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合同纠纷 > 正文

听证证据包括哪些?

合同纠纷 2024-10-25 05:09

一、听证证据包括哪些?

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

  证人证言类证据有如下要求:

  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3、注明出具日期;

  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二、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视频证据需要做鉴定吗?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与“谁作为谁举证”的制度。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谁主张谁举证”是民法上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⑴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存在举证责任,例如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⑵劳动者已能够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可提供的凭证: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⑷考勤记录;⑸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⑴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⑵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⑶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⑷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⑸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劳动者应对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加班事实一旦成立,关于加班时间的举证责任应转移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用人单位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但劳动者主张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用人单位考勤记录虽无劳动者签名,但有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资料等)相佐证的,可作为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证据。(6)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首次主张权利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一方应当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或者终止承担举证责任。

三、网络跨境诈骗证据包括哪些

网络跨境诈骗证据包括哪些

网络跨境诈骗是一种犯罪行为,为了打击这一现象,收集和确凿的证据至关重要。但是,许多人对于网络跨境诈骗的证据有着模糊的认识。本文将探讨网络跨境诈骗证据的种类,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有效地收集和利用这些证据。

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是网络跨境诈骗中常见的通信工具,也是搜集证据的重要来源之一。诈骗分子往往会通过电子邮件与受害者联系,发送虚假信息或欺骗性内容。收集这些电子邮件,包括邮件内容、寄件人信息、邮件附件等,可以帮助确认诈骗行为的事实依据。

2. 网络支付记录

网络跨境诈骗往往涉及资金转移,而网络支付记录是反映资金流动的重要证据之一。通过查看受害者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可以发现涉及到诈骗的支付记录,包括转账金额、收款方信息等,有助于确定诈骗活动的经济联系。

3. 网络痕迹

在网络世界中,每一次行为都会留下痕迹。网络跨境诈骗的证据还包括受害者在互联网上的浏览记录、登录信息、IP地址等。通过分析这些网络痕迹,可以还原诈骗过程,帮助执法机关追踪犯罪嫌疑人。

4. 虚假文件

诈骗分子常常通过编造虚假文件来欺骗受害者,这些虚假文件可能包括虚假合同、证件、收据等。当受害者上当受骗后,这些虚假文件成为了收集证据的一部分。通过分析虚假文件的真实性和制作手法,可以揭露诈骗的本质。

5. 通信录记录

诈骗分子往往会在受害者的通信录中留下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社交账号等。这些通信录记录是接触诈骗分子的关键信息,也是证明诈骗嫌疑人身份的重要依据之一。

6. 技术分析报告

针对网络跨境诈骗的调查往往需要技术分析的支持,包括网络流量分析、软件漏洞分析等。技术分析报告可以揭示诈骗活动的技术路径和漏洞,为执法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打击跨境诈骗活动。

7. 受害者证言

受害者的证言是确定网络跨境诈骗证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受害者的陈述,可以还原整个诈骗过程、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手段,提供直接的证据支持。

总的来说,网络跨境诈骗的证据种类繁多,需要综合运用多种证据进行分析和核实。只有充分搜集和利用这些证据,才能有效打击网络跨境诈骗活动,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

四、劳务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劳务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劳务合同纠纷是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法律机构介入解决的情况。证据是解决劳务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拥有明确的合同证据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务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1. 劳务合同内容的证据

劳务合同纠纷的首要证据就是劳务合同本身。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各项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双方权利义务等。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有效合同,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2. 工资支付证据

工资是劳务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争议之一。劳动者有权按时领取工资,而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支付工资。因此,劳务合同纠纷中,工资支付证据非常关键。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清楚地证明用人单位是否按时支付工资,避免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3. 劳动者工作成果的证据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劳动者的工作成果也是重要证据之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绩效有一定的评价标准,劳动者应当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相应的成果。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相关的工作成果证明,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绩效,有助于自己的诉讼胜诉。

4. 工作记录的证据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双方的工作记录也是重要证据之一。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作日志、工作报告、工作日程表等来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履行情况。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提供相关的工作记录,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和绩效评价。

5. 证人证言

劳务合同纠纷中,证人证言也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劳动者可以通过邻居、同事或者其他知情人的证言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证人证言需要真实可信,有助于劳动者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6. 其他相关证据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除了上述提到的证据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证据也是可以使用的,比如录音、视频、图片等。这些证据可以直观地反映事实,有助于法院判决。

总之,劳务合同纠纷的证据非常重要,能够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在面临劳务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交给法院。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有利于自己的诉讼。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劳务合同纠纷证据有所帮助。

五、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 专业法律指南

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工程合同纠纷是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因为合同履行问题而发生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问题。在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充分搜集和准备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介绍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证据类型:

1. 合同文件和书面通信

首先,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构成合同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准备好合同文件的原件,并且应当注意保管好所有的书面通信记录,如发出或收到的信函、备忘录、传真、电子邮件等。这些书面通信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履行情况以及争议的核心问题。

2. 工程记录和报告

工程纠纷的核心在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履行情况,因此,工程记录和报告也是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重要证据。工程记录和报告可以包括工程日志、工程变更通知、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工程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等。这些记录和报告可以反映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帮助法庭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做出公正的判断。

3. 会议记录和谈判记录

在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会进行多次会议和谈判,这些会议和谈判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会议记录和谈判记录可以包括会议纪要、谈判笔录、会议和谈判的录音和录像等。这些记录可以帮助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协商过程以及任何达成的协议或约定。

4. 专家鉴定和证人证言

在某些工程合同纠纷中,可能需要借助专家的意见和证人的证言来解决争议。专家鉴定可以由技术专家、建筑专家或法律专家提供,用于解释和评估工程合同涉及的技术、质量或法律问题。证人证言可以由了解争议事实的目击者或参与者提供,作为对争议事实的证明。

5. 财务记录和凭证

财务记录和凭证是工程合同纠纷中重要的证据之一。财务记录可以包括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款收据、发票、合同款项的收支明细等。这些财务记录可以用来证明合同款项的支付和收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损失和损害赔偿。

6. 图纸和设计文件

图纸和设计文件对于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可以证明工程项目的实施、变更或违约情况。双方当事人应准备好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原件,并注明版本和修改的时间。

7. 其他相关证据

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证据类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的工程合同纠纷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因争议的具体内容而有所不同,如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材料检验报告、工程设备的试运行记录、工程合同违约赔偿的计算依据等。在工程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准备和搜集相关证据。

结论

工程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详细准备和搜集证据是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关键。通过合同文件和书面通信、工程记录和报告、会议记录和谈判记录、专家鉴定和证人证言、财务记录和凭证、图纸和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的准备和搜集,双方当事人可以更好地阐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促使纠纷得到公正解决。

六、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哪些?

目前我国刑诉法要求的是各类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人、作案方式、犯罪结果,且能排除其他的一切合法性怀疑,才能视作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间接证据要能够互相印证,排除其他的合法性怀疑,锁定犯罪做法人的各个犯罪要素,才能认定为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但是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53条除了规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以外,同时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三项条件,其中第三项条件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也就意味着全案证据之间必须形成一个不相矛盾、能够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链。

因此,证据链的构成至少包括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有适格的证据;

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

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七、行政复议证据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审理的证据:(2009年度教材)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七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实行举证责任制度,基本原则是,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但是,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开始阶段负一定的举证责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_)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这一证据规则同样适用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规则》明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复议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复议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的要求;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复议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规则》还明确,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值得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依据《规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此类证据材料只能作为核实案件事实之用,将复议机关所收集的材料与被申请人当初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比照、可以查明被申请人税务机关当初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有事实根据,以及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并且,在税务行政诉讼程序中,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这是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以及被申请人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实践中应当特别引起重视和贯彻执行的。

八、循证医学证据类型包括哪些?

1. 循证医学证据类型包括:随机对照试验、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横断面研究、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等。2. 这些证据类型的选择和使用是为了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随机对照试验是最具有科学性和临床实用性的证据类型,能够最大程度地排除干扰因素,得出准确的结论。队列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则通过观察人群的发展和比较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来推断因果关系。横断面研究则主要用于描述人群的现状和特征。而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则是对多个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和分析,得出更全面和准确的结论。3. 循证医学证据类型的多样性和综合性,能够提供不同层次和角度的证据支持,帮助医生和决策者做出更科学和准确的医疗决策,从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水平。

九、劳动特点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它以劳动为目的,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方式,在人们运用劳动能力,作用于劳动对象,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如果劳动力不投入使用,不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不进入劳动过程,便不会产生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它具有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双重属性

3.劳动关系它的主体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及前后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且在劳动过程中还是劳动力的支出者;用人单位以占有生产资料作为其成为劳动力使用者的必要条件4. 它以劳动力的使用为核心,形成了二元权利结构.在劳关中,劳动力所有者以依法能够自由支配劳动力,且获得劳动力再生产保障为基本标志

5. 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6. 它是平等性与隶属性兼有的社会关系.

十、劳动包括哪些行为?

劳动是人创造自我内、外存在的活动,其包括各种生产过程(在汽车制造厂上班,在土地上耕作,在学校里教学、学习,或制作比萨饼等!)。在各种技术水平上,千百万种工作和任务都是由劳动完成的。对于一切人类文明来说,劳动力都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①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脑力劳动,体力劳动

②专指体力劳动:劳动锻炼

③进行体力劳动:他劳动去了

劳动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使用劳动工具所进行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是生产的最基本内容。劳动是专属于人和人类社会的范畴,是人类本身及自然界与社会关系的积极改造,其根本标志在于制造工具。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它既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界独立出来的基础,又是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界的标志。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人类生产出的人和财富,都是劳动力、生产工具、劳动对象这三种基本要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劳动力是其中的决定因素。劳动创造文明,创造财富,促使人类发展,推动历史前进。在一定的历史下生产力体现为劳动力与生产工具总体的对于自然及外在社会关系的矛盾。

劳动的核心矛盾就是生产力的内在矛盾。其基本规律为劳动力的与生产工具的外在创造性发展规律。发现与创新的规律,积累与重复劳动的规律。其规律的表现为劳动力与生产工具的螺旋上升及不断扩展的生产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