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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土地经营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2024-09-03 13:22

一、利用土地经营合同纠纷

利用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土地经营合同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法律依据,它规范了土地流转的权益、义务和责任。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土地经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应对土地经营合同纠纷,我们有必要了解纠纷解决的相关办法。

一、调解解决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它通过协商、斡旋等方式,帮助纠纷当事人达成互利共赢的结果。对于土地经营合同纠纷,调解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解决方法。

当纠纷发生时,相关当事人可以主动选择调解,也可以由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的过程中,各方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主张,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调解成功后,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后续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调解的特点是快捷、灵活,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程序和法律费用。但是,调解的效果依赖各方的自觉性和合作性,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可能会导致纠纷的再次发生。

二、仲裁解决

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它与调解相似,也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方法。与调解不同的是,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仲裁可以由农村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进行,也可以选择经济仲裁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的程序更加简便,更加专业。仲裁裁决一般较快,且执行效果较好。不过,仲裁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民事仲裁裁决不能涉及刑事责任等问题。

三、诉讼解决

诉讼是一种通过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一种正式的解决方法,也是最后的手段。当土地经营合同纠纷无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诉讼应由农村法院受理。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接受法院的调查和审理。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诉讼的优势是公正、权威,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然而,诉讼过程较长,纠纷解决可能需要数个月甚至数年的时间。同时,诉讼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四、预防与化解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建议

为了预防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建议:

  • 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将其写入合同条款。合同内容应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
  • 妥善保管合同:合同是法律文件,应妥善保管。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备份,以备纠纷解决时使用。
  • 及时沟通与协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应及时协商解决,以避免纠纷升级。
  • 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在合同签订前后,双方可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

总之,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解决既需要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又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注重自愿、公平和互利共赢。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经营合同纠纷,可以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纠纷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纠纷:

在农村地区,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的纠纷是一个常见而复杂的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合同的执行和解决合同纠纷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包括合同的形成、内容与解决方案。

一、合同的形成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核心。合同的形成应符合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协商一致:双方农民和土地经营者通过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
  • 明确权责: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的使用期限、农作物的种植方式、土地经营者的补偿等。
  • 书面形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双方都应保留一份原始合同。

合同的形成是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经营的合法和有序进行的基础,双方应当积极合作,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充分沟通、协商,以避免后期出现合同纠纷。

二、合同内容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应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土地使用期限:合同应明确土地的承包期限,通常以年为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和农作物的特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各个阶段的农作物的种植方式和轮作安排。
  • 农作物种植方式:合同应具体约定农作物的种植方式、种子和化肥的使用、灌溉和农药的施用等方面的内容。
  • 土地经营者的义务:合同应明确土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农田和农作物、及时缴纳承包费用、根据承包协议要求进行合理经营等。
  • 农民的权益保护:合同应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明确土地经营者在土地和农作物使用过程中应给予农民必要的补偿。

合同的内容应确保双方的权益平衡,合理明确双方的权责,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是保障农民和土地经营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在合同纠纷出现时,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 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寻求共识。
  • 仲裁申请:如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向当地农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做出仲裁裁决。
  • 诉讼途径:如果仲裁无法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权益保护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纠纷的公正解决。

四、完善合同管理

为了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有必要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监管,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参考:

  • 合同备案:各地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备案制度,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法律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和土地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
  • 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和农业咨询服务,帮助双方合理经营土地,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可以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率,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

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纠纷是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合同的形成、内容和解决方案都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和保护双方权益的关键。通过合同的规范管理和合理解决纠纷,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在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和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民和土地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为农民承包土地经营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三、土地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目,甚至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人,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小觑。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四、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土地租赁合同类型纠纷调解案例

【基本案情】

2008年1月,安岳县龙台镇黑滩村四个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黑滩村村民”)200余户村民与安岳县绿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牧公司”)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将620余亩土地租给公司搞种养殖。协议约定租金以每年每亩500斤稻谷的市场价给付,租期从2008年至2031年止,租赁期满后绿牧公司负责土地复耕。但从2016年6月起,绿牧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至2018年12月共计拖欠租金90余万元。广大租赁户找不到公司管理人,多次越级信访无果,致纠纷形成诉讼。农户请求解除合同、判令支付租金、违约金、土地复耕费等(以每亩1000元计算),共计200余万元。

【调解过程与结果】

安岳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案涉人数众多、系涉民生案件、影响面广,且绿牧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止经营,典型的“三无公司”即无办公场地、无其他财产、无主管部门,公司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为该土地上所种的白杨树,但该林木上设有权利负担,另案申请人市农担公司申请法院对林木进行了查封。如果直接引入诉讼程序,将面对200余户土地承包户、调解、判决后,无可供财产的执行,导致后期执行困难,引发集体信访和群体性案件。为此,法院决定以多元化解纷机制处理。

二、对症下药实施调解方案

(一)大胆实用村民小组为主体进行调解。按照法律规定,对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以经营承包户为主体与合同相对方的公司进行诉讼,但这种方式对类型案件处理有局限性,一是调解涉及人数众多不能统一口径,二是多数人持观望影响调解进程,三是即便调解的也因某些人的反对而反弹。鉴于公司原发放租金时均以村民小组为核算单位,将租金整体打包由村民小组组长以双方认可的亩分发放,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大胆启动以村民小组为一个诉讼主体的方式进行调解

(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解。运用枫桥经验,发动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进行矛盾化解。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将“千家万户”的意见进行统一,以四个社的四种调解方案再优化再统一,形成一个总的调解方案与绿牧公司进行协商。

(三)制定“司法+”聚力打“组合拳”。因纠纷涉及主体面大较广,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隐患较较大,调解法官决定采取发动群众智慧,依靠基层组织力量的“枫桥经验”,以法院主导、协同律师调解、公证调解、人民调解方式,创新运用“四联调”机制相融合,发挥各方优势打“组合拳”,聚力协同调解。

三、深入基层实施“三步走”,成功化解纠纷

走稳第一步:一是以村民小组为载体,选出 “代言人”,社员代表与社长综合各家意见后,提出本社适合调解的最初方案;二是以基层组织村两委为依托,运用基层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有群众基础的独特优势,将四个村小组的调解方案再统一,提出全村的一致方案;三是与镇党委、政府无缝衔接,压实村、社两级基层组织责任,做好群众基础工作,最终形成总基调为: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自行复耕、及时将土地另作安排的调解方案。

走好第二步:充分发挥法院调解的主导与引导作用。调解法官召集绿牧公司负责人和实际投资人现身,提出与村民要求方向一致的可行性方案。同时,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砍伐申报延伸工作,与执行局对接该宗林木权利所涉另案查封等关联性工作,排除矛盾纠纷化解兑现的后顾之忧。

走实第三步:多元化解联动聚力同向调解。以法院为主导,联同入驻法院的律师、公证协同室公证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本土化的“四联调”机制,搭借党委政府引导司法局为经营户提法律供援助这一平台,充分发挥各家的法律优势、职业特长和综合资源,全力做好矛盾疏导、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工作。最终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即时解除了租用合同,绿牧公司变卖租赁土地上的林木,并以所得款给付所欠租金及复耕费每亩650元,不足部份由实际投资人补齐。在调解现场,龙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据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纠纷的调解与司法确认现场对接“一站式”办理。

法院启动多元化纠纷机制,深入纠纷发源地,从情理法方面反复做群众思想工作,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最终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通过枫桥经验与本土化的联调机制相融合,促进类型纠纷在源头上实质化解,实现群众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现场同时拍手鼓掌;同时,党委政府对法院勇于担当主动服务基层群众既化解纠纷又终结信访的成功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资阳市政法委组织的“今天我当班”栏目组记者一行,在调解现场进行了体验试采访和报道,受到社会群众点赞

目前通过林木价款已兑现40%,差额部份,投资人将在春节兑现30%,来年全部兑现,200余户纠纷通过多元化纠纷机制成功化解自动履行,纠纷在春风细雨中案结事了,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再现。

【典型意义】

本纠纷通过多元协同化解的典型意义在于:因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合同纠纷,虽然租金可以直接依合同计算直接判决,但对于逾期违约金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特别是对于土地复耕费由公司负责、判决负责到什么程度,没有标准,难以界定,复耕费用支持多少依据是什么?200多户家庭是否都能接受判决的违约金、复耕费?所以判决的法律依据也不好把握,且系涉民生类案件,判决不好、执行不到位均有可能涉群体信访,矛盾被激化。面对诸多矛盾,唯有通过调解,调动双方的积极性面对现实,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事关老百姓的生存之本。因此本案法院积极采用诉前调解的模式, 通过前期摸排情况及征集各方意见,以先进行调解和劝导,把矛盾疏通放在前端,通过多元化解纷机制协同方式,有效降低成诉率、提升纠纷化解的机率。

(一)纠纷在源头上化解。本案中,当事人一方是4个村民小组(203户754名村民),一方是公司经营不善,无财产支付租金。厘清矛盾焦点、难点及突破点,以“司法+”多元联调化解纠纷的调解方法,变“座堂调解”为主动下基层做工作,将调解搬到镇政府,让群众少跑路,拉近群众距离,让群众信任法院主动为民服务,把矛盾放在源头上化解;

(二)纠纷在于聚力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是借助各方职业优势、法律优势、群众基础等优势,盘活各种有效资源,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帮助利益各方寻找平衡点。本纠纷“借”政府及社会各方调解力量,“兼”案件的后续执行效果,着力实质化化解纠纷。通过与当地党委与政府联系,以法院为主导,邀请入驻法院的律师、公证协同室公证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组织进行 协同努力从而化解纠纷,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纠纷化解便利于当事人。一是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从不同角度去为当事人服务。一是该纠纷土地上的林木本身附有债务即租金,而国有资产的农担公司为另案申请人,在执行中,法院对林木进行了查封,谁的债权应当优先受偿,为此,调解人员主动报告法院党组,党组安排执行局与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法官主动与市农担公司多次对接,进行政策解读,让农担公司让权于民,并通过法院裁定解除对林木的查封,方便于民。

同时,对当事人砍伐大片林木,是否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调解法官提前与林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方便当事人履行。

为实现纠纷化解,减少诉讼成本,法院采取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方式,直接在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未产生诉讼费,又能保证调解,保障后期的执行,让利于民。

(四)法院主推化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纠纷成功调解、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让后续类似的纠纷,诉源治理提供了鲜活的素材,通过了解纠纷产生及存在的根源、土壤,与多方调解力量进行会商,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具象化、针对性的“靶向”调解方案,从根源上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即便最终要通过人民法院裁判,也会增大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概率;也才能够更好地、彻底地解决矛盾根源。因此,举多方调解之力解决社会纠纷,在其优势与成效下实现解纷机制由“独木桥”到“立交桥”、由“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真正的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初衷以及预期目的。

五、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可以用租赁合同和用地同意证明,到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判决(解决)。

六、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至于土地转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七、土地托管经营流程?

1、流程:土地托管先由托管人向托管中心发起,托管中心做好信息登记和审核工作,并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意向受托的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个体申请报名登记,托管中心聘请专业的代理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竞价招标,为了节约农户成本,竞价低者得,并在官方网站发布成交公告,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出具“土地托管鉴证书”,“土地托管鉴证书”的发放者和“交易鉴证书”的发放者不同,“托管鉴证书”主要发放给合作社、养殖大户等主体,为方便其向银行贷款筹集资金耕种。

2、内容:统一供应种子、化肥、农药,统一提供耕种、浇水、打药、收割,统一开展植保、栽培、土肥等各种农业技术的培训、指导与现场诊断协商销售或回收农产品。

八、难以利用的土地可以如何利用?

1、通过各种土地流转的方式,集中发展规模化农业项目。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连片、统一规划,提高土地效益。以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为龙头,因地制宜发展林果基地、蔬菜基地、籽种基地、农产品采摘园区等新型农业项目群体,实现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退耕还林还草,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和畜禽养殖业。

结合闲置土地区域特点,以及农村家庭劳动力缺乏的现状,可以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政策,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牧草饲草种植和畜禽养殖业。合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节省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3、利用闲置土地种植中药材。

利用闲置土地种植中药材,成本投资小、省工省力、利润可观。选择当地适应的品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发展中药材种植,提高闲置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九、非利用土地包括哪些?

未利用土地是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未利用土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

未利用土地中又分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8个二级地类。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4)裸土地。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5)裸岩石砾地。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大于或等于70%的土地。

(6)其他未利用土地又分为:

①其它土地。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

②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③湖泊水面。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④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⑤冰川与永久积雪。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十、如何利用企业闲置土地?

看老板的喜好了。如果喜欢创造更大的价值。可以盖车间出租给小型企业;如果喜欢绿色蔬菜,可以开垦了种成农作物,还美化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