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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4-04-02

一、2020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跨年赔偿标准?

要看是否有死残。

如果没有死亡和残疾,就按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损失赔偿,跟是否跨年没有关系。

如果有死亡和残疾,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都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还要根据伤残等级乘以伤残系数。

三、工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工人工地受伤赔偿标准

工人工地受伤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等级来确定,工伤发生后工人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批准后去具备一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然后拿工伤鉴定书和单位协商赔偿。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

2、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1)受伤的工人已上班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计算其原工资;(2)工人受伤但上班尚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每个月的实法工资工资计算;(3)工人受伤但上班没满1个月的,按合同标明的每个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一、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

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当地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4、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属于工伤,建筑公司应该进行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5、因在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因在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由当地政府规定;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当地政府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而定。

二、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6、工地施工摔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摔伤,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上述费用依法由单位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

7、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一、农民工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骨折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8、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费为该地区六个月的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

3、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经治疗死亡的还需要赔偿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

四、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你好!深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深圳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60岁(包括60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661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23338元

九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20%=1323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20%=46676元

八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30%=1985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30%=70014元

七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40%=2647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40%=93352元

六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50%=3309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50%=116690元

五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60%=39708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60%=140028元

四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70%=46326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70%=163366元

三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80%=52944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80%=186704元

二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90%=59562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90%=210042元

一级伤残城镇标准:33090×20年×100%=661800元 农村标准:11669×20年×100%=233380元

60岁以上75岁以下(不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赔偿数额:

1、城镇标准(对于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适用):伤残赔偿金=3309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2、农村标准:伤残赔偿金=1166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包括75岁)城镇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十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10%=16545 农村标准:11669×5年×10%=5834.5

九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20%=33090 农村标准:11669×5年×20%=11669

八级 城镇标准:33090×5年×30%=49635 农村标准:11669×5年×30%=17503.5

七级城镇标准:33090×5年×40%=66180农村标准11669×5年×40%=23338

六级城镇标准:33090×5年×50%=82725农村标准11669×5年×50%=29172.5

五级城镇标准:33090×5年×60%=99270农村标准11669×5年×60%=35007

四级城镇标准:33090×5年×70%=115815农村标准11669×5年×70%=40841.5

三级城镇标准:33090×5年×80%=132360农村标准11669×5年×80%=46676

二级城镇标准:33090×5年×90%=148905;农村标准11669×5年×90%=52510.5

一级城镇标准:33090×5年×100%=165450 农村标准11669×5年×100%=58345

(八)死亡赔偿金

年龄≤60周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66180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233380

60<年龄≤74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20年- (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年龄≥75周 岁

城镇死亡赔偿金=33090×5年=165450

农村死亡赔偿金=11669×5年=58345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杭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回答如下:杭州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赔偿人死亡前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倍计算。

2.伤残赔偿金: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按照伤残程度、被赔偿人年龄、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金数额,最高不超过死亡赔偿金的30倍。

3.医疗费用:包括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的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4.护理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轻度以上伤残,需要雇用专人护理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5.营养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造成轻度以上伤残,需要额外支付营养费用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6.交通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受伤,需要前往医院就医的,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予赔偿。

7.误工费用:被赔偿人因事故受伤,需要停工治疗的,按照实际停工时间计算误工损失。

以上为杭州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六、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来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费:包括因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护理费:包括因伤残或病情需要而产生的护理费用,如护工费、家庭护理费等。

交通费:包括因治疗和康复所需的交通费用,如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等。

营养费:包括因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营养费用,如特殊膳食费等。

误工费:因受伤或病情需要而减少的收入。

残疾赔偿金:因受伤或病情导致的残疾而产生的赔偿金。

辅助器具费:因受伤或病情需要而购买的辅助器具费用,如轮椅、助听器等。

丧葬费:因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因死亡而产生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七、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药费

按票据

2、误工费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等。

3、护理费

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营养费

20到40元/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

6、住宿费

合理发生、实际费用按票据

7、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

9、鉴定费

凭票据

10、律师费

凭票据,依据律师合同与《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伤残赔偿金

60周岁以下:

(1)城镇居民:43,851×20×伤残等级系数

(2)农村居民:19,208×20×伤残等级系数

61—75周岁:

(1)城镇居民:43,851×年限×系数,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2)农村居民:19,208×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1)城镇居民

(2)农村居民19,208×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

5036元×6个月=30216元(受诉地法院上年职工人均月收入*6个月)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未成年:28,15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563,100

(3)60-74:28,155×年限

(4)75岁以上:28,155×5

农村居民:

(1)未成年:13,425×年限(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268,500

(3)60-74:13,425×年限

(4)75岁以上:13,425×5

15、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43851*20=877,020

61—75周岁:43851×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43851×5=219,255

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19,208*20=384,160

61—75周岁:19,208×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19,208*5=96040

16、精神抚慰金

50000元×伤残系数

死亡为50000元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共计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八、2020梅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0年梅州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其中,医疗费按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误工费则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护理费的计算应当算至受害人能够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九、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侵权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

1、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医疗费

第十九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误工费

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人身损害农村残疾赔偿标准2020?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