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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2024-04-30

一、房屋销售合同纠纷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了解您的权益和解决方案

在房地产市场上,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争议。当买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违反合同条款或产生争议时,就会引发房屋销售合同纠纷。这种纠纷可能会给买卖双方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面对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了解您的权益和解决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类型以及解决这些纠纷的一些方法。

常见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类型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可以涉及各种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类型:

  • 合同解释争议:买卖双方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 房屋质量问题:购房方发现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结构安全隐患、装修质量问题等。
  • 违约纠纷:卖方或买方中的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导致纠纷的发生。
  • 所有权纠纷:买房后发现有其他人对房产主张所有权。
  • 交付问题: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类型,实际上还有其他可能的纠纷情况。当发生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是明智的选择。

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方法

当涉及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有几种常见的解决方法可供选择:

  1. 友好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这需要双方坐下来,详细讨论问题,并尝试寻找互利的解决方案。
  2. 调解或仲裁: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调解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协助买卖双方达成妥协;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做出裁决来解决争议。
  3. 诉讼:如果其他解决方法都无法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选择哪种解决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买卖双方的意愿。在选择解决方法时,应考虑到各种因素,如费用、时间、证据收集等。

保护自己的权益

当您面临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保护自己权益的建议:

  •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署房屋销售合同之前,确保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每个条款。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 保留证据:及时保存与房屋销售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合同副本、付款凭证、交流记录等。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应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 避免过度承诺:在签署合同时,应避免对无法履行的条款做出过度承诺,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通过遵循上述建议,您可以增加自己在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中的保护力度,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

结语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在购房过程中,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解决方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遇到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不要慌乱,应保持冷静,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诉讼是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常见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同时,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至关重要的,阅读合同、保留证据,寻求法律援助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方式。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有所帮助,祝您购房顺利,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

作为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中的法律依据,房屋销售合同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然而,由于合同条款复杂、交易环节繁琐,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本文将就房屋销售合同中的纠纷焦点进行分析,以便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避免此类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是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中的关键焦点之一。买方在购买房屋时,通常会就房屋的质量进行明确要求。如果在购买完成后,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款或维修。然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认定往往是一项困难的任务。如何界定房屋质量问题,以及由谁承担责任,是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核心问题。

在处理房屋质量问题时,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是重要依据。双方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的标准,例如结构稳定性、建筑材料的质量以及装修工艺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一般会以该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此外,在购买房屋时,买方应进行详细的验房,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产生可能需要专业的鉴定或评估,可以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来支持买方的主张。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当房屋销售合同中出现严重纠纷时,一方可能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将涉及到双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然而,在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中,合同的履行往往没有明确的期限或违约责任的事先约定。此时,法律将参照相关法规和具体情况来进行裁定。一般来说,如果买方未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属于违约行为。而如果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同样属于违约行为。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或其他法律责任。

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销售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焦点是价款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买方应按时支付房屋的购房款项。然而,在实际交易中,支付方式往往存在多样性。有些购房者可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而有些购房者则选择分期付款。不同的支付方式可能涉及到不同的风险和纠纷。

一次性付款方式较为简单直接,但对购房者的经济压力较大。如果买方不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能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在分期付款方式下,买方通常需要缴纳订金,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剩余的购房款项。如买方未按时支付,卖方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要求支付滞纳金或解除合同。

因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中,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购房款项的损失、房屋交付延误造成的损失以及诉讼费用等。具体的赔偿责任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当然,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之前,双方应慎重考虑合同条款,并争取将纠纷焦点减至最低。如果在签订合同前存在争议或疑问,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购房者在房屋交易中应保留相应的证据,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合同文件和收据。这些举措对于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总之,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问题、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房屋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因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等方面。了解并遵守合同条款,妥善处理纠纷,能够帮助双方维护自身权益,实现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什么是房屋销售合同纠纷

什么是房屋销售合同纠纷?这是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因为房屋销售合同涉及到人们的居住和财产权益,所以它的纠纷问题也相对较多。本文将介绍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定义、常见的纠纷原因以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定义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中的违约、争议或纠纷引起的法律争议。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房屋的产权、质量、交付时间、欺诈行为等方面。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主要涉及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关系。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以不正当手段达成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寻求维权和解决纠纷。

常见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原因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原因:

  • 合同履行违约: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质量标准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纠纷产生。
  • 房屋质量问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结构安全隐患、装修质量不达标等。
  • 交付时间问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
  • 合同欺诈:一方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房屋真实状况等手段达成合同,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 解除合同争议:双方对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存在分歧,导致争议产生。

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途径

当发生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维护双方关系。
  • 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由相关调解机构或专业人士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目标是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 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当事人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法院进行诉讼。诉讼程序比较繁琐,但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具有较高的法律保障。

以上方法并非孤立存在,当事人在解决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结合运用,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如何预防房屋销售合同纠纷

虽然房屋销售合同纠纷难以完全避免,但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潜在的纠纷发生:

  • 严格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义务。
  • 认真核实信息:购房者应仔细审核房屋的相关信息,如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确保合法性和真实性。
  • 寻求专业建议: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房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士,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 签订合同前检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其实际情况。
  •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重要事项,避免引起纠纷。

通过以上措施,当事人可以减少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人们的居住和财产权益。当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理性对待,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更重要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加强预防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相关问题,可随时咨询专业人士。

四、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卖之后需要过户,在房屋过户的时候卖方与买方之间容易产生纠纷,一旦纠纷发生之后就要去解决,而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对解决纠纷没有任何的想法,也不知道怎么样做。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浙江的柳玲云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的律师。

五、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协商: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争议。协商是最直接、最经济、最快速的解决纠纷方式。

2. 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邀请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人员(如律师、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协助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帮助双方当事人沟通、分析利弊,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3. 仲裁: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可以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4. 诉讼: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失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租赁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履行。

在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时,应考虑纠纷的性质、金额、证据等因素,以及当事人的成本和收益。建议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庭判决吗?

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比较小,在实务中通常会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因此根据小额诉讼程序的有关要求,一般会当庭判决。

假如房屋租赁合同标的额比较大,通常会选择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会当庭判决,一般会择期宣判。

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起诉流程?

答: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纠纷,需要起诉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找到一名专业的律师,咨询和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2. 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法院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裁决。

3.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开立诉讼案件,并通知被告出庭应诉或提交答辩意见书。

4. 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书确认;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可以继续庭审。

5. 庭审期间,双方可以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等。

6.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结束诉讼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考虑到法律和证据方面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注意签订合同前仔细核对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八、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查封房屋吗?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查封房屋,在审查合同主体时,应当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委托人代签合同的,应当审查委托人是否有授权证书,合同是否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签订;

九、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移转财产权利的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的要约经承诺后,赠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多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裁判规则

实务要点一:

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例名称: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民间借贷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民申2635号

【争议点】

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是借贷还是赠与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结合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赠与意思表示的否认,刘某河对借贷关系的认可,虽借条系刘某河一人出具,没有李某的签名,但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涉案款项用于为刘某河与李某夫妻二人购买房屋,可以认定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借贷关系成立的举证证明责任已完成。李某否认上述借条或主张涉案款项系赠与,需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李某并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应证据如赠与合同或者协议。正如一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所称,“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的观点,本院对此不持异议。考虑到涉案房屋的增值部分尚由刘某河与李某二人享有,从利益衡平的角度,一、二审法院支持二位长辈要求二人小辈返还借款及利息损失的处理结果,本院认为,并无不妥。

实务要点二:

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未支付购房款,主张双方系赠与合同关系,同时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董某因与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京01民终3286号

【争议点】

董某因与胡某房屋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是赠与还是买卖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2017年8月16日,胡某与董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款为1332800元,将涉案房屋卖给董某。2017年8月28日,董某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董某至今未支付房款。现胡某以董某未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查明的事实,不排除胡某有将涉案房屋给予董某的想法,胡某未能证明实为遗赠抚养,董某亦未能证明涉案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即董某与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董某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是至今未支付购房款,且其不认可双方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胡某现主张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董某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是赠与。董某关于涉案房屋为赠与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胡某以董某不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实务要点三: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

案例名称:付某2、付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川民申6046号

【争议点】

付某2、付某因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付某2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以及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对应《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之规定,付某2在离婚协议书中将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并约定将案涉房屋赠与付某,属于自愿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付某2在一审庭审中陈述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付某2所持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其次,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构成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 对应《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故付某2所持有权撤销赠与条款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至于付某2所持已尽到抚养义务、付某生活能得到充分保障等再审申请理由亦不能成立。

实务要点四:

夫妻双方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房屋赠与的,子女以在一年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陕民再36号

【争议点】

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因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徐某玲为徐某启、任某芝的女儿,在父母年老病弱时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徐某启、任某芝作为父母,亦可以随时向女儿徐某玲提出赡养要求。因徐某玲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3年6月徐某启、任某芝以徐某玲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诉请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其请求撤销赠与合同并未超出法定除斥期间,二审判决撤销该赠与合同并无不当。徐某玲以其自2008年以后就不再与父母往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在其父母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时,其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徐某启、任某芝请求撤销赠与合同超过法定除斥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五: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在婚前借款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为由要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高某峰与秦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2民终381号

【争议点】

高某峰与高某、秦某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高某峰主张高某在未清偿高某峰借款且无其他偿还保障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损害了高某峰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撤销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的行为。根据本案证据,高某在婚前因购买及装修涉案房屋向高某峰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借款法律关系,在高某与秦某登记结婚后,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但未支付对价,即高某峰所称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据此,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对高某峰负有债务,高某同意将秦某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属于无偿转让其财产,并无不当。关于高某无偿转让财产是否对高某峰造成损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 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高某峰与高某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形成于高某与秦某结婚前,属于高某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相关借款用于购买和装修涉案房屋,而涉案房屋在高某与秦某结婚后,由高某与秦某共同居住使用。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高某对高某峰所负涉案债务系用于高某与秦某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高某与秦某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认定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的行为并不会对高某峰的债权造成损害,并无不当。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峰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 小结 ·

房屋赠与多出现在亲属之间,包括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由于其与普通赠与相比,具有人身法与财产法的结合性,赠与动机具有独特的伦理性,导致此类的房屋赠与案件审理时必须兼具情理与法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房屋案件中,对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其二,夫妻双方将其房屋赠与子女后,可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子女以在一年以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其四,《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必要起诉吗?

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后是否要起诉取决于标地额度的大小而决定是否应该起诉。对于额度较大的有必要起诉,对于额度较小几百或几千的没有必要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额有大有小。比如大型房屋出租产生合同纠纷租金额度较大有必要通过法律起诉解决。对于金额较小没有必要起诉,双方协商各让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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