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证明范本?
一、担保证明范本?
担保人:——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 ——愿意为被担保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xx公司工作期间,若因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私自占有公司财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造成债务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
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六、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合同到期6个月以后止。
担保人(签字盖章):
x年x月x日
备注: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二、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利弊?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各有利弊,要看情况。担保有四种方式,其中在融资过程中最常用的是保证担保跟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有连带保证跟一般保证之分,一般都用连带保证,其好处是手续简便,只要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即可生效,而抵押担保要到相关部门登记。
抵押担保比较固定、唯一,在未来处置时享有优先权。而保证担保随然没有优先权,但是面广,可以对保证人名下的任何资产行使追索权。
三、保证担保的区别?
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合同能够得到顺利履行,一般债权人在出借资金的时候,会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是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的。根据我国法学理论,保证属于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担保除了保证之外,还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形式。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保证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保或者信用担保。保证和定金一样,产生的权利性质为债权,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权利性质是担保物权,属于物权。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根据保证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和担保区别?
保证无需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要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证属于担保物权吗?保证属于担保物权吗?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担保物权在担保法中又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因此保证和担保物权,都是一种担保方式,都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有效方式。
但担保和担保物权还是有区别的,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担保方式,保证是以人的某种信用作为担保的范畴,而担保物权则是以物的价值作为担保的范畴,这是一般理解上的区别。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通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信用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这是基于保证人的社会上的一定信用,包括人格信用和财产信用,并且保证人和债务人有一定的关系,比如,亲戚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这样可以促使债务人增强履行债务的积极性。即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也能从担保人那里实现债权,这方面增强了债权人的受偿机会。同时,保证也可以增强债务人的信用,能够从债权人那里获得信任,从而获得某项财产,为自己的经济物质发展及利益提供有力保障。因此通过担保人的信用,从而使债权人获得一种实现债权的安全利益。
担保物权则是通过直接或间接取得或支配主债务的某项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从而获得自己所需的价值,因而确保债权得以实现。但设定担保物权必须是担保物权的客体即担保具有价值及使用价值,否则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就是通过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即通过对担保物的变卖和拍卖来实现债权。因此,担保物权并非以第三人的信用作为担保,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因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
在担保方式上,担保物权相对保证有许多优点。保证是以第三人的某种信用作担保,债权人并不直接支配保证人的财产,而保证人仍然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任意支配和处分,这对债权人是无所顾计的,债权人不能因为保证人的任意使用和处分其财产,而认为自己的利益可能受损及债权有可能无法清偿从而向担保人提出抗辩。而担保物权则相反,由于债权人直接或间接支配或者可以取得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某项特定财产,当债权人的债权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可直接以担保物的交换价值实现其到期债权。从而使担保物权相对保证在债权人实现债权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即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安全性上的优势。
担保物权相对于保证在同一债权中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也有一定优势。即担保物权在实现债权上优先于保证。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的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依其规定,当一项债权同时而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债权人优先行使担保物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不足部分的债权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相反债权人放弃行使担保物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对保证人免除其放弃权利部分的保证责任,其余部分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当担保物权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或担保物权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实现时,保证人才不免责。由此可以说明担保物权在担保方式上地位优先于保证。在清偿顺序上,担保物权优先行使后才能行使保证。因此担保物权同保证来讲具有优先权和免责权(当放弃担保物权时可以免除保证的责任)。
保证和担保物权虽然在担保方式上所处地位及运用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同作为担保的保证和担保物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在打造诚信社会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六、保证金担保是什么担保方式?
保证金属于质押担保方式,并且属于其中的动产质押。
所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七、担保证明怎么写?
担保人: 被担保人:
1、担保人愿意为XXX作经济担保。
2、被担保人在XX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3、担保人概况: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编及联系电话:
4、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5、担保人签字盖章:
6、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填写时间 : 年 月 日
备注:
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八、保证担保能力测算公式?
可担保能力=总资产-总负债-已抵、质押资产-已提供担保的资产
担保方式一般分为保证、抵押、质押三种,不同的担保方式,担保能力的分析描述也不同。
三种担保方式描述要点如下(没有固定的格式):
保证担保方式下担保能力的分析说明
1、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目前股东情况及历史股东变化情况、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范围、关联企业等内容。
2、保证人的经营情况:
一是主营业务及经营时间,是否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二是业务经营模式:对生产企业,说明主要产品、产品用途、生产技术、生产过程、产品市场供求关系、产品或销售上的优势、贸易优势;同时要说明企业的经营优势,是否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是上下游客户及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是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主要说明保证人主营近三年的收入情况,说明主营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品牌建设情况。
3、保证人的财务情况:说明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情况,是否存在保留意见;说明保证人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趋势及变化原因,盈利能力变化趋势及变化原因;说明主体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
4、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测算:根据担保测算公式,结合保证人的信用评级,测算出担保能力,对担保上限作出肯定。
此外还要说明保证人与申请人存在何种关系,一般来讲,避免提及本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担保、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之间担保以及其他保证人之间相互担保的事项,避免提及关联担保,特别是民营关联企业间的担保一般不要说明,这是银行非常关注的。
抵押担保方式下担保能力的分析说明
抵押担保的分析说明要点在于抵押物的评估价格是否合理以及变现能力如何,处置时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等。重点说明:
(1)房产与土地是否要求一起抵押。
(2)土地性质是否为国有,因为集体土地不得单独抵押。
(3)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将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是否同时抵押,并说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付款程度。
(4)对抵押人的权利机构或主管机构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的说明。
(5)各类抵押物提供权属证明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的说明。
(6)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是否为专业机构评定的说明。
质押担保方式下担保能力的分析说明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说明如同抵押说明,动产质押说明的重点是质物是否易保管、易变现、易保值。
权利质押的说明重点是质物的真实性和可变现性,而对于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著作中的财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说明的重点是这些权利的合法性、商标的知名度、专利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
九、担保证明是什么?
担保函是一种书面信用保证证明。由银行出具的保函通常称为保函,由另一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通常称为保证书。在申请人不履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或义务的情况下,保证人将代表申请人在一定数额和一定期限内履行一定的付款或经济赔偿责任。
十、借款担保合同保证条款
借款担保合同保证条款是贷款合同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确保了贷款方在放款过程中的利益保障。在借款担保合同中,保证条款详细规定了担保方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对贷款方的权益进行保护。
1. 保证条款的定义和作用
保证条款是借款担保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担保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保证,确保贷款方在放款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保证条款详细规定了担保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贷款方在借款期间享有的权益。
2. 保证条款的内容
保证条款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2.1 保证的范围:保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方的保证范围,确保贷款方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 2.2 保证的期限:保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方的保证期限,确保保证的有效性。
- 2.3 保证的方式:保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方提供保证的方式,可以是现金、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
- 2.4 保证的金额:保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方提供的保证金额,确保贷款方在借款期间得到足额的保障。
3. 借款方的权益
保证条款不仅保护贷款方的利益,也确保贷款方在借款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
- 3.1 借款方的优先权:保证条款应当明确规定,担保方提供的保证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
- 3.2 借款方的追偿权:当贷款方在借款期限内没有按照合约约定偿还贷款时,担保方应当承担追偿责任。
- 3.3 借款方的利息收益:在借款期间,担保方应当向贷款方支付相应的利息。
4. 担保方的义务和责任
在借款担保合同中,担保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确保贷款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 4.1 担保债务的履行:担保方需要履行所承担的担保债务,并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 4.2 还款责任:当贷款方无法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时,担保方有义务向贷款方进行偿还。
- 4.3 追偿权的行使:当贷款方出现违约情况时,担保方有权向贷款方追偿。
- 4.4 通知义务:担保方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方关于担保事项的变更和重要情况。
5. 保证条款的法律效力
保证条款是借款担保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当其中一方违反了保证条款的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6. 保证条款的变更和解除
保证条款在借款担保合同中具有约束力,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变更和解除:
- 6.1 变更:当双方就保证条款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对保证条款进行变更。
- 6.2 解除:当贷款方向担保方提前偿还贷款或者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时,保证条款自动解除。
总之,借款担保合同保证条款确保了贷款方在放款过程中的利益保障,促进了借贷双方的顺利合作。当出现纠纷时,根据保证条款的约定,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上一篇:如何起诉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