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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护理依赖赔偿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 2024-03-31

一、交通事故护理依赖赔偿计算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当事人要谈到赔偿这一块。在这里经常会听到一个概念,叫做护理费。其实在很多小的事故中,大家在事故民事调解的时候都没有提到过,是忽略不计。但是对一些受伤人员比较严重,或者经过伤残鉴定的受伤人员,往往要赔付一定的护理费。国家在护理费这块儿是如何定义的?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今天我给大家谈一谈。

护理费的定义。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会有护理费。但是关于护理费的天数和数额,有的时候当事人是不满意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当事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保险公司的条文和规定,确保当事人可以得到合法合理的赔偿。关于护理费的时间长短,也是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护理的依赖程度。

根据2014年国家的标准《人体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在这个标准里面主要分为了三个等级。一个是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对于这个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有的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完全的护理,也就是24小时的照顾。有的人的话可能需要大部分时间的照顾,不需要人一直陪着他。在这里我们比较难区分的就是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我们目前在赔偿上采取的是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也就是一般采用的是大部分护理依赖。

如果是完全护理依赖的话,按照百分之百比例计算,如果是大部分护理依赖按照80%计算。如果是部分护理依赖的话按照50%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的参与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如果当事人还有其他疾病,或者在治疗期间出现的并发症并不是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伤所引起的时候。我们就要参照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护理参与度来进行赔付。在这里我们主要划分了五个等级。百分之百;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二十五;零。

在这里我们就需要第三方的进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与原发疾病之间的参与度到底能占到多少。

护理费的参照标准。

提到护理费的数额,每一方的当事人可能都有自己的数额,在这里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在这里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护理人员是由亲属,在护理的话,如果亲属有工资造成损失的话,按照工资的标准进行赔付。如果请的是护工的话,应该参照当地的护工标准来进行计算。不能因为自己给护工的比较多,就按多的来计算。这点希望咱们当时在请护工的时候一定要参照当地的标准,如果产生多余的部分的话,很有可能在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不予支持。

护理人员的多少?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伤。很多人在提提出护理费的时候要计算很多人。因为人员受伤家里面好多人都在护理。在这里人民法院也有明确的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也就是说当人员受伤的时候,如果咱们的护理人员比较多的话。在护理费的赔偿上,法院可能是不予支持的。如果咱们受伤的人员需要的护理人员比较多,希望咱们可以拿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书。

护理时间的长短。

在护理时间长短问题上,也是目前在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中大家争议比较大的一点。其实我们应该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护理的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如果受害人因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护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在民事调解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要赔偿一部分。作为个人方面,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关于护理费。我们还是希望大家能在民事调解的时候能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在民事诉讼的时候,作为受伤的人员,一定要拿出相关的机构的鉴定意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以上就是我对交通事故处理当中关于护理费一些规定的介绍,如果有不足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进行补充留言,谢谢大家。

二、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计算明细?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工伤认定后单位如何赔偿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交通事故赔偿利息计算公式?

一、国家赔偿利息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利息不属于直接损失,不赔偿。

四、2021年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属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五、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由谁计算?

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限额内赔偿 ,超额部分,在由双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费,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金额,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

六、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器2021?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仅供普法参考)

赔偿项目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天)。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七、交通事故通勤费赔偿怎么计算?

那要看通勤工具是什么。

1.如果是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以实际产生的票据为准。

2.如果是打车上下班,以出租车发票为准。出租车发票以上下班两次通勤为准。

3.如果是租车代步,一天最多不超过100元。不以实际租车费为准,因为租车费一般都过高。

八、交通事故计算器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九、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并不复杂,首先是得了解法律和对方的性格及经济状况,本着法律允许的最大赔偿额度提出自己的诉求,并在技术支持的范围内适度放大自己的损失。

计算标准是有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办法,也不是想要多少就是多少的。

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

一、赔偿项目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据北京市统计局数字,北京市2005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7653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7860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