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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记婚姻财产协定书的效力?

婚姻家庭 2024-04-19

一、不登记婚姻财产协定书的效力?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二、兵役登记婚姻未满十八岁怎么填?

兵役登记里,婚姻状况,一般就填未婚即可。

当年年底未满十八岁的青年,一般可以不填写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 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三、婚姻登记誓词?

结婚誓词: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我们要坚守今天的誓言,我们一定能够坚守今天的誓言!

四、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 政 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 32 号现发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政部部长  李学举

国家档案局局长  毛福民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 办理撤销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

  (二)《撤销婚姻申请书》;

  (三)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 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第十条 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二)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三)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四)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六)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见附件1),并填写有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年度:案卷的所属年度。

  室编卷号: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每年每个类别分别从“1”开始标注。

  馆编卷号: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页数:卷内材料有文字的页面数。

  (七)按室编卷号的顺序将婚姻登记档案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和备考表的项目。

  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和婚姻登记处名称(见附件2)。

  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婚姻登记性质、起止卷号和盒号等项目(见附件3)。其中,起止卷号填写盒内第一份案卷和最后一份案卷的卷号,中间用“—”号连接;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备考表置于盒内,说明本盒档案的情况,并填写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见附件4)。

  (八)按类别分别编制婚姻登记档案目录(见附件5)。

  (九)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制目录号(见附件6)。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当年的婚姻登记材料应当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归档;

  (二)归档的婚姻登记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规范、整齐,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复印纸,复印件和照片应当图像清晰;

  (三)归档章、档案盒封面、盒脊、备考表等项目,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打印;备考表和档案目录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第十二条 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第十四条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镇)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

  (三) 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及时移交。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鉴定销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对保管期限到期的档案要进行价值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但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永久保存。

  (二)对销毁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种类和数量,并永久保存。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的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如何办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1)网上预约结婚登记可登陆各地的预约结婚登记系统;

(2)在民政信息网上点击屏幕右侧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3)然后需要选择是办结婚还是离婚,点击相应按钮进入;

(4)点击预约;

(5)有个预约协议,看清楚后,点击同意;

(6)然后输入双方信息;

(7)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预约地点、时间等;

(8)预约完成。

六、太原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太原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一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三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户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证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证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因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的予以登记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异议,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七、吴川婚姻登记流程?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吴川市。

办理流程

1.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受理;

4.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申请人颁发结婚证。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卡还须提供有户口地址的户口首页复印件);

2.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及由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当事人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中华人

八、2022能婚姻登记?

能呀,只有过了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登记结婚。

九、2021婚姻登记人数?

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上半年度,全国结婚登记人数为416.6万对,相比2020年同期增加了28.7万对,同比增长7.41%;2020上半年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相关数据变化较大,全国结婚登记数相比2019年同期则减少了81.4万对。个省市中,有6个省份结婚登记超20万对,其中人口大省河南以34万对结婚登记数位列榜首,广东、四川紧随其后,排名前三,分别为29.4万对、29.3万对。上海、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小于5万对。

十、婚姻登记新标语?

1、坚持老婆的绝对领导。老婆说的一切都是对的,要是不对——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2、烛光映入一份温馨,一份浪漫。烛光变成一份喜悦,一份平安。

  3、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4、但你一定要专一而忠诚,你心里只能有我一个,因为我的眼里容不得沙子。

  5、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6、爱护老婆,做文明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笑脸迎送冷面孔。”

  7、认真执行“四子”原则,对老婆像孙子,对岳母像孝子,吃饭像蚊子,干活像驴子。

  8、坚持工资奖金全部上缴制度,决不私藏小“金库”。

  9、无论以后怎样,我相信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很幸福!

  10、这一生一世,如果只能实现一个愿望,我愿意有你在我身边,紧紧地把你拥在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