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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142条理解与适用?

合同纠纷 2025-03-13 13:18

一、物权法142条理解与适用?

本条的理解是: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权属的规定。关于本条中说的归属,土地私有制一般通过土地权利吸收土地物权来解决。多数情况下,谁建的东西所有权就属于投资建设者本人的。

本条的适用是: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是合法建造产生的。对于非法占地、违规搭建的违法行为,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是要被没收或者强制拆除的,更不会产生合法的所有权。

二、物权法第77条适用于什么案由?

1.《物权法》第77条适用于“住宅改商铺”行为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仍不具备合法性。据此,《物权法》第77条实际上已经成为“住改商”业主对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需承担。

2.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为什么说“房改房”不适用《物权法》?

房改房

”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职工福利分房和优惠购房,每个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房改房

”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我国“住房分配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基本形式。 国家“房改政策”大约始于90年代初,结束于90年代末。

房改房

”与后来出现的“商品房”具有本质区别。一旦涉及“

房改房

”的产权问题,就不能脱离“房改政策文件”、“职工家庭福利分房”和“职工家庭优惠购房”这个本质特征。

房改房

”不是“商品房”,它本身就是“国家在特定时期的一种政策性产物”,其“政策性极强”,其案件性质属于国家政策性产物,其产权关系与其家庭参与分房人员有必然的联系,它不是一般商品。另外,在七、八年后出台的《物权法》,对“

房改房

”历史事实不具有“法律溯及力”。

四、2013年的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主要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是这个解释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法释〔2020〕2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款?

  1、《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六、物权法借款合同

物权法借款合同是指在借款行为中,资金出借方将一定的钱款贷给借款方,在支付一定的利息的同时,约定借款方提供合适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债权担保,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借款的正常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协议,涉及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具有法律效力。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目的和额度,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物权法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是保障借贷双方权益的重要保证。首先,合同双方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障碍人员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签订此类借款合同。其次,借款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不能涉及非法活动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重要条款

在物权法借款合同中,有几个重要的条款需要合同双方特别关注和明确约定:

  • 借款本金和利息: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的本金数额以及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借款本金应当明确标明,并且不得超过法定限额。利息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利率进行计算和支付。
  • 借款期限: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的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借款期限的长短将直接影响到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借款利息的计算。
  • 担保方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借款方需要提供合适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债权担保,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借款的正常还款。担保方式可以包括房产抵押、车辆抵押、存款质押等。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担保方式,并进行评估和登记。
  • 还款方式: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按期支付利息等方式。还款方式的选择应当合理化,以确保借款方具备还款能力。

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物权法借款合同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借贷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约或纠纷,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逾期利息、法律责任等。如果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将面临违约责任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借贷双方应当重视合同履行中的义务,遵守合同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当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信用等行为。例如,利用虚假合同行骗、非法放高利贷等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借款合同的签订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遵循合同自由和合同诚实原则。

风险提示

物权法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借贷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风险:

  • 信用风险:借款方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或违约的风险。出借方应当充分评估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降低信用风险。
  • 担保物价值风险: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可能存在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的风险。出借方应当对担保物进行充分评估和登记,减少担保物价值风险。
  • 法律风险:借款合同可能存在涉嫌违法或违反法律政策的风险。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因此,在签订物权法借款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和评估风险,据此选择合适的借款方式和担保方式,以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结论

物权法借款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出借方和借款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重要条款,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贷双方应当提高风险意识,合理管理借款和债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七、物权法为何实行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此即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由于物权是支配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为了维护交易安全,故适用法定原则。   一、确立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理由:   1、物权具有绝对性,任意创设物权将会妨碍不特定第三人的自由;   2、整理物权类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促进物尽其用;   4、物权法定原则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   5、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二、物权法定,包括种类、内容法定。还包括效力法定与公示方法法定。    1、种类法定。又称“类型强制”   是指哪些权利属于物权,只能由《物权法》或其他法律作出规定。违反物权法定创设的所谓“物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比如:地方人大不得通过立法承认“居住权”为用益物权;法院不得在判决中承认“让与担保”为担保物权;当事人约定创设的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顶多具有合同效力。   2、内容法定。又称“类型固定”,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①物权的内容由法律确定,当事人不得约定与物权的法定内容不相符合的权能内容。例如,当事人不得约定某一所有权不具有处分效力。   ②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违反物权法关于物权内容的强行性规定。例如,当事人不得约定“流质契约”。    3、效力法定。《物权法》未设明文。   效力法定,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效力来确定物权的效力。例如:《物权法》第158条规定,未登记的地役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当事人如果约定未登记的地役权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则当事人的约定对于善意第三人“不算数”。   (2)当事人不得改变法律关于物权效力的规定。例如:《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果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完成后两年内行使抵押权,则抵押权的效力必须“缩短至”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    4、公示方法法定。《物权法》未设明文。   物权法定原则应当包含公示方法法定。例如,《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关为信贷征信机构,如果当事人在“公证机关”进行出质登记,则权利质权“未设立”。

八、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适用什么程序?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通常适用仲裁程序。

九、2020年的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吗?

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之前的《合同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国际私法中关于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三十九条 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四十条 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