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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过高如何解释?

合同纠纷 2025-03-14 07:46

一、价格过高如何解释?

价格过高的意思是指,价格是超过了很多人的承受范围的,所以这样的价格是属于过高的状态,比如说很多个名画的价格就是属于过高的,因为这些名画普通的人根本就承受不了,甚至是属于一种天上的价格,因此很多的人是买不起的,这些名画是属于有价无市的

二、食品价格过高怎么投诉?

在购买食品以后。如果发现食品价格过高。感觉受到了欺骗。想要进行投诉维权。首先要看这种食品,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行业方面的规定。也可向物价局进行咨询。如果有超出规定的范围。应及时进行固定证据。然后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时。提出理由,原因以及收集好的证据。这样进行投诉就可以了。

三、餐馆价格过高怎么办?

如果发现餐馆价格过高应该这样办:一是:直接认栽,啥也别说。

二是讨回公道要回不合理收费。如果这样需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保留就餐证据,比如就餐照片,发票等。

二是直接与餐厅文涉要回不合理部分的收费。

三是向当地监管部门或打315电话举报。

四是通过网络发布,借助舆论力量讨公道。

四、民事合同纠纷案错过高院再审时效怎么办?

一、关于超过民事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立案庭在受理时会进行程序性审查,有的还会进行基本的实体审查,所以诉讼时效的问题会被立案庭的法官所提出。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案件进入审判庭以后,法院也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发现没有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的,会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法院不会对这个纠纷再次处理,也不可能申请强制执行。

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五、私人诊所药品价格过高怎么举报?

私人诊所大部分用的都是基药,也就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价格是国家说的算得,我们可能都经历过,看病后直接给钱,他们也不会给你发票之类的,后边的账目怎么处理就不得而知了。

基层医生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待遇不好,跟上面是相互矛盾的,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想活下来只能提高药价。所以,还是要国家有完备的制度去处理好这些事情。

当然,不是所有东西都让患者掏腰包,那些情绪激动的,我不理解你们为什么那么愤怒,和谐社会,问题拿来讨论,又不是约架!

对了,还有举报的问题,前提得有确定的清单,发票,你才能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六、购买电脑价格过高能退吗?

淘宝价与实体店的价格是不同的,实体店是要店租,员工工资,工商打税。

人家已经开了发票开了单打了税,让你退,这就亏本了。但是实体店的价格如果真的贵得离谱,你可以打工商局做价格处理协商。

七、纯碱价格过高会有什么后果?

纯碱是玻璃的原料,价格高会引起玻璃价格上升

八、订车价格过高怎么办?

订车价格过高,可以和4s店砍价的。订车之前先用购车软件查一查各地的价格行情,做到心里有底,先确定一个价格作为心理价位。然后再到当地的4s店去询价,重点询问有何优惠,能够优惠多少,还有什么附赠品之类的。如果价格过高,可以去另一家店再看看情况。

九、什么行为属于推动商品价格过高?

一是捏造或者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消费者和经营者实施市场行为的前提是获得价格信息。但在现实市场中,消费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使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成为可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欺骗行为,即通过制造和传播欺骗性信息,推动价格非理性上涨,借此牟取不当利益。

二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在一些情况下,经营者所散布的涨价信息本身是真实的,但散布的方式和手段存在问题。例如,在当前,一些企业无视公众对价格上涨的敏感性和政府管理通胀预期的要求,借助媒体提前、公开、高调宣布涨价信息。这种行为一方面,加剧了市场恐慌心理,导致了抢购风潮: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便利了企业之间的价格协调行为。因此,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也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2.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储存多少商品,什么时间出售,完全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二但对于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如果经营者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就会迸一步减少市场供给,推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在立法上,首先要区分企业正常存储行为和囤积。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中对于“囤积居奇”给出了三条认定标准:“一是非经营商业之人或非经营本业之商人大量购存;二是本业商人购入后不应市销售;三是虽应市销售但抬价显然超过合理利润。,’在实际案件调查中,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是核查企业价格调整与成本变动之间是否存在合理联系,或者是对比企业当期进销量与往年同期数据。

恶意囤积应当从四个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囤积的主体主要是经销商,一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生产商。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主要是赚取进销差价,有强烈的动机进行囤积,待价格上涨后再售出牟取高额利润。生产商存储原材料一般是为了保证生产和减少未来的价格风险。因此,囤积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销企业。但是,在监管中我们也发现,有部分生产企业大量存储原材料,不是用于生产,而是为了倒卖赚取差价。对于此种情况,也可以囤积论处。

其次,从客观行为看,表现为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实施大量囤积。在价格监管中,要积极做好日常数据收集工作,尽可能利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统计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对正常存储数量和周期作出认定。

再次,囤积的对象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此种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已经较为紧张,任何边际供给量的减少都有可能造成更大幅度的价格上涨,因此是价格监管的重点。

最后,认定恶意囤积有特殊的程序要求。事前告诫是对恶意囤积行为进行定性处罚的法定前置程序。如果经营者听从告诫,在限定时间内,按限定的价格和销售对象出售商品,则不再以恶意囤积实施处罚;如果经营者不听从告诫,不出售商品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售完毕,则可以按照本条的规定加以处罚。

3.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十、ktv酒水价格过高可以投诉吗?

一般ktv酒水价格,绝对要比其他地方的贵得多,但是都会有明码标价,在消费之前都会告知客户,是否进行消费,所以如果觉得酒水价格过高,那么可以不在里面消费。换另外的地方消费,至于投诉什么的。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愿打的愿挨,是不存在强买强卖的,如果你觉得价格太高,可以建议你去量贩类的地方去玩,会所你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