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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社会婚姻本质?

婚姻家庭 2024-07-18

一、上层社会婚姻本质?

爱情升华为婚姻,一定源于价值交换。

你爱上谁,潜意识就是要把对方的优势占为己有。如何占?你得拿自己的价值去交换对方的优势。

要么两人的各种条件相当,等值交换,

要么就是优势互换,

如老富豪娶年轻漂亮的女生,优秀女生嫁给平庸的X二代,等等。

比如一个四十多岁的母亲,要想赢得小她十几岁教练的爱情甚至婚姻,只能是以“财”换“色”。

只要双方愿意,就是公平交易,不算欺骗。

譬如,女首富会分给小丈夫几百亿财产、大刘分给甘比几百亿财产,难道说这些富人是被骗了吗?显然不是。是交换。

二、旧社会婚姻的句子?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姑六婆,越俎代庖,说实在,旧社会的婚姻,确实存在着封建礼教思想认知,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女的要三从四德,在家从父母,到婆家要从公婆,从丈夫,根本没有自主权,更没有有人身自由,就连自己的婚姻大事,也没有自主权,实在是妇女的悲哀!

三、当今社会婚姻的真实现状?

1、初婚年龄增高。由于人口的增长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年轻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压力日益增大,就业的艰难,房价的高涨使他们对婚姻望而却步,同时教育水平提升、经济条件的改善、结婚成本的提高,而且“先立业后成家”的思想倾向占据主流,人们认为过早地走进婚姻,对婚姻对事业都不是一件好事,不仅不能够全身心地为事业奋斗,使婚姻成为事业发展的羁绊,也不能好好地经营婚姻,毕竟婚姻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所以,年轻人怀揣着“宁缺毋滥”“真爱难寻”的思想,迟迟不愿意过早的走进婚姻。

2、离婚率持续升高如今的婚姻虽然更加注重自我感受,注重质量,但随意性也增加了,致使离婚率居高不下。

3、跨国婚姻发展迅速,问题也很多中国跨国婚姻的特点是:(1)发展速度快。(2)地域分布广。中国的跨国婚姻涉及到53个国家和地区,前些年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多,近年以东亚居多,东亚中又以日本居多。(3)华侨多。在跨国婚姻中,华侨和外籍华人通常有70%多。(4)外嫁的多。中国的跨国婚姻90%都是中国女性外嫁到他国。(5)当事人文化层次高低不齐。总体上,在我国登记的跨国婚姻,文化偏低。与日本联姻的,多数双方文化程度都城不高,与欧美成婚的,文化层次相对高一些,有博士、总经理总裁等。

4、婚姻家庭观念变化显著近年来,中国人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几点: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封闭向开放的转变;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这种变化主要反映在:择偶观念的变化。摆脱了“文革”中政治标准先行的套路,而且相当淡化政治方面的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以对方的人品为首要标准。另一种变化是“择偶中的经济成分加大,物质的中介因素作用增强”,因此一些人在选择配偶时,开始重视实用、实惠和实在。家庭人际关系观念趋向平等。近年来,中国人的家庭平等观不断上升,代际间的从属关系不断削弱,平等关系明显增强,相当一部分年轻人接受了婚前财产公证。性观念呈多元状态,性越轨行为容许度增加。“谈性色变”的历史似乎已被人遗忘,中国人性观念的转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

5、婚姻问题增多随着人们婚姻观念与行为的不断开放,婚姻家庭问题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多: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婚外同居、重婚纳妾、家庭暴力等,近年来呈不断上升趋势。

四、母系氏族社会婚姻形态是什么?

母系氏族婚姻和氏系基本特征为:始终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婚姻形式在早期是群婚。由于实行外婚制,夫妻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形式,子女从母居,属母方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从母系计。

到了母系氏族繁荣期,由于对偶婚的出现和逐步巩固,丈夫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

五、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的基本形式和规则?

中国封建社会婚姻关系成立与解除的制度。封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男女两性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其性质和特点是由封建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简单的说,包括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即所谓的“父母之命”。

以及中国的媵妾制,封建法律为了维护宗法统治,规定妻只能有一个,而媵、妾则可以有几个,以至数十百个,所以媵妾制实际上是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的表现。

六、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的基本形式和规则是?

中国婚姻的形式,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婚姻形式。

(1)掠夺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俗名叫抢婚。

(2)买卖婚。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把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

(3)交换婚。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是对等交换的议婚。

(4)服役婚。男子于婚前或婚后,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作为娶妻的代价。这其实是买卖婚的变形,不过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

(5)聘娶婚。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义,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约。其实,聘娶婚是强迫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

(6)选婚与罚婚。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纳入后宫,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给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此为罚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7)赠婚与赐婚。依父母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为妻,叫做赠婚。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叫做赐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8)收继与续嫁。收继,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也有收庶母为妻妾的。续嫁,指姊亡,妹续嫁于姊夫。

(9)招赘婚。男到女家落户。赘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养老女婿”,一辈子在女家;一种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10)养媳嫁。大多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

(11)指腹婚。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定下婚姻。

(12)小女婿婚。男家儿子尚为孩童,因缺少劳动力,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

(13)荒婚。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

(14)招夫婚。丈夫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称“拉帮套”、“搭伙”。

(15)典妻婚。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

(16)雇妻婚。将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

(17)虚合婚。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包括两种,一是冥婚,又称嫁殇婚、娶殇婚,指男女死者联姻;一是过门守贞,指定婚后,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也有望门终生守寡的,称“望门婚”。

(18)转房婚。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姊亡妹续嫁姐夫。

(19)表亲婚。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

(20)姘度婚。非法同居,古称“野合”、“私奔婚”。

(21)共妻婚。是旧社会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婚俗,是古代血缘、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多为兄弟共妻,结婚时兄为主夫,其余弟为副夫。

(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婚姻形式。

(23)试验婚。是正式结婚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婚姻形式较多,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

(24)自愿婚。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婚姻,“私奔婚”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

七、古代婚姻的社会作用?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古代婚姻概念:婚姻的——意义,

中国古代“崇嫁娶之要”,婚姻处于极高的地位。《礼记·昏义》说:“昏礼者,礼之本也。”这就在崇尚礼制的古代社会中,把婚姻制度看成了全部社会制度的根基。

八、社会学婚姻的本质?

社会学认为,婚姻是一种社会制度,其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一种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人关系,更是一种社会关系,涉及到家庭、亲属、社会和文化等多个层面。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婚姻的本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规范:婚姻是一种社会规范,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婚姻制度规定了婚姻的合法性、婚姻的形式、婚姻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规范。

2. 家庭关系: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一种关系。婚姻关系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3. 社会价值观:婚姻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反映了社会对爱情、家庭、性别等方面的价值观。婚姻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反映了社会价值观的变化和发展。

4. 个人情感:婚姻也是个人情感的表达和实现,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和互动。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需要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尊重。

综上所述,社会学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涉及到社会规范、家庭关系、社会价值观和个人情感等多个方面。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人关系,更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的体现。

九、婚姻法的社会作用?

一、中国婚姻法的功效

  维护了婚姻生活家庭工作,维护保养了公民非常是女性、少年儿童和老年人的家庭婚姻 利益 改动婚姻法因此要着眼于组织建设,目地就是说为了方便维护公民的家庭婚姻,使公民非常是女性、少年儿童和老年人的家庭婚姻权得获得确保,它是宪法所建立的标准,而新婚姻法较为好地最能体现宪法标准。新婚姻法维护保养了公平、和谐、文明行为的家庭婚姻,针对毁坏家庭婚姻的个人行为增加了经济制裁幅度。非常是对家庭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或家暴的受害方,从民事诉讼层面采用了维持对策。

  二、我国婚姻观

  婚姻观是看待婚恋问题的基础了解和心态。是人生价值观的构成其一。恰当的婚姻观注重婚姻生活务必以感情为基本,坚持不懈被告方彼此志愿的标准。马列主义觉得,有感情的婚姻生活算是合乎社会道德的婚姻生活。因而,彼此应历经深层次的相互信任,具备相互的观念基本,相互理解,两情相悦,能够结交夫妇,构成家中。这些出自于对钱财、门第、势力的追求完美或者爸爸妈妈包办代替的强制性婚姻生活,全是与共产主义的婚姻观相反的。

  许多中国式家庭太留意具体,而缺乏烂漫。或许许多人遇上那样的提出问题“工作中、家务活忙了一天后,一家子为何没去散散心呢?”会回应说:“我好累”。殊不知这种说“挺累”的人过不上一段时间就垒起“八方城”来,乃至整夜整夜打牌。看得见,可否烂漫的关键所在是不是有着热情奔放。不必认为烂漫无垠就是说献花、舞蹈,不必认为沒有時间、没钱就不可以烂漫。要了解,烂漫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各种各样的。

  三、我国婚姻的意义

  在我国传统式的意识中,婚姻生活具备十分崇高的实际意义,男女婚姻生活乃承天地阳阴之性相互配合而成。《后汉书?曹世叔妻传》记述:〝夫妻之法,参配阳阴,顺通神灵,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宋孙觉《秋春经解》:〝独阳不长,独阴不了。故有天则有地,有日则有月,男女之义,婚姻生活之礼,天地之法,人伦立身之本也。〞在儒学来看,有天地阳阴,才有男女婚姻生活;有男女婚姻生活,才有父子俩,才有君臣,即伦常礼义、社会团体都根据婚姻生活。

  婚姻生活是人们繁殖的必须,都是人对神、对天地、对爸爸妈妈、对相爱的人的服务承诺,中西方婚宴的风俗习惯和礼仪知识全是这类崇高实际意义的反映。而婚姻生活的全过程中,规定男女忠诚,不管贫困、病症、灾难,存亡不可以抛下和叛变,必须恪守对神的誓词,互敬相辅相成,互爱互帮互助,相扶相伴到老,兑付自身的服务承诺。古代中国,结婚一生的事,由于大家坚信抛下和叛变誓约是会遭受恶报的。

十、婚姻社会属性和法律效果?

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

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