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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有债权人申请还是债务人申请优缺点?

债权债务 2024-04-01

一、申请破产有债权人申请还是债务人申请优缺点?

       破产申请是每个人的权利,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存在一定差别。

      一、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二、 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由此可见,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是存在的,破产原因及破产程序上都有显著的区别。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查审其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债权人还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是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债权人和出资人是指什么?

1、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与“债务人”的对称。

2、合伙人与股东都可以称为出资人。但是,在第三人受让原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或股东的股权后成为合伙人或股东的,因为其并未出资,所以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出资人。

3、你有股票就是债权人,你要收购公司是出资人。

三、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两者的区别如下:

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

2、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4、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四、借款合同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哪个是甲方,哪个是乙方?

  无论是借款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哪一方做甲方,哪一方做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范围,不受法律约束。

  但是,在实践中,一般将主动的方列为甲方,被动的一方列为乙,将起草合同的一方列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等。

五、债务人和债权人确认和计量原则是什么?

债务人和债权人确认和计量原则是指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原则。这些原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六、投资者,债权人各是指什么?

投资者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在金融市场中,所谓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出资人在验资时称为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具有个人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为主风险负荷小、对信息的依赖较小等特征。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投资者是股权所有人,债权人是债权所有人。投资者利益来自股息,每年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不同而不同,有可能具有投票权:债权人收益是公司的债务利息费用,数额固定,先于投资人分配,企业破产他们先于投资者清偿公司剩余价值。

比如,每年需付50债务利息。今年营业利润为100,债务利息为50,那么可供投资人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若今年营业利润为60,债务利息为50,那么可供投资人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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