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一、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在商业世界中,合同是公司和个人之间最基本的法律文件。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当您发现自己陷入一场合同纠纷中时,您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在毕节市,有一些经验丰富、深谙合同法的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为什么需要专业律师处理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合同解读、履行、违约、损害赔偿等。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经验来解决。专业律师可以通过深入的法律研究和案例分析,帮助您解决合同纠纷并保护您的权益。
另外,专业律师还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以避免未来的合同纠纷。他们可以审核您的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规,并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
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作用
毕节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战经验。他们了解合同法及其适用法规,并能根据具体情况为您量身定制最佳解决方案。以下是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主要作用:
- 法律咨询: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您解答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 合同审核: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核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 案件调查:律师可以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收集证据,并为您提供强有力的辩护。
- 谈判和调解:律师可以代表您与对方进行谈判和调解,争取达成公平的解决方案。
- 代理诉讼: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代表您进行诉讼,并为您提供法律支持。
如何选择合适的专业律师
在选择毕节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时,有一些关键因素需要考虑:
- 经验:确保律师拥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并了解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
- 专业知识:选择精通合同法的律师,他们应该熟悉合同法各方面的细节。
- 口碑:仔细研究律师的口碑和客户评价,确保他们以专业和可靠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 费用: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并进行比较,确保费用合理,并符合您的预算。
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毕节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在保护客户权益和维护法律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帮助他们解决复杂的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可能对个人和公司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财务损失和声誉受损。因此,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至关重要的。毕节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将努力保护您的权益,确保您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处理。
结论
合同纠纷可以对您的生活和事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及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毕节的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将成为您解决法律问题的强力支持者。他们将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如果您在毕节市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立即联系毕节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律师咨询合同纠纷毕节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问题。无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都需要寻求律师的咨询和帮助。
什么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矛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约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被违反,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合同纠纷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涉及到货物买卖、借贷、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各个领域。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因此律师的咨询和帮助至关重要。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选择解决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决策。
协商是一种比较灵活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直接沟通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的好处是能够节约时间和成本,而且双方可以共同商定解决方案。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协商可能会因为双方意见不合而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就需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
调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人的帮助,来化解双方纠纷的方式。调解通常会采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调解人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调解的好处是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同时也能够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方案,就可以达成和解。
仲裁是通过由仲裁机构组织仲裁庭来解决合同纠纷。仲裁庭会依据双方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来进行裁决。仲裁的好处是程序简便、效率高,而且违约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话会面临法律制裁。但是,仲裁的结果是有约束力的,很难再次进行上诉。
诉讼是一种将纠纷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的方式。诉讼的程序复杂,时间长,成本也较高,但是法院的判决有强制执行力。在一些复杂的纠纷中,诉讼可能是唯一的解决方式。在选择诉讼解决方式时,律师的咨询和辩护尤为重要。
如何选择律师
在合同纠纷中寻求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一位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合法、公正、公平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选择律师时,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专业领域:确保律师有合适的专业背景和经验来处理您的合同纠纷。
- 口碑和信誉:查看律师事务所的口碑和信誉,了解律师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操守。
- 沟通能力:律师应当善于沟通,并且能够听取您的需求和意见。
- 收费标准: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确保您能够承担律师费用。
通过对比和筛选,您可以找到一位适合您的合同纠纷律师。
毕节律师咨询合同纠纷
如果您在毕节地区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毕节律师咨询服务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我们的团队由经验丰富、资深的律师组成,拥有广泛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我们熟悉法律法规,了解合同纠纷案件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合同审查和代理服务。
我们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尊重客户的意见,并以客户的利益为核心。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和辩护。
无论是个人合同纠纷还是企业合同纠纷,我们都会对每个案件进行严谨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我们能够为客户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如果您在毕节地区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要犹豫,立即联系毕节律师咨询服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解决方案,帮助您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三、土地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目,甚至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人,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小觑。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四、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律师哪个专业?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而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后,才取得股权。而在实践中,因转让股权等问题产生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非常多。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孔帆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五、毕节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毕节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房产合同纠纷是在购房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在毕节地区,如果您遇到了房产合同纠纷,我们推荐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毕节房产合同纠纷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如何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来解决纠纷。
了解房产合同纠纷
房产合同纠纷是指在购房过程中,因合同履行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常见的房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屋交付问题、质量问题、产权纠纷、违约责任等。在发生房产合同纠纷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寻求法律救济。
房产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处理房产合同纠纷时,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 自行协商: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 仲裁:您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 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纠纷,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
在解决房产合同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选择律师的建议:
- 专业领域:确保律师具有执业经验,并且熟悉房产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条款。
- 口碑和信誉:了解律师的口碑和信誉,可以通过询问他人的建议或在互联网上查询评价。
- 沟通能力:律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您保持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
- 费用:在选择律师时,应明确律师的收费方式和费用预估,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毕节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如果您在毕节地区遇到了房产合同纠纷,我们推荐您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在咨询过程中,我们的律师将详细了解您的案情,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我们将努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帮助您解决房产合同纠纷,尽量减少您的损失。
以上是关于毕节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六、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移转财产权利的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的要约经承诺后,赠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多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裁判规则
实务要点一:
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例名称: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民间借贷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民申2635号
【争议点】
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是借贷还是赠与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结合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赠与意思表示的否认,刘某河对借贷关系的认可,虽借条系刘某河一人出具,没有李某的签名,但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涉案款项用于为刘某河与李某夫妻二人购买房屋,可以认定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借贷关系成立的举证证明责任已完成。李某否认上述借条或主张涉案款项系赠与,需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李某并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应证据如赠与合同或者协议。正如一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所称,“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的观点,本院对此不持异议。考虑到涉案房屋的增值部分尚由刘某河与李某二人享有,从利益衡平的角度,一、二审法院支持二位长辈要求二人小辈返还借款及利息损失的处理结果,本院认为,并无不妥。
实务要点二:
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未支付购房款,主张双方系赠与合同关系,同时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董某因与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京01民终3286号
【争议点】
董某因与胡某房屋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是赠与还是买卖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2017年8月16日,胡某与董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款为1332800元,将涉案房屋卖给董某。2017年8月28日,董某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董某至今未支付房款。现胡某以董某未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查明的事实,不排除胡某有将涉案房屋给予董某的想法,胡某未能证明实为遗赠抚养,董某亦未能证明涉案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即董某与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董某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是至今未支付购房款,且其不认可双方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胡某现主张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董某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是赠与。董某关于涉案房屋为赠与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胡某以董某不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实务要点三: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
案例名称:付某2、付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川民申6046号
【争议点】
付某2、付某因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付某2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以及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对应《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之规定,付某2在离婚协议书中将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并约定将案涉房屋赠与付某,属于自愿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付某2在一审庭审中陈述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付某2所持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其次,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构成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 对应《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故付某2所持有权撤销赠与条款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至于付某2所持已尽到抚养义务、付某生活能得到充分保障等再审申请理由亦不能成立。
实务要点四:
夫妻双方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房屋赠与的,子女以在一年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陕民再36号
【争议点】
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因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徐某玲为徐某启、任某芝的女儿,在父母年老病弱时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徐某启、任某芝作为父母,亦可以随时向女儿徐某玲提出赡养要求。因徐某玲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3年6月徐某启、任某芝以徐某玲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诉请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其请求撤销赠与合同并未超出法定除斥期间,二审判决撤销该赠与合同并无不当。徐某玲以其自2008年以后就不再与父母往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在其父母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时,其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徐某启、任某芝请求撤销赠与合同超过法定除斥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五: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在婚前借款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为由要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高某峰与秦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2民终381号
【争议点】
高某峰与高某、秦某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高某峰主张高某在未清偿高某峰借款且无其他偿还保障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损害了高某峰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撤销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的行为。根据本案证据,高某在婚前因购买及装修涉案房屋向高某峰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借款法律关系,在高某与秦某登记结婚后,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但未支付对价,即高某峰所称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据此,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对高某峰负有债务,高某同意将秦某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属于无偿转让其财产,并无不当。关于高某无偿转让财产是否对高某峰造成损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 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高某峰与高某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形成于高某与秦某结婚前,属于高某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相关借款用于购买和装修涉案房屋,而涉案房屋在高某与秦某结婚后,由高某与秦某共同居住使用。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高某对高某峰所负涉案债务系用于高某与秦某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高某与秦某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认定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的行为并不会对高某峰的债权造成损害,并无不当。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峰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 小结 ·
房屋赠与多出现在亲属之间,包括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由于其与普通赠与相比,具有人身法与财产法的结合性,赠与动机具有独特的伦理性,导致此类的房屋赠与案件审理时必须兼具情理与法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房屋案件中,对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其二,夫妻双方将其房屋赠与子女后,可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子女以在一年以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其四,《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七、商铺转租合同纠纷哪个律师更专业?
一、店铺转让费退还义务的承担主体
实务中,偶见新承租人在提起退还转让费诉讼时,以承租方、而非转让方为被告。此时,法院偶见以“被告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驳回新承租人的诉请。下述,笔者从店铺转让主体、实务风险、风险规避方式三个角度分析承担退还转让费义务的主体。
(一)店铺转让主体
关于店铺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主体,笔者简述实务中存在的其中两种情形:
1、转让主体为转租方
在转让主体为转租方的情况下,涉案店铺的整体租赁关系如下:(1)产权人与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2)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与新承租人之间的租赁(转租)关系以及店铺转让关系。
2、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
在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店铺的租赁关系事实上是通过解除“产权人与原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同时设立“产权人与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的店铺转让关系”的方式实现。
(二)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1、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就上述两种店铺转让主体而言,当转让主体为转租方时,新承租人以转租方为诉讼被告,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退还转让费等,从实体层面而言均无问题。
然而,当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则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的被告和诉请退还转让费的被告则应该分别为出租方和转让方。
2、关于“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的法律风险分析
如上述所言,在已然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即转让方)的情形下,当新承租人诉请要求出租方退还转让费时,偶见法院以“诉讼主体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判决另案解决。
笔者猜测其中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因为原承租人为自然人且已然退出租赁关系,而新承租人在受让原承租人的租赁权时,未留存原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故而,由于起诉方需要提供诉请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而起诉方并未留存,就只能直接以产权人(或转租方)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转让费。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在原承租人(即转让方)退出租赁关系的店铺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即新承租人)应当留存原承租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免后续产生纠纷时,受让方(即新承租人)陷入被动状态。
八、商铺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首先这个对于执业律师来说,是日常处理的合同类型之一,对于商铺转让合同,站在受让方角度上,签订转让合同前,我认为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一、需要明确涉及转让的房屋是否有抵押权或者租赁权;
第二、该房屋实际所有人是否在转让人名下,需要调档验明;
第三、该房屋有无其他共有人员,有的话需要一并签协议转让协议;
第四,该房屋有无缴清相关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税费等费用;
第五、签署转让协议后,尽快到产权中心办理登记变更;
其次,针对合同内容的基本约定来说,房屋的产权面积,位置,付款方式以及价格,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管辖法院,保密责任等条款都是基本的需要列明的。
九、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现如今店铺要转租,房东想转卖,大伙儿早已司空见惯,但其中的店铺转让合同纠纷问题仍时有发生。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刘锦盛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十、长沙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有木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曹远泽律师是这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你可以去联系下他。一句话,曹远泽律师敬业、负责、专业功底深厚,有关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也是湖南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因此,他们的执业律师也非常不错。
我今年就是委托曹远泽律师办理过一个合同纠纷,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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