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重新认定责任案例?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重新认定责任案例?
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是一种书证证据,并不当然具有证明效力。在双方产生争议诉讼到法院后,还须经过法庭质证并综合评判后,法院才能采信。
但在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推翻,通常都会采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对责任的划分。特别是本案中经过复核的责任认定书,被法院推翻的可能性更小。但由于律师调取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即事故现场的视频资料,律师在仔细回放、反复查看视频资料的情况,才发现了对王某某有利的案件事实,并向法庭进行了详细阐述、论证,最终取得了法官的认可,并对责任认定重新进行了划分。
承办律师通过对该案的办理,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要轻易受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复核结论的影响,而是要在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对事故的发生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判断,寻找不容易发现的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以便有充分的依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并说服法官。
二、在可能产生纠纷的时候,应尽早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在本案当中,如果委托人没有尽早委托律师,并向法院提交重要的证据材料,法院很难重新划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二、交通事故签了全责后可以重新要求定责吗?
依照规定,你应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三日内申请复核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过了这个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无法重新申请复核了。
看样子这次事故交警是依照简易程序处理的,如果真是这样,也没有什么鉴定不鉴定了。
如果你真的有证据证明交警当时的责任认定是错误的,那可以先不要赔偿,等对方向法院起诉后,在将有关证据提交法院,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证据之一,如果你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完全可以推翻它的效力的。
三、交通事故我被起诉可以让法院重新定责吗?
可以的,如果你有异议的话,可以在3个工作日以内申请。
四、交通事故网上定责时间?
如果选择在线处理的,一般几分钟就能出具结果,如果需要出具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在72小时内前往属地分局进行办理,十分便捷。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使用12123不用耽搁车主时间,也避免了不少轻微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但同时,要提醒广大车主,在使用时务必要多方位拍清楚擦挂位置的情况。
五、交通事故中交警定责更偏向弱者吗?
1、不可以随意定责。
区分责任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有详细规定,有人也贴了具体条文,不再多说。
但是要强调的是,关于汽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很明显汽车负更多的责任,而不是电动车。
但是,电动车超标的情况下,在交警处理的过程中视之为机动车,因此电动车天然就具备“无牌”这一过错,且双方的责任亦是以“机动车VS机动车”的标准来划分。
2、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哪怕机动车一方毫无过错,交警也会找点理由让机动车负个次要责任。因为双方机动车有保险,这样可以让保险承担一定的赔偿。常用理由如“不文明驾驶”、“不注意安全”、“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等,也不管这些在客观上是否能够实现。
3、不能提行政诉讼。
有人说不服这个认定,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是不对的。事故责任认定只能复议,但不能提行政诉讼。
早在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_全文就规定:
四、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再次重申这一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主要是考虑几个方面:
其一,交通事故作为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需要着重判断的双方对事故发生的过错存在差别。虽然多数情况下三者一致,但也仍然存在不一致之处。如一方当事人逃逸导致全责,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就可能只认定为主责,甚至是同等责任。
其二,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诉,则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否还有权推翻这一认定?
如果有权推翻,那行政诉讼的结论就没意义,只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浪费司法资源;如果无权推翻,则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得出结论之前都可能需要先打一次行政诉讼的官司,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而如果不打行政诉讼(比如一方当事人惰于行使权利而过诉讼时效),在刑事诉讼中即使法官认为事故责任有问题也不能推翻,则会导致冤假错案。
六、交通事故刮蹭定责流程?
1.报警,拍照。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报警,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有无伤亡,然后根据警察提示拍照,全景,近景,道路标线,前中后,搞不清楚就多拍几张或者录个视频。
2.撤离,处理。
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如难以移动则设置警示标志,交警会联系拖车。在确保道路安全后,跟随交警或主动前往辖区交警大队。由交警根据照片,监控等确定责任,然后报保险公司,定损维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有时候为了方便,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几个事项会同时进行。
交通事故只要没有伤人亡人,世间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小事儿。
七、交通事故定责必须拖车吗?
关于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这种表述显然是错误的,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否需要拖车,是不一定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取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车辆是否影响了交通状况,是否阻碍了其他车辆的行驶。
二、需要拖车的情况
1、车辆不能移动的
2、严重堵塞交通的
3、车主不在现场的
4、事故有人员伤亡的
5、车辆非法的
八、交通事故定责副驾驶要去吗?
如果副驾驶室的人受伤的话,最好一起。如果是肇事逃逸,醉驾等的话,副驾驶室也要一起,视情况而定。
一、交通肇事副驾驶要负责任吗
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副驾驶人员对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例如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人驾驶等,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交通事故只有口供能定责吗?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人伤,双方没有异义,责任明确,拍照取证,撤离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交警可以根据双方的口供,以及现场照片,做出合理的判断。
如果是重大事故,涉及到人伤,那就需要等待交警以及事故组,根据现场勘察,才可以做出判断。
十、交通事故人在医院怎么定责?
只要伤者能够清楚的陈述事故经过就可以由交警到医院进行询问,再经过事故现场勘查,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访问,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事项进行检验鉴定,综合以上各个方面,交警就可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了。
如果伤者神智不清,不能陈述事故经过,交警会对事故认定进行终止。
上一篇: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下一篇:隐瞒不报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