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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2024-04-05

一、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

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保护权益,化解矛盾

在国家的土地政策体系下,土地出让权合同是土地转让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土地出让权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纠纷。这些纠纷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挑战。本文将重点探讨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基本特点、解决方法以及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一、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基本特点

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指的是土地出让方和承包方在履行土地出让权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条款解释、履行义务、权益争议等问题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具备哪些基本特点呢?

第一,合同性质明确。土地出让权合同是经过法律程序订立的,各方对土地的权益、义务都明确规定在合同中。因此,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解决。

第二,纠纷事项复杂。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争议点通常包括:土地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时间、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与方式、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这些问题涉及到法律、经济、行政等多个方面知识,需要综合考虑和处理。

第三,影响重大。土地是国家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因此,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解决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二、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具体选择哪种解决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1. 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就争议事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共识,并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协商解决具有快捷、灵活、廉价的特点,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仲裁解决

当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解决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仲裁是一种独立、公正、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选择,由具备资格的仲裁员进行审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仲裁是一种比较灵活和经济的解决方法,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解决。

3. 诉讼解决

当协商和仲裁不能解决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解决。诉讼是通过法院审理纠纷,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判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诉讼解决相对较为复杂和耗时,但有时也是解决重大争议的最后手段。

三、如何保护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中的个人权益

1. 加强合同约束力

在签订土地出让权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重视,明确各种权益和义务。同时,可以适当加入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以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和保护自身权益。

2. 防范风险,遵守合同

在土地出让权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履行合同条款,遵守约定,防范诸如违约等风险。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使用土地的约定等,可以有效减少因违约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3.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当双方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争议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帮助双方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土地出让权合同纠纷的解决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能够有效处理和化解矛盾,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约束和保护,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才能够建立和谐的土地出让制度,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上海土地出让2021土地出让政策?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实行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今天15时,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信息交流会,预告了上海市第一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及相关情况。同时,上海发布土地竞价新规,竞拍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

加大郊区轨交站点周边和五个新城宅地供应

今天,交流会以网络直播方式进行,介绍了上海市第一批住房用地集中出让安排及地块信息,并介绍了新的“限地价”交易竞价具体规则等。相关具体信息同步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网发布。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今年对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城市实施住宅用地集中出让。5月17日至20日,上海将发布2021年第一批住房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在正式发布第一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前,通过本次交流会方式提前发布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鼓励理性参与土地交易,保持土地市场平稳有序。

预告第一批将集中出让住宅用地50幅左右、土地面积约250公顷。

上海首批50幅住宅用地将集中出让 最新“限价”竞价新规出炉

图说:首批集中出让宅地面积约250公顷

预告显示,上海市第二批住宅用地将在8-9月集中出让;第三批将在10-11月集中出让。据了解,上海市全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将持续增加,同时将进一步加大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个新城供应力度。

土地限价竞价新规发布

本次预告内容还包括了商品住房用地(包括含商品住房用地的综合用地)出让的新限价竞价规则。

今年3月,上海市建委、上海市规资局、上海市房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实行限价竞价。

上海首批50幅住宅用地将集中出让 最新“限价”竞价新规出炉

图说:商品住宅用地实行限价竞价

第一批集中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将在上海市原有招挂复合出让、自有资金监管等土地规则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限价竞价规则。新竞价规则主要是: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下,合理设定地块起始价格、中止价和最高报价。本批次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竞价方式由原举牌竞价调整为“举牌竞价+一次性书面报价”,即先进行举牌竞价,举牌竞价未达到中止价的,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举牌竞价达到中止价时,交易转入一次书面报价。一次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新的竞价规则将“价高者得”调整为“限地价下的相对价高者得”,是上海市“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了上海市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工作,有利于促进上海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首批50幅住宅用地将集中出让 最新“限价”竞价新规出炉

图说:规范“同一申请人”概念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交易主体诚信自律、保障市场良性竞争,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预告内容中还包括了规范“同一申请人”概念、合理确定投资决策主体、加强出让履约监管等。

据了解,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在本次线上直播后,将在近期根据市场各主体的网上提问,统一发布书面解答和提示。大家可持续关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官网进行了解。

三、中介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中介合同纠纷是第三者,而合同纠纷的话,就没有指定

四、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五、批准建设用地就是土地出让面积吗?

这是在不同程序的专业属于,两者并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批准建设用地,通常是土地转用和征收及报批的结果,主要是指土地使用用途。

土地出让,是土地供应程序的结果,主要是指土地性质及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批准建设用地,里面可能有集体建设用地也有可能是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出让,一定是国有建设用地,而且是通过招拍挂或者协议方式取得。

两个概念有相互交叉,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六、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出让价款的区别?

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land-transferring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

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

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出让金,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一个土地财政问题。

土地 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一二三产业结构、各业内部结构等,制约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控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等。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

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

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

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

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

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是租非租,似税非税。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

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国土部要求开发商必须在1年或2年内开发,如囤积土地要罚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方政府多数不执行多数袒护开发商,导致房源紧张房价暴涨),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

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

但有的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巨大、办理出让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

可见这种多次支付和现在时兴的“年租制”还是有所不同的。

土地出让价款与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一个概念,就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受让人需要缴纳给政府的费用(不包括税费)。

但前者包含相关税费比如契税。

七、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八、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若所有人被挂靠方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原告无法判断,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使用人和被挂靠方一同列为被告。

九、租赁合同纠纷要素?

一、租赁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1、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用途。

  2、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3、租赁期限。

  4、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责任。

  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纠纷怎么辩论?

可以明确回答:合同纠纷辩论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2)订立合同的标是否明确无误。

(3)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积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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