是吗?不觉得。”
然而,君子又是善良的。正如灵灵评价的那样,不记恨,不懂矫情,只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其实,这种女人最好弄。我想,只要这话用词再温雅一些,无非是说君子没有心计而已。只是君子不明白,站在表哥这样光芒四射男人身边的女人,没有心计是不行的。
我知道君子曾经想努力成为一个出色的妻子,但有些事她确实做不来,好像表哥也从没介意,那些年头若在早晨路过这个家庭的人都会这样认为。君子总是扎着简单的马尾,穿着宽松的裙子,趿着慵懒的拖鞋,匆匆的赶下楼,只为像姑姑一样站在门口目送自己的丈夫离开。表哥常常已经整装待发,可仍坐在车厢等待,等待着君子为他送行。当然,在不耐烦的时候,也会让司机鸣鸣喇叭,这时,无论君子准没准备好,都会很快出现在门口,微笑着目送表哥离开。现在,只要表哥在家的早晨,嫂子都会站在门口目送表哥离开,她的着装打扮总是一丝不苟,端庄大方,简直让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被废黜前的日子,君子神色黯然。
那时,她已经没有再工作,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在得知自己即将被废黜后,她不哭也不闹,倒是越发安静了。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在即将分开前的日子,已经分居了。然而,表哥和君子却没有,他们仍如常的共处一室。那时,表哥也还没像今天这样常常夜不归宿,所以,他们相处的机会还是挺多的。直到君子离开的那一天才从表哥的房间搬出来。君子搬离以后,现在的嫂子将房间修葺一新,不过仍保持着表哥喜欢的简约风格为主,只是没有了君子当年所喜爱的那些奢靡冗繁的家具。很多人都认为君子爱慕虚荣,连同表哥都这么认为,从他当年总是赠送给君子极尽奢华的钻饰珠宝便可得知。然而,我并不认同。君子只是精神空虚罢了,只要她有所寄托,便不会崇尚奢靡。君子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子里,她总是淡妆素颜,将心思都放在工作上。
君子离开的那天,下着朦胧的细雨。
她的父母来接她离开,就像当年送她进来一样。她怀抱着子美,面无表情地一一向我们道别。那时,送别的姑姑、清姨、宁婶,还有我都哭了,或许她们也像我一样认为,一个这么好的人,不应有如此的下场。蒙蒙的细雨渐渐模糊了君子的身影,她抱着子美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的生活,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我们的生活一样。自此以后,这个家庭便无人再提起过她,而我没有再见过她。我尝试过很多的方法,但她就像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
我想,表哥是爱君子的,正如君子爱他一样。只是我始终不明白为何表哥爱她,又会抛弃她。正如我不明白当年表哥是依据“七出”之条中的哪一条,需要将她废黜一样。如果现在的嫂子获得的幸福是理所当然的话,那么君子黯然的离去却是理所不然的,因为,我始终不认为一个这么善良的人,应该有如此的结局。
每当我迈入这个庄园的时候,总会想起君子当年那如花的笑魇。
五、小说沉香雪大结局番外
小说沉香雪大结局番外
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的博客。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小说《沉香雪》的大结局番外篇。这部小说是我最近读过的一部优秀作品,它以其紧凑的情节、丰富的人物形象和深入的主题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在这篇番外中,我们将继续追踪主人公沉香雪的故事。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看到沉香雪作为一个聪明、坚韧和勇敢的女主人公,成功地克服了许多困难,最终回到了她的家园。而在这个番外篇中,我们将目睹她在家族内部的斗争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
正当沉香雪回到家族之后,她卷入了一场家族内部的权力争夺战。家族中的几个亲戚纷纷争夺家族的掌控权,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勾结外部势力和谋害亲人等,试图将沉香雪排除在外。
面对这些险恶的阴谋,沉香雪展现出了她无与伦比的智慧和勇气。她没有退缩,而是毅然决然地投身到战斗之中。通过她的聪明才智和勇敢决断,沉香雪成功地揭露了所有阴谋的真相,并将那些背叛家族的人一一绳之以法。
在这个过程中,沉香雪不仅展现出了她的家族荣耀和忠诚,还向我们传递了一些重要的价值观。她告诉我们,忠诚和正义是永恒不变的美德,而背叛和谎言只会导致自我毁灭。
此外,沉香雪在家族内部的斗争中也结识了一位重要的朋友和盟友。这位朋友是一个聪明、善良和正直的人,他一直支持并关心着沉香雪。两人一起经历了许多困难和考验,最终成功地将家族的荣耀重新夺回。
通过这个番外篇,作者进一步丰富了沉香雪这个角色的形象,展现出了她坚强和聪慧的一面。她不仅是一个冒险家,还是一个智者和领导者。她以她的智慧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影响和改变了整个家族,并使之重新焕发生机。
这个番外篇不仅为小说正篇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结局,也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更深入地了解沉香雪的机会。通过这个番外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她的人物特质和成长历程,进一步感受到她的意志力和勇气。
在我看来,这个番外篇是整个小说的亮点之一。它精彩纷呈的情节、丰满的人物塑造和令人动容的主题使得读者无法忽视。通过这个番外篇,我们在欣赏好故事的同时,也对一些重要的价值观和人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总而言之,《沉香雪》的大结局番外篇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同时也提供了一些深入的思考。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女主人公的成长历程,以及她在家族内部斗争中所展现的智慧和勇气。我相信,这个番外篇会吸引你的注意,让你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小说的世界。
谢谢大家阅读我的博客,希望你们喜欢这篇关于《沉香雪》大结局番外篇的文章。如果你对这部小说感兴趣,我强烈推荐你阅读它。相信我,你一定会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再次感谢大家,我们下次再见!
六、何以笙箫默番外默笙不在的七年?
《何以笙箫默》番外篇《默笙不在的七年》是作者顾漫为原著中的角色默笙创作的故事。故事讲述了默笙在与言承旭分手后,离开了言家,独自一人去了美国,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在这七年中,默笙经历了成长、独立和重新找回自己的过程。这个番外篇为读者提供了对默笙的更深入了解,展现了她的坚强和勇敢。故事情节紧凑,情感真挚,引人入胜。
七、何以笙箫默番外续写婚后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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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山暮雪的番外?
《千山暮雪》番外-春光才去又
朱明悦莹和慕振飞一起来机场接的我。远远地就在出机口看见他们。
慕振飞穿着黑色的西装,悦莹一袭白衣,恍然看去,真是一对璧人。
悦莹踩着她足足有十公分的高跟鞋,飞快地穿越人群,来到我面前,一把就抱住了我。
我轻轻在她肩上拍了一掌,“别搞得跟粉丝见偶像似的,一会儿该有狗仔队来偷拍了!”
莹在我腰上掐了一把,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童雪,一去就是三年,你怎么不在那边安家落户算了啊?你,你还知道回来啊?”她看着我,眼圈泛起了红。
我心虚地看着她,“我不是在好好学习嘛。C大的研究生好忙哦,我哪敢抽空回来呀?”我说的一点没错,在C大的三年,我始终不停地学习,泡图书馆、做实验、看书、听讲座,我不敢停下来。
一停下来,那些过去的记忆就象潮水一样吞噬我,让我呼吸困难。
九、《千山暮雪》的所有番外?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 慕振飞番外 若使当时身不遇 慕振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栽在一个小姑娘手里。他慕振飞是谁?堂堂T大首席八心八箭的钻石王老五,整整三年啊,多少学姐学妹前赴后继,一个MM倒下去,怎么也有三五个MM站起来。算算大概总有一个连了,他照样是岿然不动。 赵高兴看着他对待那堆穿着水晶鞋来、捧着玻璃渣儿心回去的小姑娘,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多少小姑娘那眼圈红得呀,跟小白兔似的,忍不住教训他:“老大,不是我说你,你也委婉点啊,看看人家小姑娘伤心的。” 他只是笑,露出一口白牙,小酒窝若隐若现:“既然明知不可能,干嘛要给她希望,最后还不是更伤心。干干脆脆拒绝不是最好。”赵高兴斜着眼睛看他,叹口气:“老大,不是我说你,将来遭了报应可怪不得别人。”他嗤之以鼻,笑话,还有哪个小姑娘能报应得了他? 没想到——所谓的一语成谶。 他去参加那个机器人比赛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和P大的比机器人,那不就跟姚明和潘长江比身高一样——它根本就不再一个水平面上。进了赛场一看,发现P大的观众没有几个男生,全是一群HC的小姑娘,一见他连立场都歪了。至于比赛状况更不用说,赢得太轻松了。这样的比赛,其实也挺无聊的——在比赛还剩一半的时候他就想。 这次比赛几个和他同级的都有点事儿,就他带着一帮热血的小学弟,比赛胜利了也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想引起P大那群小女生的注意,高高把他抛了好几次,他手机本来握在手里,结果一下没拿稳,给飞了。 坏了坏了——他心想,不会就这么坏了吧,上个月老哥刚送的手机。结果手机是真没有坏——砸到一个小姑娘眼睛上了!他很少那么慌,匆匆忙忙背起那个小姑娘就往医院赶——幸亏以前P大有小姑娘追他,他对校园还算熟。 事后回想,看着挺瘦的一个小姑娘,倒真是沉。可惜他第一次背人,居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总是歉意,进手术室时他去握她的手,想给她一点安慰,她的手指纤细而指尖冰冷,连手腕都在发抖,不知是疼还是因为受了伤,一直在流泪。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捡到受伤的小刺猬,抱在手里凉凉的,哆嗦着抬头看他,一双黑豆一样乌溜溜湿润润的眼睛。 医生拿了一份手术同意书要家属签,他看了看陪那小姑娘来的同学,拿起笔来把同意书签了——要真有什么后遗症,大不了照顾她一辈子。 她的同学也一直在外面等,他于是随口和她聊了几句,这才知道小姑娘叫童雪。手术进行得很快,等她从手术室被推出了自己才仔细看了看她,包成那样也能看出来——原来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P大多美女倒真是句实话。 那天他去病房看她,她那个叫刘悦莹的同学也在,问到自己要是有后遗症怎么负责。他琢磨不会这次真就这样栽在这个叫童雪的小姑娘手里了吧,结果她却只说要他打一年的开水。倒真是第一次碰见小姑娘不对他有什么绮念,难不成是自己魅力锐减? 事后他去她宿舍送暖水瓶引起的轰动证明——其实自己的魅力仍旧在。不过那天没见到她,住院时天天见的,忽然见一面都没机会,总是有点不习惯。 每天勤勤恳恳送两壶开水,小姑娘倒是一面没见到,自己却惹了流言一堆。每天走在学校里,多少哥们打听:“老大,什么时候把你那P大校花女朋友带出来聚聚?不容易啊,真命天女终于出来了,不枉这么多年守身如玉啊。” 呸!三人成虎,他算是见识到了。 那天上午,辅导员找他,说是有一个出国交流半月的机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惹不起他总可以躲得起吧。打水的事儿就先交给高兴吧,谁让他打听的最多,自己去送送试试吧。 结果第一天高兴发邮件过来,说是晚上和大嫂还有大嫂的同学一起吃的饭——言辞之间颇为得意。你说说为什么他去了这么多趟怎么一次没碰见过,高兴去一次就可以和她吃顿饭呢? 好容易熬过了半个月,高兴来机场接他,笑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既可以是说甜蜜蜜,又可以说是傻乎乎。他随口问了一句:“怎么,恋爱了?”高兴搔了搔头发,脸居然有点红:“就是大嫂的一个同学,这次真要谢谢大哥和大嫂当红娘了。” 想不到高兴这小子,跑得快追女生也快。 不过高兴和她那个同学开始谈恋爱,他们见面的机会也多了——他这才知道原来童雪视力下降了三百度,还是她同学说的。倒真是难得这么不腻歪的女生。每天大队人马拉出去吃饭,嬉笑嗔怒,一点也不做作,一堆人嘻嘻哈哈:“大嫂真是爽快,和咱们大哥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将眉毛一扬,眼上的伤疤仿佛是眼泪,嘴角却弯弯的:“别在那儿胡说!谁是你们大嫂啊。”他自然随声附和:“就是,我们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她每次怪他越描越黑,他只是笑——不否认,他不讨厌、甚至是喜欢这样的误会。逗逗这个小姑娘,倒也挺有意思的。 那天高兴来找他,说是他那个小女朋友要过生日,让自己在门口迎宾,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老大,帮帮忙吧,我和悦莹要在里面招呼客人,你就和大嫂在门口帮忙当个迎宾。”迎就迎吧,反正谣言也够多了,再多点也无妨。 天气有点冷,不过和她在KTV门口说笑几句,倒也挺热闹的。不过主要也是因为一堆人在那儿闹他:“不是吧,老大,这就为婚礼做演习了?看看这阵势,新郎新娘门口迎宾呢!”她居然难得不否认,只是笑,他于是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结果被拍了一下:“那去买啊。”——这小丫头,笑起来像只小狐狸。 其实她长得有点像母亲,眉梢眼角的韵致,真是像。其实他小时候一直觉得母亲像狐狸,狡黠而妩媚,直到小时候有一次和父亲去大宅玩儿,无意间听见家里的老佣人啐了一口,愤愤道:“真像那个狐狸精!”他这才知道,原来狐狸是不好的。 母亲在他面前,总是微笑的。只是那一次,他第一天上学,老师要求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放学回家去问母亲。母亲从背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了“慕振飞”三个字,他只是奇怪:“妈妈,我不应该姓莫吗?为什么我的姓和爸爸的不一样?”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像是轻轻地颤抖:“飞飞乖,飞飞还小对不对?所以飞飞就在‘莫’下面加一个‘小’,等飞飞长大了,就可以姓莫了。”他“嗯”了一声,乖乖在纸上一遍遍地练习,可是母亲一直没有再出声,只觉得有水滴掉在了自己的头顶上。 陈年旧事,记得倒真是清楚,鲜明如同母亲最后的决裂。深夜他听到响声起床去看,结果发现父亲母亲都在客厅里,他偷偷躲在楼梯的转角,第一次看到美丽的母亲那样歇斯底里:“你这个禽兽!你从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现在你玩够了,就要丢开!”父亲坐在沙发上浅酌,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我从来没有说过要你离开,只是警告你——不要做什么不可能的幻想。”母亲的哭声仿佛绝望:“你明明说过……你明明说过……”父亲嗤笑了一声,道:“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客厅里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母亲,第二天起床,只有父亲同他一起吃早餐,可他没有一次问起过母亲去了哪里。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还有两个因为字数限制 贴不了了
十、沈寂白林琛雪结局番外?
主角是沈寂白林琛雪的小说叫《瞎眼总裁的小娇妻》,小说正在连载中,并未完结,还没有大结局番外。
《瞎眼总裁的小娇妻》作者:佚名,分类:玄幻魔法,状态:连载中。简介:扯证、婚礼一条龙服务后,我被打包送进了霸总的房间。“老实点,别想着逃跑!”保姆扔下一句话后,将门摔上。只留下我一人独自凌乱。我穿书了,还成了一个恶毒女配,被贪图巨额彩礼的家人献给了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