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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46条规定?

婚姻家庭 2024-10-09 19:11

一、婚姻法第146条规定?

你想问什么问题,婚姻法没有146条,一共是51条的

二、《婚姻法》第48条规定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释义】

本条是关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子女权利的规定。 本条规定是这次修改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

在法理上,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亲权的一项内容,最早可溯至罗马法中的家长权。婚姻家庭法中的亲权是以主体间特定的亲属身份为发生依据的,父母婚姻关系的终结并不改变父母与子女的血缘身份关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将监护权判给一方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以探望的权利。

在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要的救济方式是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双方不应囿于夫妻离异后的冲突纷争上,应从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探望期间双方对子女的安排等作出协商。当双方无法就诸上事宜达成一致时,尤其在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无故拒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婚姻法修改征求意见中,有意见认为由人民法院对探望纠纷作出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执行。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虽然在1980年婚姻法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受法律保护。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允许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反对意见认为,享有监护权的一方不允许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并不能当然导致抚养关系的变更。如果说探望权的设立还兼顾了父母和子女双方权利的话,那么监护权判决则主要考虑了子女身心健康的发展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它强调的是父母的义务而非权利。如果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无力抚养子女,或判其抚养子女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即使享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令其不能探望子女,法院也不能当然判决抚养关系的变更,因为抚养关系变更的出发点不是父母权利的满足而是子女合法权益的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这里涉及探望权判决或裁定的强制执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效力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强制执行的标的不是子女的人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事诉讼法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中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什么?婚姻法》第?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符合宪法的要求。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是以下几条: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四、新的婚姻法第24条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意大利婚姻法规定?

意大利的婚姻法律规定了结婚的条件、程序和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规定,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年龄、无近亲关系、非自愿等。

在意大利,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6岁,女性为14岁。结婚必须经过公证登记,并举行公开仪式。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如共同财产、相互扶持、共同育儿等。

此外,意大利还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总的来说,意大利的婚姻法律制度相对完善,注重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家庭的稳定。

六、婚姻法的规定?

一、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

二、男女平等的规定

三、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

(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

(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四、结婚要履行登行手续

七、婚姻法第171条?

婚姻法目前没有第171条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八、婚姻法第17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九、婚姻法第17条:保障夫妻平等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17条:保障夫妻平等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社会基本制度之一,对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制度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中第17条规定了保障夫妻平等的法律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应当在家庭生活中共同承担责任,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应当相互尊重、信任和支持,共同分担家庭责任和义务。

根据该条款规定的平等原则,夫妻的财产所有权应当一视同仁,不论财产由谁取得,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保证了婚姻中双方经济权益的平等,避免了一方在婚姻中因财产问题而受到不公平待遇。

此外,婚姻法第17条还强调了夫妻间的平等责任和义务。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平等分担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共同照顾和教育子女。这既符合了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也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

婚姻法第17条的出台,对于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为夫妻关系的平等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夫妻间的互助、支持提供了明确的规范。

此外,婚姻法第17条也鼓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各种家庭问题,保持和睦关系。在夫妻关系中,相互理解、尊重和包容是夫妻关系长久发展的关键。而第17条的规定能够引导夫妻在解决问题时更加平等对待、坦诚沟通,从而增进夫妻感情的稳固和持久。

总的来说,婚姻法第17条是一项保障夫妻关系平等的重要法律规定。它在婚姻制度中起到了平衡权利和责任的作用,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维护婚姻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通过本文,您能更加了解婚姻法第17条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在夫妻关系中平等的重要性。

十、2023婚姻法新规定谁规定的?

2023年婚姻新没有新规定。

民法典新规从2021年1月1日起,新版民法典将正式施实。2023年婚姻法没有改动,一直是处于“已经废除”的状态。现在是2023年1月25日,今年刚开始半个月,自然没有什么改动。而从前年的1月1日开始,《婚姻法》已经废除,相关领域的规定由《民法典》进行规范。所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数十年之后,《婚姻法》都会是这个“已废除”状态,不会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